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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对2015年衡阳县县城历年来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对象户进行核查,经核查现将符合条件的2户给予补发2015年1-10月租赁补贴(该2户对象户于2015年11月分配入住),现将人员名单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12月9日前向衡阳县住房保障部门举报。电话:6813588。
具体名单如下:廖兴国、凌志腊
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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