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衡阳县光荣院                            

主管部门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评估机构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时间:2022年6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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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为了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政策科学性,源头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估组,对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现报告如下:

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

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实现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及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优惠入住。

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估算总投资1,5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61万元,预备费用114.07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申请中央专项资金92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16.00万元。

项目概况

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是衡阳县县委、县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之一,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重点优抚对象供养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供养需要。

1.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衡阳县光荣院创办于1984年,座落西渡镇赤水村,距县城5公里,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主管单位为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孤老烈属、烈士遗孤(未满16周岁)等工作,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使之幸福的度过晚年。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疗养中心一栋5层疗养楼,规划总建筑面积4,169㎡,床位160张。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3.建设期限

二年

4.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衡阳县西渡镇赤水村(衡阳县光荣院内),水、电、网络已经铺设到位。

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事前绩效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1〕8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文件

衡阳县光荣院所提供相关资料。

评估程序

本次绩效评估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准备阶段

1确定评估对象。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对象。

2成立评估工作组。接受县财政局委托,组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

3制定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目的和依据、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人员、评估步骤与时间安排、有关工作要求等。

4下达事前绩效评估通知书。县财政事下达前绩效评估通知包括事前绩效评估范围、评估依据、评估主要内容、评估程序和步骤、有关要求等,并附基础数据表、评估指标评分表、现场调研安排表、资料清单等内容。要求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评估实施阶段

1收集审核资料。衡阳县光荣院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评估工作组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对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审核、整理,进行交叉比对,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数据资料支持。

2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申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项目建设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现场调研工作组织代表、委员、专家等共同参与。

3评估指标评分。评估工作组根据评估通知书中确定的评估指标体系,从申报材料、收集资料、现场调研资料中选择、摘录有关信息,并初步评分,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才能评分的要点提出论证需求。事前评估得分详细列明评分依据、评分要点、证明资料及评分原因。对于资料不全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申报单位及时补充报送。

4开展正式评估。评估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正式评估会,汇报项目情况,并就具体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县光荣院汇报绩效目标、实施方案、预算安排等情况;评估工作组介绍初步评估情况,就评分依据等情况进行说明代表、委员形成一致意见。

3.评估报告阶段

1撰写报告。绩效评估工作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经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财政局和光荣院征求意见。

2完善报告。绩效评估工作组将根据县财政局和光荣院反馈的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终稿,按要求报送给县财政局。

评估思路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估过程中,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评估方式、方法

1.评价方式

1收集资料,收集与被评估项目有关的制度政策、法规和相关报告;发放资料清单,要求被评估项目准备需提供的资料。

2实地勘察,深入被评估项目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查阅相关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

3座谈交流,听取建设单位、人大政协、财政部门对评价对象的目标设定情况、资金筹措、建成后运行情况、建成后的经费保障、建成后资产管理情况和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情况介绍。

4问卷调查,通过对社会公众或受众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相关情况;问卷调查明确分值、问题数量、样本数量和方式方法。

2.评价方法

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将选择适当的技术方法,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全部成本和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收益为目标,评估项目投入价值。

2因素分析法:全面梳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主客观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对项目进行评估。

3公众评判法: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相关情况提供咨询意见和结论支撑的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评估指标设定

本项目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名称

个数

名称

个数

立项必要性

1

政策相关性、职能相关性、需求相关性、财政投入相关性

4

投入经济性

1

投入合理性、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

2

绩效目标合理性

1

目标明确性、目标合理性

2

实施方案可行性

1

实施内容明确性、项目时效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过程控制有效性、运行经费保障性

5

筹资合规性

1

筹资合规性、财政投入能力、筹资风险可控性

3

合计

5

合计

16

2.评估分值设定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湖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1〕8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五档,其分别为:

综合得分在90分-100分为"优秀";

综合得分在80分-90分(不含)为"良好";

综合得分在70分-80分(不含)为"一般";

综合得分在60分-70分为"较差";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3.评估结果应用

1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

2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一般"的,退回部门,重新修改完善后提交。

3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较差"和"差"的,不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

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标准分20分,得分20分)

1.政策相关性(标准分5分,得分5分)

本项目的实施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12年印发的《民政部关于加强优抚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236号)文件关于健全优抚服务体系和2014年印发的《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文件关于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以及《"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需要,项目的建设与政策规划息息相关,且衡阳县现有的休养大楼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优抚对象的需要,急需改善孤老烈属、烈士遗孀、烈士未成年子女、孤老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疗养环境。

2.职能相关性(标准分5分,得分5分)

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

1项目主管部门为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1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7名。下设三个下属单位,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3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相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需求相关性(标准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的建设是加快衡阳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衡阳县是一个兵源大县,优抚对象相对较多,截止到 2020年12月,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1,408人,其中伤残退役军人512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伤残人民警察14人,三属(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14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422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1,594人,参战退役军人2,892人,60周岁农村无工作单位人员5,778人,老烈士子女19人。现有的供养大楼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优抚对象的需要。

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以及对受益对象调查,该项目具有现实需要,且需求迫切。

4.财政投入相关性(标准分5分,得分 5分)

项目属于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纳入湖南省发改委储备项目库,属于衡阳县重点项目。

(二)投入经济性(标准分20分,得分20分)

1.投入合理性(标准分10分,得分10分)

根据项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1540.00万元,其中:

1工程费用1312.3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5.22%,包括:土方工程8.14万元,主体工程1021.41万元,给排水、消防系统91.72万元,弱电工程66.70万元,暖通工程87.50万元,电梯工程36.80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6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38%,包括:工程前期咨询费3.15万元,勘察、设计费28.66万元,工程监理费27.97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4.68万元,工程招投标代理费6.84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9.19万元,场地准备及临建设施费13.12万元;

3预备费用114.0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41%,为基本预备费。

投资估算与建设疗养中心一栋5层疗养楼,规划总建筑面积4,169㎡,床位160张,工程造价为3,694元/平方米。

2.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标准分10分,得分10分)

根据项目制定的成本管理控制制度项目实行目标控制与责任管理相结合的成本控制体系,将成本预算目标按照管理职责落实到责任主体,谁主导谁负责,并把成本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环节,具体到事、责任到人,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包括前期成本控制(立项阶段成本控制、设计阶段成本控制)、中期成本控制(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中的成本控制(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技术措施)、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控制措施能有效执行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标准分20分,得分20分)

1.目标明确性(标准分10分,得分10分)

1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均与项目高度相关,为实现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及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优惠入住,建设一栋面积为4,000平米以上的疗养中心大楼,提供床位160张,工程验收100%合格,工程建设期限2年,工程建设总投资小于2,000万元,接纳重点优抚对象人数10,000人以上,全县集中供养对象入住率50%以上,重点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99%以上。

2项目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一致,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疗养中心大楼建设问题,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中。通过加强争资引项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重视,推进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大楼项目建设。

3项目受益群体定位较准确,为衡阳县重点优抚对象,包括衡阳县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伍军人。

2.目标合理性(标准分10分,得分10分)

1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问题匹配。项目建成后,可预计接收160人同时入住进行疗养,届时衡阳县重点优抚对象均可申请入住疗养中心,为其进行集中供养照料、救治护理、康复疗养。

2项目与现实需求相匹配。工作组于2022年6月21日组织项目建设方、人大政协、财政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并对受益群体发放了30份问卷调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结论为项目建设方案可行,受益群体调查支持率为100%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标准分20分,得分16分)

1.实施内容明确性(标准分4分,得分4分)

项目成立了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光荣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光荣院全体干部职工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运行和实施。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组织机构,劳动定员,项目成员将积极配合项目各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2.项目时效性(标准分4分,得分0分)

根据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蒸发改〔2020〕149号),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7月-2022年6月,因湖南省发改委尚未批准项目,中央资金尚未拨付,导致项目未及时开工实施。

项目建设时限为2年,资金到位后,项目建设方将确保项目及时完成。

3.实施方案可行性(标准分4分,得分4分)

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工程技术、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节能方案、组织机构定员及实施进度安排方案进行了完整的安排,保证项目先进、可行、合理。

项目建设地点地理环境质量较好,地势平坦,周围居住的村民较少,有利于项目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且所处位置出入方便,项目的水电管线已铺就到位,四周无任何污染源,符合工程建设条件要求。

4.过程控制有效性(标准分4分,得分4分)

1)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8月24日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蒸建设〔2018〕23号)通过了项目初步设计;

2020年7月13日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蒸发改〔2020〕149号)通过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0年7月14日衡阳县财政局《关于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承诺函》(蒸财函〔2020〕10号)承诺县级财政将按照上级要求提供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2020年11月25日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诺将按照上级要求配套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资金;

2020年11月25日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衡阳市发改委请示了《关于将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列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蒸发改〔2020〕150号)。

2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机构下设四个部门,劳动定员10人,分别为管理办公室设1人,负责疗养中心整体运营管理;接待中心设1人,负责中心内各项行政办公事务的处理、对外联络与接待宣传工作等;后勤管理中心设2人,负责中心内各项工程管理,保证水电等各类设施设备的政策允许,并不断提高设施的利用率,负责食宿等管理工作。疗养中心设6人,负责中心内优抚对象的日常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与定点医保医疗机构取得密切联系,不断提高开发适应优抚对象的医疗保健水平与项目。

3项目的各项制度完备,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规划,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5.运行经费保障性(标准分4分,得分4分)

项目运行经费由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预算编制及调配,能够保证项目正常运转

筹资合规性(标准分20分,得分20分)

1.筹资合规性(标准分10分,得分10分)

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92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16.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有县财政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承诺函,能够保证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

2.财政投入能力(标准分5分,得分5分)

项目投资估算符合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衡阳县财政局对项目配套资金保障进行了承诺。

3.筹资风险可控性(标准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筹资分别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和县财政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配套资金,筹资风险较低。

总体结论

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估总体较好,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立项必要性20分,投入经济性20分,绩效目标合理性20分,实施方案可行性16分,筹资合规性20分。绩效评定等次为"优秀"(绩效评分情况表详见附件1)。

建议进入预算编审的下一环节。

评估的相关建议

抓紧落实项目建设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结论,项目投资方向正确,重点优抚对象也急盼疗养中心早日建成,衡阳县光荣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应促请上级领导机关尽快批准本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早日发挥项目效益。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评估工作基本前提

1.绩效导向

事前绩效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对政策和项目决策进行综合评估。

2.科学规范

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开展。

3.客观公正

事前绩效评估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开展评估工作,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

4.精简高效

事前绩效评估注意与现有审批、决策等程序的融合,简化流程和方法,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绩效评估工作假设

1.宏观政策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

目前,本项目在国家政策支持范围内。存在国家政策调整,踢出支持范围的可能。

2.物价基本稳定。

本项目投资估算建立在目前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如果发生通货膨胀,需追加投资。

3.不发生战争和自然灾害。

如果发生战争和自然灾害,本绩效评估结论不成立。

(三)绩效评估报告适用范围

为衡阳县财政预算管理及县委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相关责任

1.被评估单位对所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得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施加倾向性影响。

2.评估专家、第三方机构以及其他参与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循利益关系回避的有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透露评估结论、咨询意见、争议问题等有关情况;不得提前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人员公布专家意见、评估结果等。

附件

1.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计分表

2.项目申报材料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估意见

4.受益群体支持率调查结果


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  衡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二二年六月


附件1:

            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计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评分说明

得分

立项必要性


(20分)

 

 

 

 

 

政策相关性

(5分)

是否与国家、湖南省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

根据立项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查看国家、省相关行业宏观政策,项目与政策相关。

5


职能相关性

(5分)

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根据立项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查看部门"三定"方案、行业规划、会议记录及工作计划等资料。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以及重点工作计划相关。

5


需求相关性

(5分)

 

 

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

根据人大政协意见以及对受益对象调查统计,项目具有现实需要,且需求迫切。

 

 

5

 

 


是否有可替代性。


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财政投入

相关性

(5分)

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属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21年已纳入湖南省发改委储备项目库

5


投入经济性


(20分)

 

 

 

投入合理性

(10分)

 

 

项目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

根据立项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为与建设内容相匹配。

 

 

10

 

 


投入成本是否合理,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


其他渠道是否有充分投入。


成本控制措施

有效性

(10分)

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项目制定了成本管理控制制度。

10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0分)

 

 

 

 

 

 

 

目标明确性

(10分)

 

 

 

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

项目目标设定明确,与项目建设高度相关,绩效目标的指标与部门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一致,项目受益群体定位准确。

 

 

 

10

 

 

 


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


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


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


目标合理性

(10分)

 

 

 

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

项目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问题相匹配,与现实需求相匹配,工作组通过开展座谈会、问卷调查,均为支持项目建设。

 

 

 

 

10

 

 

 


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


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指标值是否合理。



实施方案

可行


(20分)

 

实施内容明确性

4分)

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项目实施方案有对项目实施进行详细说明

4


项目时效性

4分)

项目是否明确设立、退出时限;项目清理、退出、调整机制是否健全。

根据衡阳县发改委的批复,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7月-2022年6月,因尚未通过省发改委审批,项目一直未启动,时效性没有得到保障。

0


实施方案

可行性


(20分)

 

 

 

 

 

 

 

实施方案可行性

4分)

 

 

项目技术路线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对项目建设、工程技术、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节能方案、组织机构定员、实施进度安排进行完整的安排,确保项目先进、可行、合理。

 

 

4

 

 


工作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过程控制有效性

4分)

 

 

 

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

根据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的各项制度完备,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规范,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

 

 

 


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


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以前年度业务制度执行是否出现过问题,相关业务方面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并配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项目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相关措施、机制是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运行经费保障性

(4分)

项目运行经费是否能保障项目正常运转。

项目运行经费由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预算编制及调查,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4


筹资合规性


(20分)

 

 

 

 

 

 

 

 

 

筹资合规性

(10分)

 

 

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中央专项资金92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1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有衡阳县财政局及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承诺函,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

 

10

 


资金筹措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


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权和事权是否匹配。

军人



财政投入能力

(5分)

 

 

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

项目投资估算符合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5

 

 


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


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筹资风险可控性

(5分)

 

 

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

项目筹资分别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和县财政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套资金,筹资风险较低

 

 

5

 

 


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总分

100


 

 

96




附件4:


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建设项目支持率问卷调查结果


我们对衡阳县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中心事前绩效评估情况进行了支持率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组随机向受益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支持率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收回有效问卷30份。调查结果选项有3项:支持不支持反对,汇总调查对象支持共180项,得出支持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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