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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二、服务对象:法人
三、联办事项:
单位 | 申请事项 | 备注 |
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特定项目) |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 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县综合执法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工程建设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工程建设涉及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树木的项目。 |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 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审核 | 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 | |
县住建局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除外。属于即办件。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除外。 | |
县住建局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技防等)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 | 建设工程及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四、材料清单
办理 阶段 | 事项名称 | 实施 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 来源 | 备注 |
施工许可阶段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技防等) | 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 | 岩土勘察报告、图 纸等 | 系统 获取 | |
施工图设计文件、 计算书等 | 系统 获取 | ||||
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 | 系统获取 | 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需提交该资料 |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 系统获取 | 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需提交该资料 | |||
规划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图扫描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系统获取 | 若项目属地市州人民政府 出台的告知承诺制管理办 法,明确在办理施工图审查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 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总图,不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专项工程无需提供(专项工程主要指:园林绿化、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 轻钢结构、边坡支护等) | |||
人防设计意见(属于房屋建筑且含人防设计)或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属于房屋建 筑不含人防设计) | 系统获取 | ||||
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主体工程安全意见书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主体工程安全承诺书 | 系统获取 | 修缮工程或公共建筑二次装修工程需提供。原设计单位存在的,提供意见书;原设计单位已不存在的,提供承诺书。 | |||
项目告知承诺函 | 系统获取 | 未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需提交该资料 |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特定项目) | 县气象局 |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和设计人员的 资格证复印件 | 系统获取 | 油库等需县气象局进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的特定工程项目 | |
总规划平面图 | 系统获取 | ||||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 关资料 | 系统获取 | ||||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 料 | 申请人提 交 |
办理 阶段 | 事项名称 | 实施 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 来源 | 备注 |
施工许可阶段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县综合执法局 | 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文件和图纸(古 树名木迁移) | 申请人提 交 | |
树木管护方的意 见(公园内树木伐 移) | 系统获取 | ||||
其他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规划文件资料(古树名木迁 移) | 申请人提交 | ||||
对象树木的位置示意图、树木照片 (公园内树木伐 移) | 申请人提交 | ||||
迁移古树的专家鉴定及论证报告 (古树名木迁移) | 申请人提 交 |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县综合执法局 | 规划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 图纸资料 | 系统获取 | 工程建设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桥梁)有对道路(含桥梁)造成损坏因素的,需提交道路保护措 施 | 申请人提交 | ||||
道路挖掘与顶管施工单位资质 | 申请人提 交 | ||||
大型道路(含桥梁)挖掘工程现场 施工方案 | 申请人提 交 | ||||
覆土前测量工作承诺函 | 申请人提 交 | ||||
管线综合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或者单独管线初步设 计审查批复) | 系统获取 | ||||
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桥梁架设管线、杆线提 供) | 系统获取 | ||||
管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仅桥梁架设管线、杆线提 供) | 申请人提交 |
办理 阶段 | 事项名称 | 实施 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 来源 | 备注 |
施工许可阶段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县综合执法局 | 安全评估报告(仅 桥梁架设管线、杆线提供) | 申请 人提交 | |
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仅桥梁架设管线、杆线提 供) | 申请人提交 | ||||
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仅桥梁架设管 线、杆线提供) | 申请人提交 |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 及说明等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 |||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 关材料 | 申请人提 交 | ||||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申请人提 交 | ||||
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 质、水量预测报告 | 申请人提交 |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 备有关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
因工程建设需 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 水与污水处理 设施审核 | 县综合执法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 施方案(包括地 点、原因、内容、工期、可能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造成的影响,应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以及所需费用和 保障措施等) | 申请人提交 | ||
改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施工图设计文件 | 申请人提 交 |
办理 阶段 | 事项名称 | 实施 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 来源 | 备注 |
施工许可阶段 | 因工程建设需 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 水与污水处理 设施审核 | 县综合执法局 | 项目周边现状市政排水设施勘察技术报告和图纸 | 申请人提交 | |
建设单位关于承担拆除、改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和采取临时措施等费用的承诺书 | 申请人提交 | ||||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单位(业主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 | 申请人提交 |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县住建局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 设审批文件 | 系统获取 | 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手续申报材料 | |
人防设计、专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
人防设备安装合同、人防监理合同 | 申请人提 交 | ||||
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
施工单位等级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
施工合同 | 申请人提交 |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系统获取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 系统获取 | ||||
线性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审批表 | 系统获取 | ||||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 | 系统获取 | ||||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办理 阶段 | 事项名称 | 实施 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 来源 | 备注 |
施工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 续)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县住建局 | 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含消防审查) | 系统获取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建设单位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之一的,均可以认定其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
建筑施工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交) | 系统获取 | ||||
监理中标通知书 (按规定须实行监理,且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 | 系统获取 | ||||
用地批准手续 | 系统 获取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系统获取 | ||||
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 系统 获取 | ||||
湖南省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 | 申请人提交 |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申请人提交 |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承诺书 | 申请人提交 | ||||
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最 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或修 改备案 | 县住建局 | 项目审批和设计文件等前期技术 资料 | 申请人提 交 | ||
招标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
最高投标限价 | 申请人提 交 |
五、办理时限
阶段时限:19个工作日。具体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详见办理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受理地址及电话
序号 | 中心名称 | 中心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 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 261 号 | 0734-6882345 |
八、办理流程
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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