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实施方案

蒸安委〔20192

 

 

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衡阳县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衡阳县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115


衡阳县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科技兴安水平,不断强化安全科技支撑,根据《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通知》(衡安委20189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以下简称智慧用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电气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智慧用电是对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因素(导线温度、电弧、电流、电压和漏电电流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分析,出现异常及时预警,从而达到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目的。智慧用电系统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线路老旧、小微企业无专业电工等电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广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推动、企业落实、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电气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监局要会同政府采购办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优选2—3家产品供应商并建立服务平台,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安装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装置,并提供运行维护等服务。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安装智慧用电,在政府询价的价格范围内,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所建的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应满足能够监测线缆温度、电流、电压、漏电等数据,探测故障电弧并报警,杜绝各种短路性火灾、监测各个回路的用电量等功能。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全县智慧用电工作,我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苏龙任组长,副县长王致伟、副县级干部赵伟民任副组长,县安监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商粮局、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文体广新局、住建局、经科信局、食药工质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智慧用电推进应用。

四、职责分工

(一)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社区):带头安装智慧用电服务系统;

(二)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三)消防部门:负责全县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并积极配合县文体广新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商粮局、县民政局、县食药工质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开展工作;

(四)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负责车站、旅游景区、星级宾馆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五)商务和粮食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六)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救助福利机构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七)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八)卫计部门:负责医院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九)文体广新部门:负责文保单位、KTV、网吧、影剧院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十)住建部门:负责高层建筑、在建工地、居民小区、燃气储存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督促老旧小区开发商安装智慧用电系统;

(十一)经信部门:负责通信、电力、工贸企业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十二)食药工质部门:负责餐饮场所等重点单位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十三)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吧、KTV、宾馆、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场所的智慧用电系统安装。

(十四)供电公司:负责新增用户宣传安装智慧用电系统;

其它部门及驻县中央、省属企业负责各自行业领域智慧用电推广应用。

五、实施步骤

采取试点先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有序推进的方法,从2019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1月)

县政府召开全县智慧用电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智慧用电工作,制订下发我县推进应用智慧用电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通过层层发动,加强宣传引导,确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重点隐患单位作为试点单位,采取多种模式积极推广使用。

(二)推广实施阶段(20192—202010月)

120193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安装在线运行;

220199月底前完成全县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客运车站、体育场馆、歌舞厅、KTV、电影院、网吧、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养老院、福利院、金融机构、高层住宅、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的安装在线运行;

3201912月底前完成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装在线运行;

420209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安装在线运行;

5202010月底前,组织各设备安装公司与县安监部门对接,将智慧用电系统纳入安监部门应急管理平台运行管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11—12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智慧用电推进应用情况,确保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单位、企业按期完成安装在线运行,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找工作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巩固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及时跟进各乡镇、各部门安装进度,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并将智慧用电系统建设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半年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扎实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科技兴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智慧用电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调研分析,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切实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及火灾事故高发单位作为电气火灾隐患整治和管控的重中之重;在重点推进的同时,向面上其他单位进行推广,做到点线面结合推进,实现全覆盖。有关技术协作单位要加强对安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智慧用电系统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预警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日常记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智慧用电安全知识和智慧用电系统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动员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自觉应用,大力宣传推进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为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保障,拓展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我县小微生产经营单位众多、安全基础条件较差的实际,鼓励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应用智慧用电系统。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各乡镇 、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好智慧用电技术协作单位,进一步拓展智慧用电系统监控范围和服务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服务体系和智慧用电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监测预警排查整改一条龙服务。

(五)注重实效,严肃问责。智慧用电推广应用是智慧安监、智慧消防社会管理创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内容,是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精心部署,全力推动,确保取得实效。对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发生电气火灾事故,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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