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蒸森指〔  2020    3    

 

 

衡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陶瓷工业园,县直各单位国有林场:

春节日益临近,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有关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衡阳县202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衡阳县202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衡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1月7


 

附件:

衡阳县2020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为有效应对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确保全县林区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   工作目标

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涉火负面舆情,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为全县人民平安过节营造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适用时间

2020年1月20日至2月8日(农历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5日)为森林防灭火“特护期”,为期20天。“特护期”也包括发布森林高火险天气的其他时段。

春节放假期间,如遇三级及以上森林火险天气,乡镇、界牌园区取消放假,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负有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的人员取消放假

、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界牌陶瓷工业园县直各单位及国有林场共同职责

春节放假之各单位必须组织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衡阳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蒸政通201931号,以下简称“禁火令”)的规定。同时,复印《禁火令》发给每一位干部职工,要求在下方的签字栏签字,并由各单位统一存档作为检查依据,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禁火令》规定的问责依据。

国家公职人员在祭祖扫墓时,凡携带钱纸、线香、烟花爆竹等可燃祭祀用品的,一律要在坟山山脚下建立的集中祭祀点中进行焚烧燃放,一律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凡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各单位要大力提倡鲜花祭祖、植树祭祖等文明祭祀方式,规范野外用火。引导本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摒弃烧钱纸、点线香、放鞭炮等祭祀陋习。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

2、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技能训练和扑救工作。

3、县公安局:研究部署全县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险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拟定全县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做好县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备勤工作,按不低于30人的规模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中驻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督促指导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和应急物资,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牵头开展森林火灾评估工作。

5、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接警平台值班工作,按不低于40人的规模组织救援力量和安排6名扑火指挥员开展集中驻防工作;负责一般森林火灾早期火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较大及以上级别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训练、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并报县森防指办公室备案;参与森林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6、县广播电视台:利用电视开机广告时段、《蒸水新闻》播出前播放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短语,通过蒸水新闻栏目报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督查情况和历年来森林火灾的打击处理情况开设专栏播放《禁火令》,村村响广播早、中、晚三个时段播放《禁火令》

7、县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放寒假以前,每个班级均要开设森林防灭火教育课。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学校与学生的家校通、微信群、QQ群等联络方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学生和家长进行文明祭祀,规范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

8、县气象局:加强与应急、林业部门会商,对春节期间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专题分析如遇高火险等级天气,逐日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9、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森林灭火救援中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0、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森防指的指导和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1、其他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衡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蒸森指20202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三)乡镇人民政府界牌陶瓷工业园和国有林场职责

1、重点工作。禁火令入户签收工作。《禁火令》入户签收既是宣传手段,又是处罚依据,上级考核重要内容。因此,各单位要督促村级护林员做好《禁火令》入户签收工作,确保逐户进行签收,杜绝重复发放和随意丢弃等浪费现象。凡出现浪费现象的,对所辖乡镇全县通报批评。是集中祭祀点劝导工作。农历1226日前,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集中祭祀点周围环境进行清理,做到“道路畅通、杂草清、外观洁净”。同时,正月初一至初二,无论天气如何,都要安排集中祭祀点劝导人员值守,劝导人员应由村干部、党员干部或志愿者担任,不能安排村级护林员(村级护林员的职责是全天候流动巡逻巡查)。劝导人员值守当天必须统一身穿绿马甲,统一手持带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宣传录音的喇叭,对入山祭祀人群开展宣传劝导活动,坚决实现可燃祭祀品在集中祭祀点中焚烧燃放,从而堵住火源入山。

以上两项工作是2020年春节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单位要统筹安排,保质保量完成。

2、责任落实。农历1226日前,各单位要制定好本辖区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明确“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山头”的责任人员名单。春节前,相关责任人员到责任区域开展督查和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少于2次。

3、宣传发动。农历2019年12282020年正月初三,全县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站点由所座落乡镇、园区负责设点宣传,具体安排如下:

全县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站点宣传责任单位安排

高速\高铁出口

责任乡镇

高速出口

责任乡镇

S80西渡出口

西渡镇

S61石市出口

界牌陶瓷工业园

S80演陂出口

演陂镇

S71洪市出口

曲兰镇

S80金兰出口

金兰镇

S71檀山咀出口

岘山镇

西渡高铁站

西渡镇

 

 

“特护期”期内,如无有效降雨,每天出动2台以上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并印发宣传资料至每家每户,重点针对返乡人员进行宣传;正月初一至初三如遇三级及以上森林火险天气,各重要路口、重点地段要设点设卡发放宣传单;农历1226日前,集贸市场、重要路口和重点山头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按国省道5公里1块、县乡道每公里1块及每村不小于1块的标准建设好宣传碑牌。

4、火源管理。“特护期”期内,要对村级护林员逐日进行考勤,督促村级护林员每天开展巡逻巡查,正月初一至初三以及三级以上火险等级的,要全天候逐屋场逐山头开展巡查;春节前,要确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的值守人员,各乡镇和园区负责重要路口的值守,各村组负责重点地段和坟山集中区域的值守并将名单上报乡镇;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要逐组逐户开展宣传巡查,要与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当面强调监护责任,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5、值班备勤。春节期间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双岗双值班制度,每天1名主要负责人带班,1—2名班子成员及2名以上工作人员值班,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详细记录值班情况。督促林区村落实村干部逐日值班责任,并要求村干部值班人员名单上报至乡镇。农历1226日前,乡镇、界牌园区和国有林场要将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至县森防指办公室电子邮箱(3145254086@qq.com

6、应急准备。农历1226日前,森林防灭火物资要按《衡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蒸政办发〔2016〕37号)规定储备到位;春节期间,各乡镇、界牌园区和国有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实行集中驻防、村级扑火应急分队要确保召之能来,来之能战。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发生地的乡镇、界牌园区或国有林场分管领导要在1小时内带领半专业扑火队伍抵达现场组织扑救,主要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赶赴火场并设立前线指挥部,调度火灾扑救并做好人员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结果运用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等部门,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内容,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查访过程不听汇报,只看会议纪录、工作台帐,实地部署,查访结果在全县通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造成较大森林火灾的,将依据《衡阳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县纪委监察委启动问凡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乡镇,除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所在乡镇将被上报市政府列为2020年度森林防灭火重点管理乡镇。

 

 

 

 

 

 

 

 

 

 

 

 

 

 

 

HYDR-2019-00007

衡阳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蒸政通〔201931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及《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的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期:201910月1日至2020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国有林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为特殊保护区域)

三、禁火要求:禁火期禁火区域实行“七个严禁”的规定。

(一)严禁上坟烧钱纸、烧香、点烛;

(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使用火把照明、玩火;

(五)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严禁违规炼山、烧火积肥以及烧稻草、秸秆、杂草、枝叶;

(七)其它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在森林高火险区实施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村级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查,村支两委要负责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并落实村干部逐日值班制度。

五、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0734-6789248、0734-6817119)。

六、凡违规野外用火的,依照《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19 924

 

签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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