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宗桥镇中心小学:烧伤学生求援,司法及时援助

5月10日下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办李军主任牵头,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参与对衡阳县库宗桥镇中心小学不幸烧烫伤的陈某某同学进行校园现场慰问及司法援助。

次日早上又在衡阳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由省市中院、衡阳市及县教育局、县政法委等人员参与的,对库宗桥镇中心小学陈某某同学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高院赔委会副主任孙建立简要介绍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和对陈某某开展救助的情况,然后学校领导及陈某某班主任和家长介绍陈某某近期学习、生活情况,充分了解孩子的家庭情况及孩子在校学习状态,法院积极协调发动社会各部门对这个不幸的孩子奉献爱心。

接着与教育、妇联、民政等部门探讨联合救助工作,初步达成救助意向。并与会人大代表对司法救助工作提意见建议。

李军强调: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更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司法救助取得的资金要用于陈某某同学的面部修复手术使用,在此也希望发动社会之力,集小善成大爱,帮助陈某某同学早日痊愈,回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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