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十二五”战略任务之十二:加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解读

 

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社会管理,健全信用体系,维护公平正义,创建平安和谐衡阳县。

1、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适应社会转型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行政村和居民小区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基础,建立新型小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下移。积极培育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完善群众信访和接待制度,搭建群众合理诉求平台,重视网络民意,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城乡防空、抗震和气象等灾害救助体系,建设防空防灾疏散基地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危机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强化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交通安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建设矿山救援和安全培训中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公检法司设施建设,完成县法院审判大楼、县检察院技侦大楼搬迁新建及乡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建设改造任务。加强国防教育,抓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和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加强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建设,努力增强县城和重要经济目标总体防护能力。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建立统一救援体系,到2012年专业应急管理队伍普及到所有乡镇。到2015年,群体性上访下降30%,各类安全事故率下降20%

2、坚持依法治县着力营造规范、公开、公正、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科学跨越提供法制保障。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加快政府转型。大力开展依法决策模范领导班子和“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监督。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完善居(村)务工作规则,深化居(村)务公开。深化全民法制教育,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工地(程)、进公共场所、进家庭活动,农民、流动人口、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到2015年,行政复议合法率达98%,诉讼案件合法审判率和执行率分别达到95%90%,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满意率达到95%以上,建成一批法治示范机关、乡镇街道、社区(村)。

3、构建诚信社会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推进“阳光用权”,不断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以政府信用带动社会信用,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行政审批提质提速,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结的工作流程;积极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加强县政务大厅26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个人信用建设,教育引导公民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到2015年,公民、企业信用记录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以上,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80%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