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蒸安委办〔2019〕11号
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应急办函〔2019〕2号)和衡阳市安委办《衡阳市2019—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办函〔2019〕14号)的工作要求,衡阳县安委办制定的《衡阳县2019—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安委办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乡镇(园区)本部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在执行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县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807883;18188961703)
附件1:《衡阳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衡阳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自查表》
附件3:《衡阳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衡阳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衡阳市安委办《衡阳市2019—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办函〔2019〕14号)(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9号令)(以下简称原安监总局59号令)法规要求,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着力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能力及水平,县安委办决定,2019—2020年在全县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违规违章作业、发生意外盲目施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缺乏等问题,切实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原安监总局59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告知牌,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六个方面工作为重点,通过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我县工贸企业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县安委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龙建斌为组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贸股,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并按照整治工作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专项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县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冶金有色企业、造纸、食品加工企业、酱腌菜加工企业和工业企业存在的附属污水处理系统、陶瓷企业的煤气生产线、水泥生产及混凝土搅拌作业、饲料生产、粮油加工及储存的工贸企业。
四、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的要求,严格标准,依法依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重点工作有:
1.参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附件6)的分类及标准,同时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确定的“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 在原摸底工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底数和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通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从而建立健全准确无误的《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并适时更新。
2.企业应建立健全下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制度;(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6)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等。
3.督促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制作安全风险告知牌。
4.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企业安全管理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知识和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
6.督促企业制定科学有效针对性强的应急方案,配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讲评,坚决杜绝亲戚朋友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现象发生。
7.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管理:(1)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2)严格遵守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3)作业现场要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与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工作步骤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2019 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同时兼顾其他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 2020年在巩固2019专项整治的成果基础上,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较差、安全风险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贸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2月)
1.制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及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特别是工作措施要实要具体要管用,要切实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对应列出整改治理对策措施,切忌泛泛而谈、华而不实。3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及县经科信局、商粮局、烟草局须将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报县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要负责将本通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复印发至辖区内每一家工贸企业。务必让每家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作业的重要性迫切性,促使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和通过广播、电子屏、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等自媒体方式,广泛宣传大力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宣传形式可不拘一格,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百姓入脑入心,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深厚氛围。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搞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对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人群进行安全教育,着力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①什么是有限空间;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性有哪些;③怎样作业才是安全的;④发生意外应如何安全施救;⑤有限空间典型事故安全剖析等等。
1.市安委办拟于4月中旬举办全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班。对全市工贸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颁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县安委办对辖区内工贸企业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工贸企业负责对企业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着重解决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应知应会等问题。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企业应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阶段应实事求是剖析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对照原安监总局59号令和本通知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内容及《衡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自查表》(附件2)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彻底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
工贸企业务必于每年6月20日前将《衡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2)、《衡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办存档备查。
(四)执法检查阶段(每年10月底前)
县安委办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照《衡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附件4)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同时也会做好相关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或工作严重滞后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乡镇(园区)安监站对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要实现全覆盖。
(五)督导检查阶段(每年11—12月)
省应急管理厅届时将成立执法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对我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至少抽查2个县市区、2个乡镇街道、4家企业),将特别倒查有关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市安委办将根据各县市区(园区)分析总结,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认清开展本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国、省、市三级自2014年以来已连续开展5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虽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综观近年来全国全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接二连三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工作开展不扎实、效果不好等问题。我县虽然近年未发生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就在2019年2月15日,东莞市中堂镇双洲纸业有限公司发生气体中毒事故,9名工人在一污水调节池内被困,7名工人抢救无效死亡,教训极为深刻,应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工作懈怠及麻痹侥幸心态,须时刻绷紧“安全弦”。
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果来看,我县部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问题和隐患仍比较突出,有的还比较严重,特别是部分小型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城乡结合部和“边散远”村镇的民营企业、工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尤为突出,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作为重点彻底加以整治。
(二)要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克服厌烦情绪和怕苦畏难思想,主动作为。要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工作精神,锲而不舍、真抓实干,切实压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努力实现我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县安委办将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请各乡镇(园区)安监站负责将本通知迅速复印发至辖区内工贸企业。
附件2
衡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自查表
企业名称: 有限空间个数: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情况说明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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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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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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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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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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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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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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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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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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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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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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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记录 |
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如发包或者出租给个人、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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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对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深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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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
是否按标准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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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带 (绳)、 通讯设备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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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救援演练 |
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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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进行了演练,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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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培训 |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是否包括: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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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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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设备设施配备 |
是否按标准配置气体检测设备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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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通风换气设备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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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警示标示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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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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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发包管理 |
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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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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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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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管理 |
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告知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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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井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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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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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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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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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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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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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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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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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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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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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口是 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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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衡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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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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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有限空间名称 |
内部编号 |
所在点位 |
数量 |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 |
事故类型 |
作业频次 |
安全管控措施 |
安全管控责任人 |
作业审批层级 |
安全风险公告 |
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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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一、冶金行业
1.工艺炉窑:均热炉、热风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退火炉、常化炉、罩式炉、沸腾炉、干燥机、回转窑等;
2.槽罐:燃料罐、氮气球罐、重油罐、汽油罐、碱水罐、鱼雷罐、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
3.煤气相笑设备设施:发生炉、管道、煤气柜、排水器房、风机房、煤气排送机间、阀门室等;
4.地坑: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等;
5.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锅炉过热器;空分塔、水冷塔;使用六氟化硫的高压电控室;电缆坑(井)地下液压室、地下油库、焦炉地下室;污水处理池(井).密闭循环水池、地下排污隧道;给排水等管道;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环冷风箱;脱硫塔、脱硫浆液箱、脱硫流化底仓、料仓、料斗、除尘器、烟道等。
二、有色行业
1.工艺炉窑:铸造炉、保持炉、煅烧炉、铝台包、回转窑、石灰炉、熔盐炉、余热锅炉等;
2.槽罐:压缩空气储罐、真空罐、酸减罐、分解罐、沉降罐、母液罐、稀释罐、精制液体罐、煤气站电捕集罐、车载储槽、电解槽等;原燃料储罐、原料仓;
3.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除尘器、烟道;蒸汽缓冲器、压煮器、蒸发器、淋洗塔、沉灰室等;生产铝粉、锌粉雾化室等;污水处理池(井)、地下排污隧道等;煤气、给排水等管道;冷却机、磨机、脱硅机等。
三、建材行业
1.工艺设备:预热器、分解炉、蒸压釜、篦式冷却机、回转窑、增湿塔、冷却机、烘干机、热风炉、立式磨、球磨机、选粉机、分离器;
2.煤气相尖设备设施电捕集罐煤气发生炉及上部密闭空间、排水器室、煤气排送机间、净化设备等;
3.储库:储罐(仓)料仓、煤粉库(地坑、仓)筒形储存库等;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管道、收粉器、喷雾干燥塔等;除尘器、烟道等;电缆沟、电梯井道等;地坑、水塔(水箱)、蓄水池、窨井、下水道、污水处理池(井)。
四、机械行业
1.工艺设备:电炉、冲天炉、工频炉、精炼炉、退火炉、加热炉、燃气(电)干燥炉、保护气氛热处理炉等;
2.槽罐:电镀(氧化)槽、酸碱槽、油槽、电泳槽、浸漆槽,储料仓、贮罐、油罐、液氨罐等;
3.公辅设备设施:塔(釜),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坑、地下润滑油室、电缆沟、电缆井等;喷漆室、探伤室、铸造坑、除尘器室等.煤气(天然气)转供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污水池(井)下水道、窨井、地下蓄水池等。
五、轻工行业
1.工艺设备:玻璃窑炉、隧道窑、马蹄炉、退火炉、煤气发生炉、碱回收炉、烤炉、烘缸、汽提塔、脱硫塔、干燥塔、蒸煮塔、氧漂塔、漂白塔、卸料塔、喷放仓、料仓、预蒸仓、反应仓、腌制池等;高压均质机、麻石除尘器、干燥机、水力碎浆机、转鼓、蒸球、喷方仓、预浸器、分离器、流浆箱、黑液槽、汽鼓、汽包、澄清器、消化器、粉碎回收容器等;
2.槽罐:原材料罐、贮糖罐、浸出罐、分离罐、浓缩罐、维持罐、糖化罐、层流罐、调浆罐、发酵罐(池)种子罐、流加糖罐、维持罐、消泡沫剂罐、结晶罐、奶罐、储油罐、浸出罐、蒸发罐、浓缩罐、分离罐、厌氧罐、饱和罐、酒母罐、储酒罐、酸碱罐、过滤罐、搅拌混合罐、脱色桶等.冷水储槽等;
3.公辅设备设施:污水池(沟、槽)、盐液池、水处理池、沼气池(罐)中和池(桶)、浆池等.原材料仓、恒温库、速冻库(箱).冷库、蒸发脱水干燥房、地下泵房等,除尘器(沉降室、布袋除尘器等)、烟道等。
六、纺织行业
1.纺纱工序:清棉设备、清梳联合机设备的混棉箱体;2.织造工序:浆纱机、浆染联合机的烘箱部分;
3.染整工序:退煮漂联合机、烧毛机、轧染联合机、热熔染色联合机、碱减量机、液流染色机、气流染色机、经轴染色机、筒子纱染色机、绞纱喷射染色机、 绞纱箱式染色机、筒子纱射频烘干机、绞纱烘干机、成衣染色机、散毛染色机、散毛烘干机、罐蒸机等设备的封闭、半封闭烘燥箱、房部位;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纺织空调系统的送回风道、除尘室、滤尘室以及消防水箱(池)除尘地沟(道)化粪池、蓄水池、窨井、电缆沟、电梯井道等。
七、烟草行业
1.工艺设备:烘丝筒、润叶(梗)筒、加香(料)筒、滚筒干燥机、浸渍器、流化床、真空回潮机、烟丝膨胀焚烧炉、箱式储丝(叶、梗)柜;
2.公辅设备设施:香精香料配制罐、二氧化碳储罐、空压分气缸、真空罐、蒸汽分汽缸、储油罐等;消防水塔(水箱)、锅炉、省煤器锅炉排烟管道、 软水箱、除氧水箱、热力除氧器钠离子交换塔、中央空调风柜(风管)除尘器;地下电缆沟、地下室、管道阀门井;烟道、冷库、电梯井道;下水管道、地下水池、污水处理水池等。
八、烟草行业
窨井、下水管道、管道阀门井、电梯井道、储罐、锅炉、污水井、化粪池、粮库(仓).冷库等。
九、通用类
各类井(电缆井、污水井、窨井等)池(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蓄水池、腌渍池等)、地沟、暗沟、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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