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养孩子"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我要收养孩子"二、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三、联办事项:


(一)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


记;


(二)核发居住证:(1)户口登记、注销、迁移(2)无户口人员补登、恢复;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四、申请条件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5、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6、在本县办理了居住证需要变更居住地址的;在本县办理了居住证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居住地址的。

7、本县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


五、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申请材料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入院登记表






原件






1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5、法律规定应当由民






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






其他儿童。






核发居住证




1

原居住证

原件

1

必须真实有效


2

申领人(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


1

原件与复印件无误, 真实有效



3

变更后的合法住所证明(指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证明等)



原件



1



必须真实有效


4


近期彩照


原件


1

1 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


1

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需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1

需盖公章

基本

3


银行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1


需盖公章


医疗







保险参保


4

沅江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1

需盖公章






登记

5

所有参保职工劳动合同书原件

和最后一页复印件

原件和复

印件

1

需盖公章



6

单位申请参加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承诺书


原件


1


需盖公章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说明

1、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人先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可进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p:

//amr.hunan.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也可到登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申请人直接登录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218.77.58.140:8380/app/login.html)

3、涉税事项办理: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办税人员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

//etax.hunanchinatax.gov.cn)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单位法人、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如未在税务系统进行过实名认证的,需本人(法人、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在统一信用代码生成并推送到税务系统后,进行实名认证。

4、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申请人登录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hengyang.gov.cn/ ),选择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点击 注册,并按表格内容要求如实填报完成后点击上传,然后自行下载打印加 盖申请人企业公章自行保存。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按照承诺书要求,在领证后60天内,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的相关要求,如未履行承诺,


将依法撤销卫生许可。

6、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在综合窗口申请时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时提供。

八、审批时限

全流程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涉及名称

办理时限

备注

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

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15

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不通过提出整改等时间;

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且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上的

最多需要 1 个工作日



核发居住证

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4

九、受理地址及电话

序号

中心名称

中心地址

咨询电话

1

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 261 号

0734-68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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