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部门:湖南省衡阳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1
(一)单位概况1
(二)单位组织架构及人员情况2
(三)绩效目标设定情况4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5
(一)年初预算收支情况5
(二)年末决算收支情况6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8
(四)项目抽查情况9
三、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10
(一)预算管理方面10
(二)财务管理方面10
(三)政府采购方面10
(四)项目管理方面11
(五)资产管理方面11
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1
(一)重点绩效评价目的11
(二)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12
(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2
五、部门整体产出绩效情况13
(一)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专利指标大幅增长13
(二)高度关注民生,强化食品药品监管14
(三)牢记安全至上,抓牢特种设备监察14
(四)助推质量强县,致力实施品牌战略15
(五)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抓实消费维权15
(六)满意度情况16
六、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17
(一)绩效评价结论17
(二)评价指标分析18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22
(一)绩效管理待提高22
(二)内控执行不到位22
(三)采购管理欠规范23
(四)资产管理待加强24
八、相关建议24
(一)加强预算管理,明确整体绩效目标24
(二)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控执行25
(三)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验收程序25
(四)规范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25
九、报告使用情况说明26
十、报告附表26
附件1.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27
附件2.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31
湘财正专字[2022]第00**号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蒸政办发〔2019〕1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监局")2021年部门整体财政资金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概况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1MB1791908B;法定代表人:李小龙(2022年法人已变更);机构地址:衡阳县西渡镇西江巷4号。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组织架构及人员情况
县市监局内设机构2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稽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性和教育收费监督检查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协调办、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生产协调发展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和网络监督管理股、新闻宣传股、科技和财务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中心、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市监局核定编制人数304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77人、行政编制人员127人;2019年机构改革,原物价监督检查由县发改局成建制转隶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原因,人员编制调整尚未完成,调整之后县市监局现有在职人员落实一人一编;截至2021年年末,市监局实有在编人数333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06人、行政编制人员127人。
序号
| 单位
| 编制人数 | 实际在编人数 | 事业 | 行政 | 事业 | 行政 | ||||
1 | 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 16 | 65 | 50 | 67 | ||||||
2 | 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 53 | 62 | 101 | 53 | ||||||
3 | 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 17 |
| 4 | 1 | ||||||
4 | 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中心 | 5 |
| 5 |
| ||||||
5 | 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中心 | 14 |
| 7 |
| ||||||
6 | 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 4 |
| 3 |
| ||||||
7 | 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 6 |
| 5 | 2 | ||||||
8 | 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 4 |
| 2 |
| ||||||
9 |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 3 |
| 2 |
| ||||||
10 | 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 | 3 |
|
| 2 | ||||||
11 | 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 3 |
|
| 1 | ||||||
12 |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49 |
| 27 | 1 | ||||||
合计 | 177 | 127 | 206 | 127 |
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市监局提交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做好计量、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体系研究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全县范围内的价格监管工作;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发展。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立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及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食品药品检查率 | ≥100% | |
完成市场监管 | ≥100% | |||
完成质量强县的考核、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计量工作 | ≥80% | |||
完成上级安排的食品抽检任务率 | ≥100% | |||
完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工作 | ≥100% | |||
不合格品处置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完成工作任务、无食品药品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 90% | ||
查处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违法直销等 违法违规行为 | 100% | |||
质量强县年度考核达标 | 100% | |||
完成食品抽检工作 | 100% | |||
完成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工作 | 100% | |||
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 | 完成财政规定任务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 | 逐步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饮食、用药 | 安全、放心 | ||
产品质量环境 | 得到改善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提高合法经营意识 | 逐步提高 | ||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 | 逐步提高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咨询回复率、投诉举报办结率 | 100%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县市监局公示的2021年度预算报表,2021年度县市监局年初预算收入为3,691.9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4.38万元,上年结余67.53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3,69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38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891.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2万元;项目支出6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收入项目 | 预算数 | 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3,624.38 | 一、基本支出 | 3,624.38 | |
经费拨款 | 3,359.18 | 工资福利支出 | 2,891.57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65.2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8.49 | |
二、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32 | |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00 | 二、项目支出 | 67.53 | |
四、经营收入 | 0.00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67.53 | |
上年结余 | 67.53 |
|
| |
收入总计 | 3,691.92 | 支出总计 | 3,691.92 |
(二)年末决算收支情况
根据县市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1年度共计收入4,64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9.37万元,其他收入26.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53万元。
2021年度共计支出4,6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4.74万元,包含人员经费支出3,366.7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7.98万元,项目支出773.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收入项目 | 决算数 | 支出项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549.37 | 一、基本支出 | 3,814.74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人员经费 | 3,366.76 | 三、经营收入 | 0.00 | 公用经费 | 447.98 | 四、其他收入 | 26.83 | 二、项目支出 | 773.99 | 三、经营支出 | 0.00 |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 67.53 |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 | 55.01 | 收入合计 | 4,643.74 | 支出合计 | 4,643.74 |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81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29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序号 | 支出项目 | 预算支出 | 决算支出 | 支出差异 | 差异率 | 一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2,891.57 | 3,293.77 | 402.20 | 13.91% | 1 | 基本工资 | 1,309.75 | 1,337.31 | 27.56 | 2.10% | 2 | 津贴补贴 | 815.03 | 833.92 | 18.89 | 2.32% | 3 | 奖金 |
| 363.23 | 363.23 | 100.00% | 4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53.11 | 345.63 | -7.48 | -2.12% | 5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54.97 | 154.97 |
|
| 6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25 | 14.25 |
|
| 7 | 住房公积金 | 244.46 | 244.46 |
|
| 二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8.49 | 447.98 | -270.51 | -37.65% | 1 | 办公费 | 356.01 | 15.25 | -340.76 | -95.72% | 2 | 印刷费 |
| 0.64 | 0.64 | 100.00% | 3 | 水费 | 1.00 | 4.40 | 3.40 | 340.00% | 4 | 电费 | 4.00 | 12.76 | 8.76 | 219.00% | 5 | 邮电费 |
| 1.62 | 1.62 | 100.00% | 6 | 物业管理费 | 2.50 | 4.18 | -2.32 | -35.69% | 7 | 差旅费 |
| 4.35 | 4.35 | 100.00% | 8 | 维修(护)费 |
| 0.67 | 0.67 | 100.00% | 9 | 培训费 |
| 0.37 | 0.37 | 100.00% | 10 | 公务接待费 | 69.26 | 58.80 | -10.46 | -15.10% | 11 | 工会经费 | 26.19 | 85.56 | 59.37 | 226.69% | 12 | 福利费 |
| 3.85 | 3.85 | 100.00% | 1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44 | 19.44 |
|
| 14 | 其他交通费用 | 236.09 | 236.09 |
|
| 三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4.32 | 72.99 | 58.67 | 409.71% | 1 | 抚恤金 |
| 5.91 | 5.91 | 100.00% | 2 | 生活补助 | 14.32 | 67.08 | 52.76 | 368.44% | 合计 | 3624.38 | 3814.74 | 190.36 | 5.25% |
2021年基本支出超预算190.3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奖金年初无预算,决算363.23万元;印刷费年初无预算,决算0.64万元;邮电费年初无预算,决算1.62万元;差旅费年初无预算,决算4.35万元;维修(护)费年初无预算,决算0.67万元;培训费年初无预算,决算0.37万元;福利费初无预算,决算3.85万元;抚恤金年初无预算,决算5.91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决算项目支出773.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序号 | 项目 | 预算支出 | 决算支出 | 支出差异 | 差异率 | 1 | 市场监管一般事务 | 57.00 | 28.82 | -28.18 | -49.43% | 2 | 执法专项 |
| 25.50 | 25.50 | 100.00% | 3 | 标准专项 |
| 10.00 | 10.00 | 100.00% | 4 | 药品监管专项 |
| 3.00 | 3.00 | 100.00% | 5 | 质量监管专项 |
| 112.98 | 112.98 | 100.00% | 6 | 食品监管专项 | 10.53 | 483.00 | 472.47 | 4486.92% | 7 | 其他市场监管专项 |
| 110.68 | 110.68 | 100.00% | 合计 | 67.53 | 773.99 | 706.46 | 1046.14% |
2021年项目支出超预算706.4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执法专项年初无预算,决算25.50万元;标准专项年初无预算,决算10.00万元;药品监管专项年初无预算,决算3.00万元;质量监管专项年初无预算,决算112.98万元;其他市场监管专项年初无预算,决算110.68万元;食品监管专项年初预算10.53万元,决算483.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根据市监局提供的决算表,2021年衡阳县市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8.70万元,2021年衡阳县市监局共计支出78.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19.44万元,公务接待费58.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8.21%;结余10.4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决算 | 结余 | |
公务接待费 | 69.26 | 58.80 | 10.46 | |
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 | 19.44 | 19.44 | / |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 / | |
合计 | 88.70 | 78.24 | 10.46 |
(四)项目抽查情况
根据县市监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和《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的评价要求,评价小组抽查了3个项目,共计抽查项目资金496.00万元,占项目个数的42.86%,占项目支出资金的64.08%。抽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标准专项
湘财行指〔2020〕69号文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5.00万元,湘财行指〔2021〕19号文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5.00万元,2021年总计下达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主要用于西渡湖之酒地理标志产品地标技术服务费,项目支出符合资金使用要求。
2.药品监管专项
湘财行指〔2020〕70号文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00万元。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抽查检验等监管工作支出,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及运维、人员队伍建设等支出。专项主要用于疫苗监管工作开支、药品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符合资金使用要求。
3.食品监管专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和食品抽检,县市监局主要与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为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的主要检测机构,主要完成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445次,完成食品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检测)3,115批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22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抽检信息均在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了结果公示,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信息公布率100%。项目支出符合资金使用要求。
三、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县市监局制定了《预算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机构职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审批、决算报表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财务管理方面
县市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预算支出管理、预算收入管理、现金和票据管理、财产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三)政府采购方面
县市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该制度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息支撑、营商环境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含40万元),其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按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含60万元)。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管理方面
县市监局制定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项目的决策、建设项目的审核、建设项目的监督、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五)资产管理方面
市监局制定了《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其中《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标准界定、资产的管理范围、资产的分类、资产的登记与清查、资产的调拨与报废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财政拨付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了解市监局整体运行及履职履责情况,并就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规范市监局整体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明确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及验收的流程规定,如实反馈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进行设置。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20〕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蒸财绩〔2022〕2号)的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重点绩效评价现场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并设计了相关表格,评价体系由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部分组成,其中投入15分、过程25分、产出35分、效果25分。采取了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评价方法。通过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绩效评价的实施时间。
2.具体实施。一是收集、检查单位资料。收集单位三定方案、制度建设、资金拨付明细、预决算报表、工作计划与总结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专项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单位实地查看。通过与相关负责人员面对面交谈、现场查看单位实况等方式,采集了相关数据,核查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落实等情况;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部门整体产出绩效情况
(一)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专利指标大幅增长
县市监局2021年持续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互联网+"新模式,加大力度推广电子营业登记,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净增市场主体6,914户,完成市定追加任务户的154.6%。排名全市第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有优"的良好趋势。重点在发明专利"保存量、增质量"上下功夫,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项目培育,共实现发明专利拥有量80件,其中引进有效发明专利30件,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单项指标完成PCT(国际专利)申请4件;拥有10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3件,10年以内有效发明专利32件;质押融资工作有新突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000万元,极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完成发明专利申请120件。
(二)高度关注民生,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食品无证无照清理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抽检食品(含食用农产品)3,111批次,查办各类食品案145件,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事故为零。扎实开展了农村药品专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村卫生室检查等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牢记安全至上,抓牢特种设备监察
一是澄清底数,2021年深入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使用登记和检验大盘点活动,全面摸清底子,衡阳县共有锅炉26台、压力容器186台、起重设备101台、电梯1,255台、大型游乐设施6台、厂场内车辆39台,压力管道98千米,燃气充气站3家,车辆检测机构3家,低速机动车销售商57家。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县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监管工作初步完成,全县3个液化气充装单位全部建立了气瓶信息化工作平台,现已实现气瓶产权转移12万余只。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蒸水安澜专项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百日大会战""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两会"三考安全专项检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等。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295家,治理安全隐患105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05份。四是严格处罚。一年来共查办案件9起,其中特种设备违法案3起、处罚金额5万元,封停设备17台;机动车检测中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1起,罚款3万元;加油站抽检不合格案1起,罚款金额2.02万元;销售非标摩托车案4起,罚款1.5万元,没收非标摩托车8台;取缔非法加油站2家。
(四)助推质量强县,致力实施品牌战略
2021年,县市监局积极开展质量帮扶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实行标准化生产,如辖区内的西渡湖之酒在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召开地理标识产品—西渡湖之酒湖南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该项目顺利通过审查,是衡阳县今年第三个通过技术审查的省级地方标准。
落实质量强省战略,培育库宗桥家具、界牌陶瓷、台源乌莲、长乐薯粉等地方特色产品申报注册商标,提升县域产品合格率和县内工业产品知名度。2021年共申请注册商标1,986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8,369件。
(五)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抓实消费维权
2021年,县市监局与衡阳县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消费维权活动、"3.15"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开展,消费维权活动现场巡回宣传车通过广播、字幕滚动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当日共免费为群众检测蔬菜6批次、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受理投诉2起、发放防范非法投融资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曲兰监管所商请镇政府牵头组织镇安环站、镇综治(禁毒办)、派出所在世纪华缘超市前坪开展"3.15"宣传活动,共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张(份);打假治劣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安全、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婴幼儿奶粉、冷冻冷库食品、消防产品等专项整治,整治行动采取局所联动、以块为主的方式推进,共查扣"三高""五毛"食品600余包,下架封存"三无"玩具3个、麻辣食品14包,下达整改通知3份,拟立案查办违法经营案3件。
(六)满意度情况
1.职工满意度
评价小组对市监局单位职工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放了调查问卷149份,收回有效问卷149份,单位职工问卷调查满意度为91.17%,满意度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满意度情况
2.社会满意度
评价小组对社会公众进行了市监局各项工作满意度调查,发放了调查问卷70份,收回问卷70份,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3.89%,满意度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满意度情况
六、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绩效评价结论
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设置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市监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等方面27项具体指标综合评分(详见附件1),得分为90.18分,其中投入绩效为14.5分,过程绩效为21.18分,产出绩效31.5分,效果绩效为23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投入分析:该项分值15分,计14.5分,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投入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100.00%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3 | 2.5 | 83.33% | |||
预算配置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3 | 3 | 100.0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6 | 6 | 100.00% | |||
合计 | 15 | 14.5 | 96.67% |
(1)绩效目标6分,实得5.5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无扣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202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中成本指标三级指标值未设置,扣0.5分。
(2)预算配置9分,实得9分:
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9.53%,因机构改革,市监局正在落实现有在职人员一人一编;不扣分。
②重点支出安排率(6分):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不扣分。
2.过程分析:该项分值25分,计21.18分,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2 | 1.78 | 89.00% | |
支出进度 | 2 | 2 | 100.00% | |||
结转结余率 | 2 | 1 | 50.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2 | 100.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2 | 100.00%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66.67%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4 | 80.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100.00%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2 | 100.00%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1.5 | 75.00%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0.9 | 90.00% | |||
合计 | 25 | 21.18 | 84.72% |
(1)预算执行10分,实得8.78分:
①预算执行率(2分):预算执行率为97.80%,扣0.22分;
②支出进度(2分):项目按要求完成,不扣分;
③结转结余率(2分):市监局2021年结余55.01万元,2020年结转67.53万元,市监局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扣1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00%,不扣分;
⑤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根据查看县市监局决算报表F03机构运行信息表,县市监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87万元。财政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不扣分。
(2)预算管理12分,实得10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单位制定了《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部分资产报废未及时进行处置的情况,扣1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租车审批时间晚于租车时间如2021年7月38#凭证,付台源所租车费1,000.00元,租车时间为6月10日、11日、15日及17日,租车审批单上审批时间为6月22日,扣1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一是单位于2021年4月1日公开绩效目标,于2021年4月20日公开自评报告和自评评分表。二是单位于2021年4月1日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yx.gov.cn/)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于8月26日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不扣分。
④基础信息完善性(2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不扣分。
(3)资产管理3分,实得2.4分
①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账存在摄像机和笔记本电脑不能使用但未进行报废处理的情况,扣0.5分;
②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99.78%,扣0.1分。
3.产出分析:该项分值35分,计31.50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预算绩效管理 | 3 | 3 | 100.00% | |
部门单位履职、运转 | 2 | 1.5 | 75.00% | |||
数量指标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 4 | 4 | 100.00% | ||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计量 | 4 | 4 | 100.00% | |||
市场主体 | 4 | 4 | 100.00% | |||
质量指标
| 不合格品处置率 | 5 | 5 | 100.00% | ||
投诉举报回复率 | 5 | 5 | 100.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性 | 4 | 4 | 100.00% | ||
成本指标项目 | 项目成本节约率 | 4 | 1 | 25.00% | ||
合计 | 35 | 31.5 | 90.00% |
职责履行35分,实得31.5分:
(1)2021年度市监局单位履职、运转正常,年终绩效考核等级为"良好",扣0.5分;
(2)项目成本节约率为1.03%,扣3分。
4.效果分析:25分,实得23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效果
| 履职效益
| 可持续发展影响 | 5 | 5 | 100.00% | |
社会效益 | 10 | 10 | 100.00% | |||
单位职工满意度 | 5 | 4 | 80.00%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5 | 4 | 80.00% | |||
合计 | 25 | 23 | 92.40% |
(1)可持续影响(5分):2021年开展了"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禁毒宣传活动""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不扣分;
(2)社会效益(10分):一是根据《衡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衡强市发〔2022〕1号)文件,市监局2021年度质量强县考核结果为"A级"。二是强化监管守安全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2021年未出现食品、药品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均在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不扣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一是对单位职工收回有效问卷149份,职工对2021年度各项福利待遇满意度达91.17%,扣1分;二是对社会公众收回有效问卷70份,群众对单位2021年度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达93.89%,扣1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待提高
县市监局202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中成本指标三级指标值未设置;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非税收入,指标值完成财政规定任务,指标设立过于笼统,没有细化量化,缺少可衡量性。
(二)内控执行不到位
1.费用报销发票抬头不规范。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费用报销发票抬头应为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报销部分发票抬头不规范。如:2021年4月22#凭证,衡阳县市监局支付电费,增值税发票中购买方名称为"物价局路灯"等。
2.审批程序倒置。县市监局部分租车审批时间晚于租车时间。如2021年7月35#凭证,付岣嵝所租车费900.00元,租车审批单上注明租车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至6月24日,审批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38#凭证,付台源所租车费1,000.00元,租车时间为6月10日、11日、15日及17日,租车审批单上审批时间为6月22日。
3.租车费用无用车明细及里程。2021年4月31#凭证,县市监局支付租车费5,540.00元;2021年4月67#凭证,支付租车费6,340.00元,附件无用车明细,无里程单。
4.报销跨期较大。县市监局部分发票的开具日期和费用报销日期跨度大,甚至跨年报销。如:2021年4月29#凭证,支付《法制日报》法人网宣传费5,150.00元,发票开具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2021年4月26#凭证,支付劳务费1,488.00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9月27日和10月13日;2021年6月22#凭证,支付疫苗评估工作加班用餐费用2,280.00元,发票开具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8日;2021年6月28#凭证,支付湖南大商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升级服务费700.00元,发票开具日期2020年10月19日。
5.经现场查看,县市监局存在指标调剂使用的情况,县市监局的"三公经费"的决算金额与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不一致,"三公经费"中 公务接待费决算金额58.80万元,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金额69.26万元,差异10.46万元。
(三)采购管理欠规范
县市监局采购验收程序不到位。如2021年7月34#凭证,付化妆品检测费24,600.00元,验收单无县市监局加盖公章;2021年6月36#凭证,支付衡阳县城关香江文体商场购买办公用品费用72,792.00元,2021年5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城关香江文体商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代理人签字为周永红,验收单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货人、验收人为周永红,验收单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盖公章。
(四)资产管理待加强
1.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本次评价对县市监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发现单位固定资产均未打印粘贴固定资产卡片或条码。
2.固定资产报废未处置。本次评价对县市监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发现2台数码摄像机和3台笔记本电脑已不能使用,但未及时处置。
3.资产信息登记不完整。根据查看县市场局固定资产台账发现,县市监局部分固定资产未按制度要求登记入账,如2021年11月115#凭证购进打印机和会议音响设备等资产未登记品名型号等信息;其他资产均未登记产地(厂家)和使用(保管)人等信息。
4.资产费用化。如2021年4月40#凭证,县市监局购买工程造价软件共计5,800.00元,未计入资产核算。
八、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明确整体绩效目标
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通过对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梳理、分解,对部门和单位职能的梳理,概括、提炼出能够反映工作职责的关键性指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相应指标值,确保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合理。
(二)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控执行
一是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在完成经济事项后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程序,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业务,及时、准确的记录会计事项,确保费用归入恰当的会计期间。二是重视加强发票审核,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部门应根据税务规定的发票抬头开具发票,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相关发票,对抬头不规范的发票予以拒收,要求报账人员完善整改后方可报销。三是规范日常审批程序,对日常事项一定要做到先审批再执行。
(三)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验收程序
建议单位加强项目验收资料的规范性,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组织验收,建议单位在进行验收时,完善项目验收内容,保障验收资料的规范性,确保验收手续、内容完整。应规范验收程序,直接参与项目采购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负责人。
(四)规范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一是规范资产资管理,对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管理,并明确使用部门及责任人。二是对资产系统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正确,完整,全面反映资产实物情况。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盘点,及时更新资产使用状态,处置报废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九、报告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了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和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参考使用,非经委托方和本所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十、报告附表
附件1: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2: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
投入(15分)
| 目标设定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绩效目标未达到以下标准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3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1)二级绩效指标少于6个的,每少1个扣0.5分; (2)绩效指标未达到以下标准的,每条扣0.5分: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本项扣完为止。 | 2.5 | 202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成本指标三级指标值未设置;扣0.5分。 | |||
预算配置 (9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3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1%,扣0.3分,扣完为止。 | 3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6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6分;每少10%扣1.5分;低于60%不得分。 | 6 | ||||
过程(25分)
| 预算执行(10分)
| 预算执行率 | 2 | 以100%为标准。预算执行率下降出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78 | 预算执行率=(4594.95/4698.44)*100%=97.80%,扣0.22分。 | |
支出进度 | 2 | 每发现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
结转结余率 | 2 | 无结余,2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1分;每超过上年结转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2021年结余资金55.01万元,2020年结余资金67.53万元。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扣1分。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
预算管理(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有制定管理制度,计1分; 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 | 2 | 制定了《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对内部控制、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建设项目、合同业务等管理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制度执行过程中,部分资产报废未及时进行处置且存在超额购买打印机的情况。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 4 | 租车审批时间晚于租车时间如2021年7月38#凭证,付台源所租车费1,000.00元,租车时间为6月10日、11日、15日及17日,租车审批单上审批时间为6月22日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1分。 | 2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计1分。 | 2 | ||||
资产管理 (3分)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5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5分; ③资产配置规范,计0.5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5分。 | 1.5 | 资产保存完整,存在摄像机和笔记本电脑不能使用但未进行报废处理的情况。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0.9 | 固定资产利用率=(1980.96/1985.16)*100%=99.78%,扣0.1分。 | |||
产出(35分)
| 职责履行 (5分)
| 预算绩效管理 | 3 | ①完善绩效管理(设立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制度、参加培训、宣传绩效政策、报送部门绩效资料和工作动态等),0.5分;②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0.5分;③开展绩效自评,1分;④应用评价结果,0.5分;⑤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0.5分。 | 3 |
| |
部门单位履职、运转 | 2 | 单位履职、运转正常,计1分;年终绩效考核等级为"优",计1分,等级为"良",计0.5分,等级为"合格",不计分。 | 1.5 | 单位履职、运转正常,年终绩效考核等级为"良好",扣0.5分。 | |||
数量指标 (12分)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 4 | 2021年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3111批次,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完成情况得分:指标分值=(实际完成额/计划完成额)×100%*指标标准分值。 | 4 | |||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计量 | 4 | 2021年度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计量完成率100%,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完成情况得分。 指标分值=(实际完成额/计划完成额)×100%*指标标准分值。 | 4 | ||||
市场主体 | 4 | 2021年度市场主体增加完成率100%,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完成情况得分。 指标分值=(实际完成额/计划完成额)×100%*指标标准分值。 | 4 | ||||
质量指标 (10分)
| 不合格品处置率 | 5 | 2021年度不合格品处置率100%,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完成情况得分。 指标分值=(实际完成额/计划完成额)×100%*指标标准分值。 | 5 | |||
投诉举报回复率 | 5 | 群众投诉回复率=回复次数/投诉总次数*100%=100%的计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时效指标 (4分) | 工作完成及时性 | 4 | 每发现一项工作未及时完成,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成本指标 (4分) | 项目成本节约率 | 4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成本节约率10%(不含)以上,得4分;5%(不含)-10%(含)得3分,1%(不含)-5%(含)得1分,1%(含)以下不得分。 | 1 | 成本节约率=[(1580000-1563800)/1580000]*100%=1.03% | ||
效果(25分)
| 可持续发展 (5分) | 安全宣传 | 5 | 现场评价每进行一次宣传或者培训计1分,累计最多计5分。 | 5 |
| |
社会效益 (10分)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布率 | 2 | 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进行了公布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安全事故 | 6 | 2021年未出现食品、药品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计6分,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 6 | ||||
质量强县 | 2 | 根据考核结果计分。 | 2 | 根据衡强市发〔2022〕1号文,市监局2021年度质量强县考核结果为"A级"。 | |||
社会满意度 (10分)
| 单位职工满意度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 4 | 2021年度市监局职工满意度为91.17%,扣1分。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 4 | 2021年度市监局社会满意度为93.89%,扣1分。 | |||
合计 |
| 100 |
| 90.18 |
|
附件2: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304 | 333 | 109.54%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97.60 | 88.70 | 78.24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1.60 | 19.44 | 19.44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21.60 | 19.44 | 19.44 | ||||||||||
2、出国经费 |
|
|
| ||||||||||
3、公务接待 | 76.00 | 69.26 | 58.80 | ||||||||||
项目支出: |
| 67.53 | 773.99 | ||||||||||
市场监管一般事务 |
| 57.00 | 28.82 | ||||||||||
执法专项 |
|
| 25.50 | ||||||||||
标准专项 |
|
| 10.00 | ||||||||||
药品监管专项 |
|
| 3.00 | ||||||||||
质量监管专项 |
|
| 112.98 | ||||||||||
食品监管专项 |
| 10.53 | 483.00 | ||||||||||
其他市场监管专项 |
|
| 110.68 | ||||||||||
公用经费 |
| 718.49 | 447.98 | ||||||||||
其中:办公费 |
| 356.01 | 15.25 | ||||||||||
印刷费 |
|
| 0.64 | ||||||||||
水费 |
| 1.00 | 4.4 | ||||||||||
电费 |
| 4.00 | 12.76 | ||||||||||
邮电费 |
|
| 1.62 | ||||||||||
物业管理费 |
| 6.50 | 4.18 | ||||||||||
差旅费 |
|
| 4.35 | ||||||||||
维修(护)费 |
|
| 0.67 | ||||||||||
培训费 |
|
| 0.37 | ||||||||||
公务接待费 |
| 69.26 | 58.8 | ||||||||||
工会经费 |
| 26.19 | 85.56 | ||||||||||
福利费 |
|
| 3.85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9.44 | 19.44 | ||||||||||
其他交通费用 |
| 236.09 | 236.09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167.87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3691.92 | 464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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