刘小龙

男,汉族,1975年2月生,湖南衡东人,大学文化,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衡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工作经历

1996年08月--1999年08月    衡阳市公安局民警

1999年08月--2002年12月    衡阳市公安局科员

2002年12月--2005年07月    衡阳市公安局队长

(2001年7月--2004年7月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专业函授本科班)

2005年05月--2007年07月    衡阳市公安局副支队长

2007年07月--2013年08月    衡阳市公安局副支队长、主任科员

2013年08月--2019年04月    衡阳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支队长

2019年04月--至今              衡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长

分管工作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信访稳定、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负责分管行业及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