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衡阳县统计局
衡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根据衡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53个,从业人员1111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79个,从业人员10349人(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9

10349

 研究和试验发展

5

16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8

81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56

936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79

10349

内资企业

279

10349

  国有企业

5

196

  集体企业

1

2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3

649

  股份有限公司

2

74

  私营企业

87

4656

  其他企业

171

477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5005万元。负债合计8325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004万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95005

83257

135004

 研究和试验发展

7519

2170

2531

 专业技术服务业

36798

12077

1287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50692

69010

119595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147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779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1539万元。负债合计106420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995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637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295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 764人(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

764

 居民服务业

10

22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9

250

 其他服务业

9

28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8

764

内资企业

28

764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1

38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27

726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39万元。负债合计296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20万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139

2969

10020

 居民服务业

2409

1397

315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493

834

3762

 其他服务业

2237

738

3108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68个,从业人员1319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60个,从业人员1003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965万元。负债合计974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91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1312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1085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443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1个,从业人员417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3万元。负债合计398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65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9009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0389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1207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7个,从业人员1037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115万元。负债合计597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92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313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79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65个,从业人员16009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98125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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