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湖南省衡阳县财政局            

主管部门:湖南省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机构: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0二二年八月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理念,提高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22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工作组通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结合社会调查和访谈成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决策背景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是衡阳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土地、矿产资源、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关系到农民住房保障和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国土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为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购买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二)主要内容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蒸财评函〔2020〕F-009号评审《关于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经费》招标上限值5,009.37万元,采购预算金额3,796.81万元,采购金额3,785.04万元。包括衡阳县26个乡镇(园区)、443个行政村范围内的26万余户、28万余宗的村民宅基地及891宗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

2.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蒸财评函〔2020〕F-043号评审《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招标上限值为794.31万元,采购预算金额为732.71万元,采购金额合计726.88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389.595万元,湖南省第一测绘院,采购金额为307.285万元,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采购金额为30万元。采购内容包括1部主体规划(含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0个专题研究、3个专项规划、1个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1部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金额合计4,511.9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县财政资金。

          截至2022年7月政府采购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财评上限值

采购预算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

实际支出

1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

5,009.37

3,796.81

3,785.04

1,605

2

2021年国土空间规

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

794.31

732.71

726.88

-

合计

5,803.68

4,529.52

4,511.92

1,605

(四)采购服务实施流程

1.采购立项批复:2020年2月28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第五十一次会议)成立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界牌工业园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审议通过了《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10月按省市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小组,审议通过并引发了《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

2.申报采购预算:向县财政局及政府采购事务中心申报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资金,报告采购理由、采购预算以及采购内容清单,经财政部门和政府采购办审核。

3.申报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方式、专家来源方式、供应商来源方式、代理机构信息等,政府采购办审核计划。

4.启动采购流程: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在政府采购平台发布采购意向及采购计划,挂网公布20天-30天。委托代购机构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将中标(成交)公共送审。

5.发布中标公告:采购办审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自动发布湖南政府采购网,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公示采购合同并备案,采购办审核合同公告后自动发布湖南政府采购网。

(五)现场评价抽查情况


序号

抽查项目

项目内容

查看结果

1

台源镇

1.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化测量调查建库;

2.外业调查、测绘、收集权源和户籍信息资料,形成宅基地及房屋权属、界址、面积、户籍等完整的图文登记资料和信息;

3.外业整理,以乡镇为单位,逐宗逐户建立纸质件和电子件档案;

4.以村组为单位打印1:2000的成果图及房地调查确权汇总表并公开,对公示异议进行纠错处理;

5.包括对权属调查属性录入、成果核对、数据处理、数据落宗等内业整理、审查、确权工作。

 

 

 

 


与项目建设

内容一致

 

 

 

 

 


2

库宗桥镇


3

 


渣江镇

 


4

石市镇


5

樟树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1.通过对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对本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开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从项目的决策(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及时发现项目管理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原则

1.价值中立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即由相关部门填报数据,评价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三)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中标金额4,511.9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四)评价依据

1.国家层面依据法律文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4号)、《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2.湖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

3.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6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9号)等。

4.衡阳县财政局文件《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22号)

5.衡阳县自然资源局编报资料。衡阳县自然资源局编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申报书、项目审批文件、政府采购等相关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五)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20〕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方式及方法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工作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了案卷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数据统计分析法、调查法、专家咨询法、案例参照法、公众评判法等技术方法。

(七)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承接任务,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接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

2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和评价对象的特点,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评价人员安排等做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经工作组研究确认后与委托方进行汇报沟通,并根据委托方的意见修改完善。

3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认后,由评价组织部门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基本内容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评价实施机构、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事项,并附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指标等内容。同时进行入户调研,并与被评价单位相关人员建立联系,沟通部门基本情况、需准备资料清单及评价工作时间安排等事项。

2.评价实施阶段

1跟进被评价单位准备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及时跟进、掌握被评价单位资料收集及自评工作进度,并将根据指标体系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予以辅导。

2审核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所提交的项目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核和分析,对存疑事项进行核实确认

3现场勘查

评价组到现场收集、汇总、整理项目资料,检查、核实项目资料中的数据后,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①在听取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实施情况通报的基础上,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对项目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②进行实地核实。实地检查的形式:采取座谈、现场核实、随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检查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项目组织机构、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技术服务、考核奖罚、档案管理等。

B.检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的指标数据是否真实无误。

C.检查项目的质量:项目内容是否达到采购合同标准。

D.检查项目是否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是否专账核算、合规使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规范、会计报表是否能真实反映收支结余等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是否及时支付。

E.检查项目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有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有无另行安排项目管理经费,项目管理经费有无挤占项目资金

③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组将对项目进行问卷调查,采取双调查问卷法,面向群众进行项目的满意度问卷调查。

4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县财政局,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3.形成报告阶段

1撰写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财政局征求意见。

(2)完善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将根据被评价单位和县财政局反馈的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并按要求报送给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三级细化指标进行评分,从采购决策、采购过程、产出与效果等维度的绩效指标分析出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使用效益,得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一)采购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5分)

1.采购计划完整性(满分4分,得4分)

1采购计划制定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对年度采购项目向财政局及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进行采购计划申请,并结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启动采购流程。

(2)计划完整性(满分2分,得分2分)

府采购实施计划经衡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成立了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纪要、审批文件、审批手续符合相关要求。

2.采购论证及流程规范性(满分4分,得4分)

1采购计划论证规范性满分2分,得分2分

经核对相关资料,采购计划经过了衡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讨论,采购计划论证较为规范。

(2)采购流程规范性(满分2分,得分2分)

成立了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了《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签订。

3.绩效目标(满分3分,得分3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1分,得分1分)

绩效指标值清晰、可衡量。

4.代理机构选择合规性(满分4分,得4分)

1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规范性满分2分,得分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第十九条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合作代理机构中选择经验较丰富、工作较专业的机构负责相关采购工作,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基本客观公正。且经网上企业信息查询,委托的代理机构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未发现违法现象。

2)采购代理机构合同签订有效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抽查代理协议,均为采购信息发布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采购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22分)

1.资金管理(满分5分,得分3分)

(1)资金执行率满分2分,得分0分

截至2022年7月,项目采购合同金额为4,511.9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605.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5.57%。

资金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为项目未完成、项目已完成但尚未支付导致资金未及时支付的种情况。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同时经抽查记账凭证,未发现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整情况,资金支出与项目批复预算、合同规定用途基本一致,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2.招标实施(满分5分,得5分)

1招标文件编制合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经核对,招标文件内容基本完整、连贯、科学,符合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情况。

2招标信息发布有效性满分2分,得分2分

经湖南政府采购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评标实施(满分5分,得5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经核对政府采购归档资料,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产生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及组成比例合法,未发现不合理现象

2开评标流程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经核对政府采购归档资料,代理机构基本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程序评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规范完整,未发现不合规现象。

4.中标流程(满分5分,得5分)

1中标结果有效性满分2分,得分2分

经核对,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条件、实质性要求,中标产品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未发现不合理现象。

2结果公示公开规范性满分2分,得分2分

中标公告按照相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公示公开。

(3)有效询问、质疑件数(满分1分,得分1分)

经查询,本项目无被供应商提出有效询问、质疑。

5.实施管理(满分5分,得4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制定了《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颁证技术导则》、《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自检实施方案》、《衡阳县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颁证数据库及档案建设验收指南》、《衡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审查确权指南》等制度,对项目的开展进行有效的指导和规范对项目成果进行有效的管理。各项制度合规、完整,有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采购合同管理有效性满分1分,得分0分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完成政府采购工作后,与供应单位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经检查,合同要素齐全。

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资金支付和履约进度,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份,支付方式为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项目实际验收时间为2021年9月7日,截止2022年7月份,支付比例为42.40%;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完成时间为2021年9月底,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县级审查后支付40%,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支付30%。截止2022年7月份,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采购成果管理有效性(满分1分,得分1分)

   将《衡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和现场签字和调查记事、审查意见以及权源资料、指界通知签字存根归档,实现一宗一档。建立数据库以《衡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申请审批表》调查结果为基础依据并经公安派出所审定盖章后,由村委会和自然资源局呈报确权意见。核定结果后更新数据库。采购成果管理有具体流程且执行有效。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初步完成了5个专题研究,1个专项规划编制已进行归档。

4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满分1分,得分1分

经审查相关资料,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按照政府采购法、档案法的规定规范管理档案,档案资料较为完整

(三)产出和效益情况分析(满分60分,得分44分)

1.产出情况(满分30分,得分14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0分,得分5分)

项目已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完成相关采购工作,其中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25个乡镇1个园区443个行政村48个社区,共250,897宗的农村宅基地和891宗集体建设用地的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该项目于2021年9月7日完成验收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部主体规划(含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0个专题研究、3个专项规划、1个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1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了5个专题研究,1个专项规划编制,截止2022年7月尚有5个专题研究、2个专项规划、1个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未完成。

 (2)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4分)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完成了成果建库、确权、公示,入库率达100%,成果质量已经技术单位和县级单位100%自检,并于2021年9月成功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和省厅抽检,2020年、2021年分别获得省厅奖励。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未全部完成,暂未统一验收。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得分5分)

按照省市的工作安排部署,衡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7日共招投标18个技术单位并签订了《衡阳县人民政府采购合同书》,政府采购编号:HYX2020-C012项目开工和完成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统一驻村入户调查2020年7月前全面完成外业调查工作;8月前全面完成外业成果整理建库工作;9月前全面完成确权和成果公示工作;10月前全面完成登记发证工作;11月前完成数据整合建库验收工作;12月前全面完成档案整理入库和数据汇交工作。

针对全省城市规划范围内且没有纳入征地拆迁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登记发证也普遍存在资料不完整、数据未入库、成果未质检、证书未颁发等问题,2021年1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6号;2021年7月8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县级自检和开展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2021年9月7日衡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通过了市级验收;

《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是衡阳县自然资源局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湖南省第一测绘院、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三家技术单位于2021年3月8日签订的,合同约定项目完成时间于2021年9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但由于国家"三区三线(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成果划定工作暂未完成,导致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成果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4)成本节约(满分5分,得分0分)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3,796.81万元,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3,785.0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99.69%。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预算为732.71万元,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726.88万元,成本节约率为99.20%

总成本节约率为99.61%。

2.效益情况分析(满分30分,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8分)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衡阳县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借助衡阳市城区未来扩张的契机,做好功能融城、产业融城、交通融城、设施融城、生态融城等领域的全面融城工作,协助推荐衡阳县更快融入衡阳市发展之中,提升城市品位,助力衡阳区域高质量发展。

(2)经济效益(满分8分,得分8分)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21个,在县政府出台相关规范性政策文件后,所有采购供应商都将在本地贡献税收促进了本地就业和税收增长

(3)综合效益(满分8分,得分8分)

便利农村不动产权属的转移明确了衡阳县农村地区对不动产的权属,保障老百姓权益不受他人侵犯。便利了权属的转移,不动产登记后老百姓可以更加方便的出租、出资、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财产收益和融资的需要。

推动了县城建设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已完成《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两个专题研究的审查工作,同时也初步完成了《国土空间发展与战略定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城乡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产业空间布局》五个专题研究任务,以及《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一个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在推动功能融城、产业融城、交通融城、设施融城、生态融资方面有较大的助力作用,能夯实城乡发展的各类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环境共保共治,打造构建"一带两轴、一核两副、三点五区"城市发展格局。

(4)社会公众满意度(满分6分,得分6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社会公众随机发放30份调查问卷,总体满意度99.99%。

、评价结论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体一般,综合得分81分,其中:采购决策15分、采购过程22分、产出效益44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

主要绩效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已完成25个乡镇1个园区443个行政村48个社区,共250,897宗的农村宅基地和891宗集体建设用地的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完成了已完成《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两个专题研究的审查工作,同时也初步完成了《国土空间发展与战略定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城乡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产业空间布局》五个专题研究任务,以及《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一个专项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贯彻落实了部、省关于全力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推进了县城的建设。

六、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1.资金执行率偏低

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4,511.92万元,截至2021年7月,实际支出资金1,605.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5.57%。资金执行率偏低,且在资金支付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付,其中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份,支付方式为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项目实际验收时间为2021年9月7日,截止2022年7月份,支付比例为42.40%;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完成时间为2021年9月底,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县级审查后支付40%,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支付30%。截止2022年7月份,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资金支付不够及时,存在一定诉讼风险。

2.合同执行力不够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合同,结合《衡阳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前,对照省厅《技术规程》全面开展验收。但实际验收时间为2021年9月7日。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约定完成时间为2021年9月,实际截止2022年7月,有5个专题研究、2个专项规划、1个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未完成

预算编制有待规范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

绩效管理有待提升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未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和资金执行监管

1.加强资金执行严肃性从制度上控制实际执行的偏差,严格遵循项目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费用支出管理。同时,加大资金运用和任务目标运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力度,严格把控项目的各个关键节点,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如期推进,任务目标按时有效完成,提升资金执行率。

2.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条款贴合实际情况,条款后确定要严格执行,降低项目合同执行风险。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20〕6号)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各部门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列,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

(三)提升绩效管理

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20〕6号)第三十九条购买主体负责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应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跟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八、附件

   1.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

3.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8月






附件1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评价得分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采购决策(15分)

 

 

 

 

 

 

 

采购计划完整性

 

4

 

采购计划制定

合理性

2

采购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得2分。

2

 


计划备案完整性

2

①采购内容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得1分;
②采购计划在备案后15日内启动采购程序,得1分。

2



采购论证及流程规范性

 

4

 

采购计划论证

规范性

2

①采购计划经过院内党委会议论证,得1分;
②采购计划经过相关专家论证,得1分。

2

 


采购流程

规范性

2

①成立了物资采购小组,得1分;

②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得1分。

2

 


绩效目标

 

3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

①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1分;

②项目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未编制绩效目标,0分。

2



绩效指标

明确性

1

①细化分解项目绩效目标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0.5分;②项目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0.5分。未编制绩效目标,0分。

1



代理机构选择

合规性

 

4

 

采购代理机构

选择规范性

2

①采购人委托合法采购代理机构,得1分;
②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客观公正,得1分。

2



采购代理机构

合同签订有效性

2

①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在采购信息发布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得1分;

②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得1分。

2

 


采购过程25分)

 

 

 

 

 

 

 

 

 

 

 

 

资金使用管理

 

5

 

资金执行率

2

资金执行率=100%,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每低于10%,扣1分,扣完为止。

资金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合同金额)×100%  

0

资金执行率为1,605万元/4,511.92万元=35.57%。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
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

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3



招标实施

 

5

 

招标文件编制

合理性

3

招标文件内容完整性、连贯性、科学性,得1分;
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得1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得1分。                                          

3

 


招标信息发布

有效性

2

招标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得2分;每出现1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



评标实施

 

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合理性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产生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及组成比例合法,得2分;每出现1项不合理,扣1分。

2



开评标流程

规范性

3

①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程序评标,得1.5分;
②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规范完整,得1.5分;

3



中标流程

 

 

5

 

 

中标结果有效性

2

①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1分;
②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条件、实质性要求,中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得1分;

2



结果公示公开

规范性

2

中标公告及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公示公开,得2分;每出现1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



有效询问、质疑件数

1

无被供应商提出有效询问、质疑,得1分;每存在1件有效询问、质疑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实施管理

 

 

 

5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1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2



采购合同管理

有效性

1

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符合政府采购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得0.5分;②按照合同约定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得0.5分;

0

资金支付及合同履约不及时。


采购成果管理

有效性

1

①遵守相关相关管理规定,得0.5分;②入库手续完备,得0.5分;

1



档案管理

规范性、完整性

1

按照政府采购法、档案法的规定规范管理档案,档案完整,得1分;每出现1项资料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

1



产出和效益(60分)

 

 

 

 

 

 

 

产出

 

 

 

30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10

单个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完成,分别得5分,未完成项目不得分。

5

2021年国土空间规(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际完成率60%

 


质量达标率

8

项目验收合格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其中:
项目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

4



完成及时性

 

7

项目所有工作全部按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得7分;少部分工作未及时完成,得5分;较多工作未及时完成,得3分;所有工作均未按计划及时完成,0分。

5

少部分工作按照合同要求时间完成


成本节约率

5

考察采购项目的成本节约情况。节约率=实际签订合同金额/预算资金*100%
节约率在90%-95%,得2分;90%以下,得5分。

0

节约率4511.92/4529.52=99.61%


效益

 

 

 

 

30

 

 

 

社会效益

8

从通过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带来社会效益方面酌情得分。

8



经济效益

8

从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促进本地税收增长情况酌情得分。

8



综合效益

8

从便利农村不动产产权证转移办理、推动县城建设发展方面酌情得分。

8



社会公众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5分;
80%(含)-90%,计2分;
70%(含)-80%,计1分;
低于70%计0分。

6



总分

100

 

100

 

81

 



附件2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

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代理公司

招标
方式

乡镇

中标金额

支付金额

验收情况

欠付金额

合同完成时间
及支付方式

项目进度

中标

公司

公司
所在地

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

第一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岘山镇

2,846,000.00

1,503,500.00

已验收

1,342,500.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湖南省长沙市


2

第二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演陂镇

1,535,000.00

628,535.00

已验收

906,46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资源规划勘测院

湖南省湘潭市


3

第三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金兰镇

2,660,695.00

922,895.00

已验收

1,737,800.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广州蓝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4

第四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曲兰镇

1,867,008.00

663,860.00

已验收

1,203,148.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湘核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5

第五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洪市镇

2,103,300.00

871,595.00

已验收

1,231,70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广东国图勘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6

第六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西渡镇

2,689,481.10

972,995.00

已验收

1,716,486.1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7

第七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台原镇

2,023,008.00

979,600.00

已验收

1,043,408.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打的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邵阳市


8

第八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渣江镇

2,239,596.63

929,070.00

已验收

1,310,526.63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湘测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9

第九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石市镇

1,611,129.60

799,445.00

已验收

811,684.6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测队

湖南省耒阳市


10

第十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集兵镇、樟木乡

2,128,500.00

715,515.00

已验收

1,412,98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湘西工程勘察院

湖南省吉首市


11

第十一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溪江乡、金溪镇

2,431,115.00

725,000.00

已验收

1,706,11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


12

第十二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关市镇

1,787,000.00

914,915.00

已验收

872,08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是

广东省广州市


13

第十三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三湖镇

1,803,114.00

720,490.00

已验收

1,082,624.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天湘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14

第十四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大安乡、栏垅乡

2,200,000.00

1,117,345.00

已验收

1,082,65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

湖南省衡阳市


15

第十五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樟树乡、板市乡、杉桥镇

1,979,192.00

921,800.00

已验收

1,057,392.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有色测绘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16

第十六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岣嵝乡、界牌镇、界牌园区

1,802,000.00

813,630.00

已验收

988,370.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七队

湖南省衡阳市


17

第十七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库宗桥镇、长安乡

2,164,905.00

862,810.00

已验收

1,302,095.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楚林地理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18

第十八标段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

井头镇

1,979,359.00

987,000.00

已验收

992,359.00

2020年12月份,验收后支付决算金额95%

100%

湖南省城乡建设勘测院

湖南省长沙市


小计

 

37,850,403.33

16,050,000.00

 

21,800,403.33

 

 

 

 


二、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

联合体牵头人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公开招标

-

3,895,950.00

-  

未完成

3,895,950.00

2021年9月底,合同签订后支付30%,县级审查后支付40%,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支付30%

未完成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2

联合体成员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公开招标

-

3,072,850.00

-  

未完成

3,072,850.00

2021年9月底,合同签订后支付30%,县级审查后支付40%,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支付31%

未完成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湖南省长沙市


3

联合体成员

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公开招标

-

300,000.00

-  

未完成

300,000.00

2021年9月底,合同签订后支付30%,县级审查后支付40%,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支付32%

未完成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


小计

 

7,268,800.00

-  

 

7,268,800.00

 

 

 

 


合计

 

45,119,203.33

16,050,000.00

 

29,069,203.33

 

 

 

 



附表3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我们对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及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技术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组随机向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收回有效问卷30份。调查结果选项有3项: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汇总调查对象非常满意117项,比较满意33项,不满意0项。非常满意设3分,比较满意设2分,不满意设1分,

加权平均相应满意度项目和分值〔(117*3)/(117*3+33*2)〕+〔(33*2)/(117*3+33*2)〕得出整体满意度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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