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家承接衡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服务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现乡村振兴和服务"三农"为目标,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通过整合资源,逐步建成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二、服务内容
负责组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资料审查、合同签订、价款结算、交易鉴证、资料管理、政策咨询、监督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核验交易标的权属、受让方资格、土地规划和用途等交易资料和信息,组织招标和采购项目预决算。
三、遴选条件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是单一主体,也可以是多主体联合申报。
(二)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及相关办公设备,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和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具有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能力,热爱"三农"工作,在三农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配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同意在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指导下承担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23年4 月 22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胶封一式3份交到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周凯,联系电话13807348002。
申报材料包括:衡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现场核查评审。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组织5名工作人员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3家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选择1家确定为衡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服务机构。
(四)签订合同。服务机构与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委托合同。本次服务期限暂定1年,根据上年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年服务合同,对于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续签合同;对于工作开展较差的,不再续签合同;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随时终止合同。
附件:衡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
 
衡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2023年 4 月 13 日
附件
衡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第三方服务结构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通 讯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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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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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
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 | 银行账户 | ||
邮政编码 | 服务团队人数 | ||
注册资金 (万元) | 管理制度 是否健全 | ||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500字左右) (二)团队介绍(300字左右) (三)项目拟实施方案:(围绕合作任务,绩效目标在定性、定量和定时等三个方面进行相关描述,不少于1000字) |
二、其他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务管理等制度;
4.工作人员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5.办公场所图片;
6.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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