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我单位承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废水污染”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的衡厉丰陶瓷厂,早些年产生煤焦油泄露到地下水、稻田好多年,目前产生的废水偷排到蒸水河,之后流入湘江”的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县政府迅速成立专班,县环保局立即组建专门工作队到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并连续三天对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标。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投诉人反映“该厂早些年产生煤焦油泄露到地下水、稻田好多年”情况部分属实,2009年,该厂曾出现酚水而不是煤焦油泄露情况。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有专门管道系统和容器收集,无泄漏。煤焦油处置:一是做燃料送原料车间喷雾塔燃烧干燥泥浆,二是卖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008年冰灾后,该厂酚水池因地面不均匀沉降而破裂,酚水池中的酚水泄漏到附近的水田、鱼塘。当时企业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一是将泄漏出去的酚水采取逐级回收,抽回公司用酚酮氧化处理。二是与湖南农业大学的专家合作投资300余万元上了一套酚水处理系统。三是改善工艺,将酚水作水煤浆的用水综合利用处理。四是对周边受影响的村民给予经济补偿。五是公司委托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周边受影响区的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动态监测。2015年公司又委托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受影响区域的地下水进行检测;委托农业部门对周边土壤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地下水和土壤的国家标准,有效处理和化解了环境隐患。(详情见附表)
2、投诉人反映的“目前该厂产生的废水偷排到蒸水河,之后流入湘江”的情况不属实。经查实,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实现清污分流,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五座,生化处理池一座,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达到Ⅲ类地表水标准后加入洒水车中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和冲洗地面,在未利用时有少量达标废水经总排口外排。
3、现场检查中发现厂界外东西两侧有两股渗透水流出。经查实,由于建厂初期原厂界东西两侧相连的一条沟渠被挖断填埋,上半年我县雨水充沛,厂区集雨面积大,且厂区地标要高于周边农田十米左右,造成厂界东西两侧有少量渗透水流出,渗透水清澈透明,渗透水经检测未发现超标。
三、查处和整改情况
环保局监察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原料堆放场不规范,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场地内脏、乱;抛光废渣未按环保要求存放、处置;原料场和废渣场雨污分流设施不健全。针对企业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县环保部门于5月7日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衡阳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衡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企业于5月22日前规范原料堆场及固体废物的堆放,采取防范措施。并于12月31日前建成雨污分流、沉砂井等设施,避免二次污染。2、罚款伍万元(已到位)。
5月8日,湖南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由企业法人张四通负责全面整改工作,生产厂长、总经理助理分工负责,各责任部门分责到位的方式立即布置了整改;1、5月15日前完成原料堆场的水沟、通道泥浆清理和防尘网覆盖;解决脏乱差问题。规范生产废渣堆放场地并用防尘网覆盖。2、5月22日前完成新增原料车间料棚的喷淋降尘设施,增加原料堆场喷淋降尘设施。组织对暂存在三期场地的抛光渣平整和防尘网覆盖。3. 10月1日之前完成清理疏通原料堆场内外水沟,依据地势和总体规划,联通三期大水沟,将雨天原料堆场产生的雨污水,分流引导到三期的原料车间污水处理池,处置抛光渣场暴雨产生的雨污水,经分级沉沙后,清水用泵送回一二期原料车间使用。同时,公司也制定了长效环保管理机制,专人、专班、专岗负责对原料堆放场、废渣场的管理,并承诺加强废水、废气、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加强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四、目前现状
目前,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原料堆场和废渣场已完成清理并覆盖,厂区内喷淋系统和环厂西路喷淋系统已安装好,并建好雨污分流、沉砂井等设施。
五、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加强管理,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发生,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衡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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