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应急〔2021〕8号
衡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规范加油站手机扫码和摩托车加油
安全行为的通知
各加油站:
近年来,随着移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手机扫码支付、扫码下载、扫码关注已在人们生活中推广普及,各类二维码随处可见,加油站也推出了手机扫码服务。但加油站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手机存在安全风险。为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监管,规范安全作业行为,防止因手机扫码引发事故,根据《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和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现就我县加油站内使用手机及摩托车加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加油站工作人员和顾客在加油站防爆区域内使用手机进行扫码支付等危险行为;
二、加油站的扫码支付等服务应设置在加油站营业厅内,在加油站醒目位置设置“手机扫码支付请到营业厅”等提示标识,工作人员应引导顾客到营业厅内进行扫码支付;
三、严禁在加油站营业厅以外的区域张贴、悬挂“微信扫码”“移动支付”、居民健康码和其他设有二维码的广告、标牌。对已张贴在营业厅外的各类二维码,各加油站要采取撤换、遮盖、涂抹等无法再现的方式彻底清理清除到位;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主动告知摩托车驾驶员加油前熄火离开座位,加油后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机4.5m后方可启动;
五、各乡镇应急办要加强对加油站的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对未执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的加油站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严格处理。
衡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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