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情况简介

    一、机构设置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5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8名,督查专员2名(副科级,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正股级领导职数12名。县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秘书组、政务信息组、行政事务组、建议提案组、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督查室、机要文电室、人事政工室、财务室、档案室、金融监管室、禁毒事务监管室。

    二、办公场地

    衡阳县新正街19号。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办公电话

    0734-6811224

    五、领导分工

    衡阳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张宇宙

    领导分工详情请见本界面的领导信息。

    六、工作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文书文电处理,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和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政府序列单位和乡镇政府值班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呈报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负责编辑出版《衡阳县人民政府公报》。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县政府办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九)职责调整:划入原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原县禁毒工作社会化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出应急管理相关职责到县应急管理局;划出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职责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内设股室(12个)

    (一)秘书组。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起草印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各部门全县性会议的统筹审核、文稿把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信息组。负责全县政府序列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信息资料搜集、整理、编报、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体系建设及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工作,负责一般突发事件的上报材料审核;协助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起草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负责县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

    (三)行政事务组。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品、水电设备的购置、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公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维护县政府机关大院正常办公秩序;完成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建议提案组。负责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综合、协调、督办、反馈、考评等工作;办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五)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县政府序列、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分流群众咨询、投诉电话,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群众诉求,配合做好县政府机关来访人员的疏导劝解工作;负责一般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协调工作;传达省、市政府的重要电话指示;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项会议的会前筹备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负责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作风、纪律教育,参与有关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落实;负责省、市、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对全县政府序列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重要指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办、协调和考核工作。

    (七)机要文电室。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登记、编号、呈批、制发、管理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各类文件的质量审核,履行行文前置检查、发文复核、成品公文质量检查等职责;负责县政府收文的分办、拟办、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党政纪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及县政府机关机要文件的交换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衡阳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赠阅工作。

    (八)人事政工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工资手续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办公室人事、青年、妇女和老年工作。

    (九)财务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好资金和票据管理;负责做好办公室工作人员医保、社保、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工作的办理。

    (十)档案室。负责县政府各种公文、合同等应保存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借阅、清退、销毁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一)金融监管室。负责金融服务中心的联系及金融工作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协调和落实工作,协调全县重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处置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投资工作的监管协调。

    (十二)禁毒事务监管室。负责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的联系及禁毒工作方面的文电、会务、调研、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禁毒宣传、教育、防控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