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衡阳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维修加固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HYX[2025]B036-1
采购人(全称):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宏辉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维修加固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HYX[2025]B036
3、项目内容:衡阳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维修加固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杨先生
6、联系电话:1378770869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85000.18
大写:贰佰伍拾捌万伍仟元壹角捌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8月23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21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19号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8-2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8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19号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邹美南
委托代理人:杨先生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87708694电 话:13575276688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 衡阳 衡阳 衡阳县西渡镇滨江路6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西渡支行

帐 号:43001550564052500021

合同(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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