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安监〔2015〕1号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53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雨雪、大雾、冰冻天气较多,春节期间企业生产普遍存在设备检维修、停开机等过程,历来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防火、防冻、防中毒、防泄漏、防滑跌等方面的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狠抓违规动火、动土和违章操作等典型违规违章行为。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的同时,紧紧依靠一线员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必须确保每个生产作业班都有一名厂级领导带班和车间领导跟班,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重点岗位时刻得到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开停车的报备制度、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如果停产检修,放假停产的必须要严格制定开、停车方案,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并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必须向县安监局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县安监局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一是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危化企业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值班值守要做好相关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二是加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各危化企业要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各类突发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发生事故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
衡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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