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本次共安排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78.75万元。其中:市财政局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衡财农指〔2023〕191号,市级财政下达我县衔接资金380万;县财政从年初预算中安排县本级衔接资金3498.75万。
一、资金分配原则
1.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次安排的衔接资金要用于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等等项目。
2.用于支持衡阳县户厕改新建奖补及问题厕所整改。
4.用于就业帮扶项目。
二、资金分配计划
(一)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资金 (合计1748万元)
1.县级衔接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资金174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农村户厕改(新)建资金(合计314万)
2.县级衔接资金用于全县2925户户厕改新建,共计234万元。
3.县级衔接资金用于全县问题厕所整改县级配套,共计80万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乡村振兴局
(三)“雨露计划”资金(合计 360.75万元)
4.县级衔接资金用于2023年度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按1500元/人标准共补助贫困学生2005人次,共计300.75万元。
5.县级衔接资金用于2023年度致富带头培训人125次,共计6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四)就业帮扶项目资金(合计250万元)
6.县级衔接资金用于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共计50万元。
7.县级衔接资金用于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补贴(场地费补贴、物流费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就业补贴、稳岗补贴、创业补贴等)共计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县乡村振兴局
(五)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项目资金(合计826万元)
8.县级衔接资金用于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8个突出贡献、先进乡镇),共计80万元。
9.县级衔接资金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746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六)市级领导联点帮扶、粮食生产示范创建奖补项目资金(合计380万元)
10.市级衔接资金用于市级领导联点帮扶项目资金,共计300万元。
11.市级衔接资金用于粮食生产万亩综合示范片创建奖补资金共计8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入库要求
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的项目入库程序。“县审定”要求:重点围绕项目内容、入库程序、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科学可行等方面进行审定。项目内容不全的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等,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拟入库项目资金保障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 重点包括市场、环保等风险,经济、生态等效益论证,对于技术复杂、政策性强或涉及法律问题的,可组织多部门或专家论证。
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