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0000/2019-16725
  • 统一登记号: hydr-2019-00008
  • 文 号: 蒸政通【2019】45号
  • 公布时间: 2019-12-13
  • 来 源: 衡阳县司法局
  • 信息时效期:

关于取缔商业城马路市场暨启用滨江农贸超市的通告

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商业城马路市场         暨启用滨江农贸超市的通告

蒸政通[2019]  

为提升县城品味,规范市场管理,根据《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县城规划以及“退街入市”和“划行规市”的文明城市管理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取缔商业城马路市场同时启用滨江农贸超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取缔商业城内马路市场。从20191221日起在滨江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西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取缔占道经营,公安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矛盾处理,商务部门和西渡镇负责宣传发动,加强市场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二、正式启用滨江农贸超市。滨江农贸超市位于县商业城28栋,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铺面15个,摊位36个),现已全面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定于20191221日正式启用。

三、鼓励、动员、引导各经营户采取租赁方式进入农贸超市集中经营。

四、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强市场行业指导,全方位为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滨江农贸超市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商业城内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占道经营及乱搭建乱建行为反弹。县交警大队要加强商业城内货运车辆日常管理及疏导工作。

特此通告。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19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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