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环保局召开“环保执法业务培训”会议

    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而环保执法能力的高低事关环保部门能否充分发挥环保执法主体作用,为帮助提高环保人员执法能力建设,促进环保执法人员高效、规范的运用法治方式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全面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维护环保法治秩序”的基本职责,衡阳县环保局把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纳入局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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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环保局组织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环保执法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副局长唐正斌主持,具体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的环境监察大队及局机关业务股室人员参会。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到了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专家彭亚林科长,彭科长就当前环境形势和工作形势为全局执法工作人员讲解了业务知识培训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知识、环评依据及相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等有关环保的重要法律法规,同时还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讲述了相关执法技巧,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和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详细阐述。会上,县环保局法制股执法骨干彭小海股长就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制作做了进一步的详细讲解。

 

 

 

 

 

 

培训会上,局长凌晓城要求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要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讲,深学笃行,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边做边学”,在学习中提高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增强学习能力,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环保执法主体作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该局执法人员对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正确执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新《环保法》的相关法律条款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与会人员都表示,这次的培训学习,专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工作中常见问题授业解惑,很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这次培训,今后将学用结合,把所学到的知识正确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有效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效率,确保环境执法权力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廉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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