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开办餐饮服务单位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对下列餐饮单位进行了许可审查。审查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
通讯地址:衡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34-6817269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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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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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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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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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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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金兰镇振阳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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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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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金兰镇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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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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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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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衡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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