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县政务服务窗口“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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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以更有力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群众

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需求

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制定本措施

关于在县政务服务窗口实行“五一”“国庆”“春节”三个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的具体措施

适用范围

县政务服务大厅及代理室(包括综合受理窗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交警、民政)窗口单位。各乡镇(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办理事项

1.综合受理窗口:高龄老人优待证办理

2.人社窗口: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及职工个人权益查询,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咨询。

3.自然资源(不动产)窗口:规划用地许可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抵押、二手房交易、商品房交易办理。

4.住建窗口:施工许可证办理

5.卫健窗口:计生服务

6.市场监管窗口:企业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办理

7.税务窗口:税务登记、税款缴纳、税票领取

8.公安窗口:出入境证件受理与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与领取

9.医保窗口:住院费后台报账受理

10.交警代理室:机动车申请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变更电话号码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办理。

11.民政婚登中心:婚姻登记服务。

服务方式

(一)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是指因工作需要或服务对象的要求而延长办公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审批服务。劳动、国庆、春节三个法定节假日实行9:00-12:00值班制。

婚姻登记中心根据群众办事需要,在具有寓意的特定节假日内开展延时服务。

(二)预约服务。预约服务是指窗口工作人员约定在非工作时间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为广大群众提供办理审批服务,接受企业和群众提前24小时进行办事预约。预约服务的方式:一是电话预约,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二是现场预约,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到窗口申请预约,并在约定时间办理。

相关要求

1.延时、预约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规范,提前到岗,热心服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2.服务窗口提供延时、预约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或从服务对象获取其他形式的报酬。

3.延时、预约服务期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能当场办理的即办件应立即办理;不符合办件条件的,应按一次性告知制要求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个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期间,对群众申请办理的承诺件提供收件服务但不计入办理时限,事项受理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


附:政务服务窗口预约、延时服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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