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融媒3月14日讯(记者:曾立林 张兴宇)今天上午,我县启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对“湖南省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衡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单位”进行授牌,并在夏明翰广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年来,我县协调推进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发挥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引领效应,整体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24年,全县共有129家经营主体被推荐评为“湖南省放心消费创建单位”。2家企业被推荐评为“衡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晓林、县政协副主席周忠良共同为获得省市荣誉的市场主体进行授牌。
凌晓林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一项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的民生工程。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要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传播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要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格局。
今年“3·15”期间,我县围绕“共筑满意消费”这一年度主题,以加大消费维权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在夏明翰广场,县消费者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设置多个真假商品鉴别台、投诉咨询服务台,向广大消费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的法律条款,普及日化用品以及烟、酒等商品的辨假知识技巧,提高大家的识假防骗能力。现场还开展了“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服务活动,引导群众利用手机测量精确重量,使手机成为便捷可靠的“流动砝码”,吸引了众多群众积极参与。
近年来,我县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104件,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000多家次,抽检商品3414批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05件,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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