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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我要开物业公司"二、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三、联办事项:
(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备注:办理户外广告的,需办此项);
(三)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备注:办理门头招牌的,需办此项);
(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备注: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
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无需办理);
(五)涉税事项办理;
(六)公章刻制备案。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五、材料清单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材料要求 |
基本资料 | 1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经营者及委托代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 证 |
2 | 委托代理人证明 | 复印件 | 1 | 经营者及代理人签名 | |
3 |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 | 复印件 | 1 | 代理人签名 | |
①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类型选择办理 | ||||
1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
2 | 申请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 | ||
3 | 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材料要求 |
①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4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 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
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 1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 原件 | 1 | |
2 |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
3 |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 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
③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1 |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
2 |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 复印件 | 1 | ||
3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 原件 | 1 | ||
4 |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 认书 | 原件 | 1 | ||
5 |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
6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的,提交相应证明 | 原件 | 1 | ||
④有限责任公司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
2 | 公司章程 | 原件 | 1 | ||
3 |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 | ||
4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原件 | 1 | ||
5 | 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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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说明
1、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人先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可进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p:
//amr.hunan.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也可到登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申请人直接登录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218.77.58.140:8380/app/login.html)
3、涉税事项办理: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办税人员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
//etax.hunanchinatax.gov.cn)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单位法人、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如未在税务系统进行过实名认证的,需本人(法人、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在统一信用代码生成并推送到税务系统后,进行实名认证。
4、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申请人登录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hengyang.gov.cn/ ),选择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点击 注册,并按表格内容要求如实填报完成后点击上传,然后自行下载打印加 盖申请人企业公章自行保存。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按照承诺书要求,在领证后60天内,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的相关要求,如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撤销卫生许可。
6、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在综合窗口申请时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时提供。
八、审批时限
全流程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 ||
涉及名称 | 办理时限 | 备注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 2 | 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不通过提出整改等时间; 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且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上的最多需要 1 个工作日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 审批 | 1 | |
门店招牌设置管理 | 1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 10 |
九、受理地址及电话
序号 | 中心名称 | 中心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 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 261 号 | 0734-688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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