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
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并应当定期异地备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