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衡阳县洪市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蒋志成

    机构地址:衡阳县洪市东正街82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4-6872348

    洪市镇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队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综治应急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7、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9、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镇政府及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10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