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摘抄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