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县2021年新增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的批复

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各部门通过申报并纳入县级项目库,经县相关行业部门审核,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的基础设施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的产业发展项目、住建局负责的危房造改、县水利局负责的安全饮水等项目共计320予以实施(详见附件),共投入衔接资金217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72个,投入衔接资金49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210个,投入衔接资金157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20个,投入衔接资金38万元;安全饮水项目16个,投入衔接资金8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好项目计划

本次实施项目必须在2021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各部门收到批复后,要做好项目招投标、公告公示建设、档案资料等工作,及时完成项目资产登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同抓好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本次实施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21年12月底完成资金报账核销工作。各资金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建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跟踪台账,及时报送项目进度监控表、资金支出报表,各行业部门要加强项目进度、绩效的监督管理。

附件:关于衡阳县2021年新增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的批复




 

 

中共衡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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