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本次共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0万元。资金已通过财预安〔2024〕34号下达。
一、资金分配原则
1.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次安排的衔接资金要用于2024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2.用于2024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3.用于2024年度脱贫人口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项目。
二、资金分配计划
(一)“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合计 620万元)
1.县级衔接资金用于2024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共计62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补助资金(合计60万元)
2.县级衔接资金用于2024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共计6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补助资金(合计60万元)
3.县级衔接资金用于2024年度脱贫人口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共计6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入库要求
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的项目入库程序。重点围绕项目内容、入库程序、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科学可行等方面进行审定。项目内容不全的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等,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
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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