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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货物源头企业的监管工作,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县6家年货物运输量在15万吨以上(含15万吨)以及年货物运输量在15万吨以下的砂石、矿产、混凝土等高密度产品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货物源头企业有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矿)的违法行为,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34-6807401
附件:衡阳县货运源头企业公示表
衡阳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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