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信息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货物源头企业的监管工作,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县13家年货物运输量在15万吨以上(含15万吨)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货物源头企业有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矿)的违法行为,请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346807401

  附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统计表




         衡阳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8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