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彭素云副局长率市绿办一行四人莅临我县调查我县地理标志农产品证后管理情况。
调查组一行对我县衡阳台源乌莲和寺门前猪两个地标产品持证主体、授权主体进行现场检查,深入基地了解生产规模、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等情况。
彭局长认真听取了我县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情况汇报,对我县地标农产品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彭局长指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区域公用品牌,要积极授权用标企业,指导用标企业规范用标;要把产品质量抓好,品牌要创起来,真正体现地标农产品的价值,并为产品销路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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