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学习





"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及"一规划两纲要"专学习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2023年7月15日

会议地点:镇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 洪  桥、柏灿璨、刘运寿、宋燕青、颜  艳、周铁华、陈泰安、郭诗尧

列席人员:贺德军、邹启展

会议由镇长柏灿璨主持,洪桥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及"一规划两纲要"

学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及"一规划两纲要"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

二、什么是一规划两纲要

2021年,科技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称"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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