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职责:履行法律职责,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报告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等14项职责。县人大常委会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0个,行政编制33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在职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40人。

    二、2015年度部门表

(公开表格附后)。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收入为123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25万元),总支出为1192,03万元,结余为46.7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为1192.03万元,年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192.03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69.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1万元,公务接待为14,35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242.11万元.

四、部门决算分析

由于2014年通过政府采购为26个乡镇代表工作站网络平台建设采购专用设备,花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万元,没有在2014年经费中列支,而把2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放在2015 年度列支,从而使2015年度部门决算大幅超预算。由于压缩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三公经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由于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支出项目未能全覆盖,造成决算超预算。

五、改进措施:合理规范应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时、准确、完整编制和报送部门决算报表,做到收支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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