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片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的通知》(湘振局〔2022〕31号)部署,现就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湖南省委农办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十条意见(暂行)》要求,全面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投入、资产规模、资产现状、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做到对已实际形成扶贫项目资产的全覆盖。重点排查未按规定完成登记确权,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性资产存在低效闲置现象,公益性资产管护不到位,侵占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产等问题通过“回头看”,全面排查化解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全县扶贫项目资产零遗漏、零脱管、零闲置,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二、排查内容
(一)摸底是否全面。对照国家和我省文件明确的时间范围、资金范围、项目和资产范围、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是否全面摸清,有无遗漏;资产台账信息要素是否完整准确。
(二)是否按规定移交并入账。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登记入账;实地查看资产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资产台账、线下台账账实是否相符。
(三)是否已确权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要求确权;是否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管理;是否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建立后续管理机制;日常管护是否到位。
(四)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重点排查种养基地、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帮扶车间、就业基地、光伏电站、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和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形成的权益类资产,是否存在闲置(分半年以上、1-2年、2年以上)、低效、浪费等问题,是否及时盘活或规范处置;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收益分配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情况。
(五)公益性资产是否正常发挥作用。重点排查村级道路桥梁、村级集中供水设施、提水泵站、山塘及引水灌溉渠道、乡村小规模学校、村卫生室、村级文化体育设施、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服务设施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正常发挥作用,是否存在因管护不力和人为破坏受损问题,受损资产是否及时修复。
(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私占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集中排查时间:9月1日至9月10日。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组成专项排查组,以乡镇为单位(确权到县级的国有资产以行业部门为单位),逐村开展“回头看”工作,实地摸排到每个扶贫项目资产。
(二)问题整改时间:9月11日至9月20日,县乡村振兴局指导督促乡镇、村和县级相关部门建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按时整改到位,汇总形成县级台账(见附件)。
(三)总结提升时间:9月21日至9月30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对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要挖掘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共性困难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推动。各乡镇、界牌片区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回头看”。县乡村振兴局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将“回头看”工作落实到位。对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要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合理评估确定入账价值,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及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
(二)强化调度指导。县乡村振兴局要做好日常调度,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县联合专项排查组要加强对各乡镇、界牌片区“回头看”发现问题的研判,科学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联合开展问题整改台账数据审核。
(三)突出工作实效。坚持严实作风,各乡镇、界牌片区要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级防返贫监测员,深入实地逐个摸清核准资产情况,并对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数据排查”“纸面排查”“电话微信排查”,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根据县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建立过渡期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台账,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衔接。依纪依法加强监管,对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形成震慑。
附件: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
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
序号 | 县 | 乡镇 | 村 | 问题 类型 | 问题 子类型 | 具体 问题 | 涉及问题金额 | 整改情况(已整改/未完成整改) | 整改 措施 | 整改 完成 时限 | 追责问责情况 | 完善制度情况 (分修订、制订,文件名称) | 县级审核意 见(是否整改到位) | |
情形 | 人数 | |||||||||||||
说明:1.该表在监测评价系统填报,每个具体问题一行。
2.问题类型有 5 种,具体为扶贫项目资产摸底是否全面;是否按规定移交并入账;是否已确权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3.问题子类型有 13 种,具体为 ( 1 ) 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是否全面摸清,有无遗漏; ( 2 ) 资产台账信息要素是否完整准确; ( 3 ) 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登记入账; ( 4 ) 实地查看资产现状,排查账实是否相符; ( 5 )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资产台账与线下台账是否一致; ( 6 ) 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要求确权; ( 7 ) 是否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管理; ( 8 ) 是否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建立后续管理机制; ( 9 ) 日常管护是否到位; ( 10 ) 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 (分半年以上、1-2 年、2 年以上) 、低效、浪费等问题,是否及时盘活或规范处置; ( 11 ) 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 12 ) 收益分配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情况; ( 13 ) 是否存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4.追责问责情形分为追究刑事责任、党政纪处分、其他问责方式。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