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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衡人社发〔2019〕21号)、《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号)精神,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11月共举办创业培训共6期190人、培训补贴费249000元(含贫困劳动力24人32100元),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生活费24人,生活费384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衡阳县新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创业培训费:
1、“网创电商”培训班1期35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 1500元/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 6 人,小计 9000.0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补贴标准 1500.00 元/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29 人,小计 43500.00元;共计52500.00元)。
2、“创业模拟实训”培训班1期共35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 1500元/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 5 人,小计 7500.0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补贴标准 1500.00 元/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30 人,小计 45000.00元;共计52500.00元)。
3、“SYB”培训班4期12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 1200元/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 13 人,小计 15600.00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补贴标准 1200.00 元/人、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107 人,小计 128400.00元;共计144000.00元)。
2、培训补贴生活费:
“创业培训”培训班6期(网创电商1期,创业模拟实训1期,SYB4期)共190人,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生活费标准 20 元/天、共 8 天,享受此补贴标准的人数 24 人,小计 3840.00 元)。
本学校创业共培训190人,培训费249000.00元、生活费3840.00元。共计:252840.00元。
现将以上1所学校(机构)创业培训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来人来电来函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7天。
举报电话:县人社局 0734-6767099
县财政局 0734-6833186
县就业服务中心 0734-6813499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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