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8月8日
采购合同编号:HYX[2025]B027-1
采购人(全称):衡阳县第五中学(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昌隆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第五中学宿舍及食堂维修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HYX[2025]B0273、项目内容:衡阳县第五中学宿舍及食堂维修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肖先生6、联系电话:13873485877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709327.05大写:壹佰柒拾万玖仟叁佰贰拾柒元零角伍分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详见合同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07月18日,完成日期:2025年09月01日。总日历天数:45天。2、地点:衡阳县第五中学指定地点3、方式:
四、合同验收验收主体:衡阳县第五中学验收方式:参照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规定验收标准:参照招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规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07-18生效。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18日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县第五中学指定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肖先生 | 委托代理人:欧阳莎 |
电 话:13873485877 | 电 话:13875771106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洪山北路以东聚丰景都21栋201室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县支行 | |
帐 号:19050350099201999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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