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交通运输局基本情况简介

    机构设置:衡阳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现有人员编制16个,实际在编18人,领导班子成员6人。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规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道路运输股、公路管理股、水运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财务审计股。下设“一队、一站、一办、三中心”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交通战备办公室、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

    二、办公场地:局机关驻沿江路1号。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四、工作职能: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乡镇和承担县本级的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站(场)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站(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重点、市级和县级公路、水路、站(场)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站(场)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站(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和指导乡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专用线监管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和负责县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协调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站(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政策性奖补资金等交通项目资金的统一归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指导乡镇和负责县本级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专用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乡镇和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领导分工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胡华忠

    领导分工详情请见本界面的领导信息。

    六、内设股室

    局机关座机:0734-6813571。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值班、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信访、网络舆情处置、新闻宣传、修史编志、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归口管理局机关后勤、安全及保卫、接待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局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绩效评估考核综合工作。主任:陈军。

    (二)人事股(加挂党建办牌子)。负责局机关党务、意识形态、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在规定权限内履行局属单位干部的任免和奖惩职责;按规定承办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呈报工作;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股长:沈蓝。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拟订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协调工作,统筹公路、水路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承担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归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普法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全程跟踪督办以及内部职能股室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股长:徐玉。

    (四)规划统计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牵头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和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站(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计划、国省补助资金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对全县公路、水路、站(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招投标实施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业综合统计工作。股长:凌波。

    (五)基本建设股。负责全县公路、水路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并执行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竣(交)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涉及地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路、水路交通有关技术研究、技术改造等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技术标准、科技信息及交通学会工作。股长:李丁。

    (六)道路运输股。负责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县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措施、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按规定承担道路物流行业有关管理工作;协调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价格;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科技工作;对县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县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运营指导和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地方铁路专用线相关工作;协调铁路涉及地方相关工作;承担城乡客运一体化相关工作。股长:刘斌。

    (七)公路管理股。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公路养护工作,检查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全县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并参与竣(交)工验收;监督管理全县公路养护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定额、造价控制、竣(交)工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公路抢通、保通相关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组织、协调、考核相关工作。配合承担全县公路计划统计有关工作。股长:朱文敏。

    (八)水运管理股。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水路运政、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指导港口行政管理;按规定承担负责监督全县港口、码头等运输设施养护管理政策的实施;负责拟定水路运输应急预案,配合协调水路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承担全县水上交通运输计划统计有关工作。股长:何芳。

    (九)安全监督股(加挂应急办牌子)。宣传贯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指导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责按规定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汇总、编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统计报表;组织协调局系统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股长:易豫衡。

    (十)财务审计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财务规章制度和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资产处置报批工作,参与交通投融资管理工作;监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资金专户管理和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负责局控购事项的审查报批;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股长:王琼。

    七、下设机构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交通运输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铁路路域环境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受理、查处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4.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5.负责全县车辆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和联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超载超限治理和非法营运联合整治工作。

    6.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责任,协助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参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和交通战备等重大紧急的交通保障工作。

    7.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队长:龙小军,电话:6807401。

    办公地点:向阳北路2号。

    (二)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基本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建设市场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交通工程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养护等)。

    3.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市场监督。监督检查受监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执行质量及安全标准规范的情况。

    4.负责组织受监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出具工程交工质量验收意见、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和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协助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5.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争议。

    6.协助交通建设工程从业机构的资质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价工作。

    7.参与全县交通建设工程的造价审查、监督和定额、材料价格信息采集与发布等工作。

    8.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站长:陶恩亚,电话:6556418。

    办公地点:蒸阳大道213号。

    (三)交通战备服务中心

    负责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沿江大道1号。

    (四)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公路建设养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参与拟订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公路)建设养护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2.协助编制全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公路交通战备业务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和公路绿化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县公路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审核和汇总工作。

    5.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系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公路路网监测工作;负责公路水毁抢修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畅工作;负责公路运行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公路建设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技术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行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协助组织开展公路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有关公路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协助公路行政诉讼和公路赔补偿案件的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周在喜,电话:6813279。

    办公地点:蒸阳大道215号。

    (五)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事务性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市场监测、统计分析,协助信用管理和从业人员考核工作。

    3.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行业统计和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组织开展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量调查和统计,协助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的燃油补贴审核和申报相关工作。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公共信息查询、考核结果公布等服务工作。

    5.协助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协助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6.协助汽车客运站等级评定和客运车辆类型划分实车评定工作。

    7.参与组织协调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春运、军运、抢险救灾运输、重点物资运输、应急保障运输和节假日黄金周运输等工作。

    8.负责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督工作,协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9.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蔡晓安,电话:6808626。

    办公地点:向阳北路2号。

    (六)水运事务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全县水路交通事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全县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的监督检验工作。

    3.负责水运行业科技工作,组织水路交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负责水路交通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5.协助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和船员考试发证相关事务性工作。

    6.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和港口搬运装卸市场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7.协助全县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治船舶、港口及其作业污染水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搜寻救助、沉船沉物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8.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冯国平,电话:6821686。

    办公地点:沿江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