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我单位承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衡利丰、利德有陶瓷厂废水废气污染”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我县“位于省道1814旁,在衡阳市和西渡镇之间的衡阳市利德有陶瓷厂、恒利丰陶瓷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废水和废气。种的菜不敢吃,废气臭气扑鼻。据了解,陶瓷厂在环保监控监督设备上面做手脚”的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交办件中“衡阳市利德有陶瓷厂、恒利丰陶瓷厂”实为 “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
5月12日晚,我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县环保监察人员于当晚深夜到工厂现场检查,5月13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建了专门工作队到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排查。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投诉人反映“两家陶瓷厂生产过程中,排放了大量的废水和废气”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查实:两家企业生产工艺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标后一部分用于厂区内绿肥化灌溉,一部分用于洒地,少量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由总排口外排;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处理设施基本一致,喷雾干燥塔、烧成干燥窖产生的废气经脱硫后达标排放。
2、投诉人反映的“种的菜不敢吃,废气臭气扑鼻”的问题,目前暂时没有证据显示菜因为受污染而不能食用;该企业不存在恶臭气味,但在煤气车间会偶尔闻到煤气味。
3、投诉人反映的“陶瓷厂在环保监控监督设备上面做手脚”的问题不属实。针对该投诉问题,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并派出专业队伍现场核查,开展现场采样比对,并调阅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在线实时监测数据和县环境监测站每季度的比对数据进行核对,查阅了第三方广东伟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历年来对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的运维记录。现场采样比对结果和历年来记录显示,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在“环保监控监督设备上面做手脚”情况不属实。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脱硫塔在线监控设备现处于试运行调试阶段,还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联网。衡阳县环境监测站于5月13日对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脱硫塔在线监控进行了现场采样比对,比对结果显示该企业SO2、NOX在线监测数据合格。
三、查处和整改情况
对于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的查处及整改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已在第十二批44号交办件的回复中作了详细汇报,目前,该公司按照整改方案在分步实施。但在5月15日的现场督察中发现该公司的整改进度缓慢,县环保部门当即召开专题会议,抽调15名同志成立工作专班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同时每天安排两名工作人员驻守衡利丰,监督企业按进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衡利丰有限公司也召开了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制定立行立改方案。5月16日七点半开始,该公司组织近400名员工,30多台推土机、铲车、挖机等机械设备由三名副总带队开始实施并完成以下整改:1、清理好原料堆场。2、清理清洗原料堆场地面积泥和水沟,做到道路和水泥路面无泥浆见底色。3、对抛光渣场进行搬移压实、堆理堆积,形成梯形坡度堆放。4、采购十万平方的彩条布和防尘布对原料堆场、固体废料堆场进行覆盖。截至目前,以上整改计划已全部落实。
检查中发现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生活污水中氨氮超标,超出标准2倍。2、抛光车间废渣堆场不规范,未按环保要求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未覆盖。3、未按环评要求及时安装在线监控,县环境监察大队于2016年9月17日下达了整改通知,到目前为止脱硫塔在线还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并联网。4、压胚车间扬尘收集不完全,造成压胚车间扬尘过大。
针对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县环保部门于5月14日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衡阳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衡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企业于5月16日前检修调试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2、规范抛光车间废渣堆场及固体废物的堆放,要采取防范措施。于5月16日前完成抛光渣堆场“三防”措施,禁止露天堆放。于7月15日前建成雨污分流、沉砂井等设施,避免二次污染。3、脱硫塔在线监控设施于7月15日完成验收并联网。4、压胚车间收集系统立即整改,并于7月15日前完成。5、罚款伍万贰仟捌佰叁拾柒元。
四、目前现状
目前,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原料堆场和废渣场已完成清理并覆盖,厂区内喷淋系统和环厂西路喷淋系统已安装好,并建好雨污分流、沉砂井等设施。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已规范好废渣堆放场,完善好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沉砂井,在线监控已并网运行。
五、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和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发生,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衡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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