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部门:湖南省衡阳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蒸办发〔2019〕1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1〕2号)文件的要求,受衡
阳县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7日至10月15日对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溪镇")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溪镇基本情况
金溪镇位于衡阳县西北边陲,东临溪江乡,南接渣江镇、三湖镇,西毗洪市镇,北抵双峰县石牛乡,距离县城50公里,面积112.43平方千米,人口4.1万人,下辖17个行政村及2个社区。
金溪镇人民政府,系衡阳县人民政府下辖的一个乡镇行政单位,级别为正科级,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根据中共衡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规定,金溪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2.执行本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责,金溪镇内设机构1个,所属事业单位3中心1大队。内设机构是金溪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2019年8月26号实施的《中共金溪镇委员会金溪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金溪镇2020年编制人数合计93个,其中行政编37个,事业编56个。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在职人员30人,事业编在职人员39人,编外人员0人。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部门 | 编制人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备注 | 行政 | 事业 | 在岗 | 停薪留职 | 临时人员 | 超编 | 空编 | 行政 | 事业 | |||||||||
1 | 镇政府 | 37 | 30 | 7 | ||||||||||||||||||
2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17 | 12 | 5 | ||||||||||||||||||
3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7 | 13 | 4 | ||||||||||||||||||
4 | 政务服务中心 | 5 | 4 | 1 | ||||||||||||||||||
5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7 | 10 | 7 | ||||||||||||||||||
合 计 | 37 | 56 | 30 | 39 | 24 |
另财政所编制数7个,实际在岗人员7人。
(四)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金溪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如下:
1.抓好基层党建及扶贫工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抓好本乡域农业、工业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落实到位。
3.抓好本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卫生整治、扶贫工作、绿化环保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金溪镇政府2020年度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金溪镇政府加强资金管理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评价的目的、原则及依据。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主要参照了《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1〕2号)等相关内容,根据金溪镇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调整细化,形成2020年金溪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3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7项三级指标,主要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三个维度,满分100分。
一是投入(15分),主要评价目标设定、预算编制、预算配置情况。
二是过程(25分),主要评价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情况。
三是产出及效果(60分),主要评价职责履行及效果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90分(含)—100分评价为"优",80分(含)—90分评价为"良",60分(含)—80分评价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1)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
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项目,选择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价其效益。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4.《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10 号);
5.《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6.《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蒸办发〔2019〕1号);
7.《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1〕2号);
8.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资料;
9.与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2021年8月6日至28日,评价工作组有关人员收集2020年金溪镇预算资金的相关资料,赴金溪镇调研,了解2020年金溪镇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制定科学适用的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及基础数据表。
2.组织实施。2021年9月13日至20日,评价工作组到金溪镇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察看实施项目及效果。
3.分析评价。2021年9月17日至30日,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察看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评价报告。2021年10月1日至15日,评价工作组结合现场评价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深入分析,撰写评价初报告,结合财政部门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正。
5.工作总结。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评价工作管理、预算管理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三、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根据《衡阳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蒸财预〔2020〕3号)文件批复,金溪镇2020年度年初预算资金安排1,02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 | 年初预算 | 本年预算 | 比较上年 | |||
上年 | 本年 | 占比(%) | ± | ±(%) | ||
收入预算 | 财政拨款收入 | 1,035.30 | 1,022.61 | 100.00% | -12.70 | -1.23% |
事业收入 | ||||||
合 计 | 1,035.30 | 1,022.61 | 100.00% | -12.70 | -1.23% | |
支出预算 | 基本支出 | 1,035.30 | 1,022.61 | 100.00% | -12.70 | -1.23% |
工资福利支出 | 600.60 | 546.46 | 53.44% | -54.14 | -5.2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20.49 | 462.34 | 45.21% | 41.84 | 4.04% | |
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 | 14.21 | 13.81 | 1.35% | -0.40 | -0.04% | |
专项支出 | ||||||
合 计 | 1,035.30 | 1,022.61 | 100.00% | -12.70 | -1.23% |
(二)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金溪镇2020年度决算收入总额为1,567.72万元(年初预算1,022.61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金额545.11万元)、本年决算支出1,599.21万元,本年决算结转结余-31.49万元,上年结转金额421.84万元,累计年末结转和结余390.3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金溪镇2020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预算 | 上年结转 | 追加调整 | 年末决算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022.61 | 421.84 | 545.11 | 1,599.21 | 390.35 |
事业收入 | |||||
其他收入 | |||||
合 计 | 1,022.61 | 421.84 | 545.11 | 1,599.21 | 390.35 |
金溪镇2020年度决算支出总额为1,599.2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9.21万元。按经济类型分类:基本支出1,591.59万元,占总支出的99.5%,项目支出7.62万元。
金溪镇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收支 | 2019年 | 2020年 | 2020年 | 比上年决算 | 比年初预算 | ||
决算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 ±(%) | ± | ±(%) | |
一、收入合计 | 1,264.35 | 1,022.61 | 1,567.72 | 303.37 | 23.99% | 545.11 | 53.31% |
财政拨款收入 | 1,264.35 | 1,022.61 | 1,567.72 | 303.37 | 23.99% | 545.11 | 53.31% |
其他收入 | |||||||
二、支出合计 | 842.51 | 1,022.61 | 1,599.21 | 756.70 | 89.82% | 576.60 | 56.39% |
1.基本支出 | 822.07 | 1,022.61 | 1,591.59 | 769.52 | 93.61% | 568.98 | 55.64% |
(1)人员经费 | 502.80 | 673.93 | 171.13 | 34.03% | 673.93 | ||
(2)日常公用经费 | 319.27 | 917.66 | 598.39 | 187.42% | 917.66 | ||
2.项目支出 | 20.44 | 7.62 | 7.62 |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 421.84 | 390.35 | -31.49 | -7.46% | 390.35 |
(三)2020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02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46.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1万元。
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1,591.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76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预算支出 | 决算支出 | 支出差异 | 差异率(%) | |
1 | 基本工资 | 237.73 | 307.07 | 69.34 | 6.78% | |
2 | 津贴补贴 | 167.44 | 156.70 | -10.74 | -1.05% | |
3 | 奖金 | - .00 | 40.22 | 40.22 | 3.93% | |
4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5.90 | 66.89 | 0.99 | 0.10% | |
5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3.44 | 23.44 | 2.29% | ||
6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9.77 | 6.11 | -23.66 | -2.31% | |
7 | 住房公积金 | 45.62 | 45.62 | |||
8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11 | 0.11 | 0.01% | ||
10 | 生活补助 | 10.26 | 27.76 | 17.50 | 1.71% | |
11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55 | - .00 | -3.55 | -0.35% | |
12 | 办公费 | 4.34 | 4.62 | 0.28 | 0.03% | |
13 | 水费 | 0.69 | - .00 | -0.69 | -0.07% | |
14 | 电费 | 2.19 | 2.19 | |||
15 | 物业管理费 | 1.88 | 0.42 | -1.46 | -0.14% | |
16 | 公务接待费 | 3.68 | 3.68 | |||
17 | 专用材料费 | 283.34 | 283.34 | 27.71% | ||
18 | 专用燃料费 | 56.00 | 56.00 | 5.48% | ||
19 | 委托业务费 | 201.96 | 201.96 | 19.75% | ||
20 | 工会经费 | 3.09 | 44.98 | 41.89 | 4.10% | |
21 | 福利费 | 32.42 | 32.42 | 3.17% | ||
22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3.00 | 0.29% | ||
23 | 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 19.50 | 20.85 | 1.35 | 0.13% | |
24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26.98 | 264.20 | -162.78 | -15.92% | |
合计 | 1,022.61 | 1,591.59 | 568.98 | 55.64% |
2020年决算基本支出超预算568.98万元。 原因分析:
①基本工资及补贴增加主要为补发了2018年到2020年的调资及新进人员增加的费用。生活补助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这两个科目的费用存在混淆使用(其增加主要为义务兵优待金)。奖金无预算增加40.22万元为补发2019年一次性考核奖金。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无预算,决算增长23.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比预算减少23.66万元,是因为在编制预算时工资性支出明细栏没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错列到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③专用材料费无预算,决算增长283.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63.3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120.00万元。
④专用燃料费无预算,决算增长56.00万元,主要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0万元。
⑤委托业务费无预算,决算增长201.9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支出2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义务兵优待)支出37.30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0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65.00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9.00万元。
⑥预算与决算差异原因主要为:预算的时候不够完善,科目没有细化到内容,预算与决算科目的核算和统计口径不一直,预算的制定与执行监管不严格,没做到支出与预算的对应,只是在总体金额上进行控制,对超出部分就行追加的方式进行管理。结果造成了预算与决算某些明细科目差异较大的情况。
2020年一般性支出决算236.72万元,较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272.65万元下降了35.93万元,下降13.17%。
2.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溪镇2020年年初无项目支出预算,2020年末项目支出决算金额7.62万元。
金溪镇针对于用于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实行资金监管制度,村账由金溪镇农经站代管,以村为单位进行独立核算。
(2)抽查项目情况
评价工作组对金溪镇金溪村、金门村、横江村、磻青村的村级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抽查,还实地查看了部分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项目都在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项目公示。
A.金溪村:灌溉渠道改造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7月1日开工,项目预算金额23.00万元,工期90天,2020年9月30日完工,决算金额18.00万元,未见验收文件。
B.金门村:同心组大塘提质改造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1月1日开工,项目预算金额15.00万元,工期90天,2020年3月30日完工,决算金额15.28万元,未见验收文件。
C.横江村:①路灯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2月25日开工,项目预算金额63.85万元,工期50天,2020年4月15日完工,决算金额63.85万元。②路面沥青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2月25日开工,项目预算金额202.44万元,工期60天,2020年4月25日完工,决算金额202.44万元。两项工程均于2020年10月16日验收合格。
D.磻青村:河道建设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10月30日开工,项目预算金额60.80万元,工期30天,2020年11月30日完工,决算金额60.80万元,未见具体验收标准。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金溪镇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6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0.43%。其中公务接待费3.67万元,比上年下降10.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本年决算数 | 结余/超支 | 上年决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3.67 | 3.67 | 0 | 4.10 | -0.43 | -10.49%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3.00 | 0 | 3.00 | 0 | 0.00% |
因公出国费用 | ||||||
合 计 | 6.67 | 6.67 | - | 7.10 | -0.43 | -6.06% |
(五)2020年度金溪镇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金溪镇下辖17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分别为斗山村、磻青村、登兴村、枫桥村、桂海村、横江村、金门村、金溪村、聚福村、兰泉村、隆兴村、上峰村、石榴村、柿竹村、小寨村、新中村、杨柳村及联合社区。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 34,699,976.50元,支出总额为31,600,953.18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2020年度金溪镇所辖村及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收入 | 支出 | 收支结余 | |
1 | 斗山村 | 1,088,287.27 | 939,618.06 | 148,669.21 | |
2 | 磻青村 | 2,088,512.14 | 2,079,577.15 | 8,934.99 | |
3 | 登兴村 | 2,027,741.10 | 1,957,614.77 | 70,126.33 | |
4 | 枫桥村 | 1,489,747.38 | 1,488,805.00 | 942.38 | |
5 | 桂海村 | 1,284,250.11 | 1,150,847.00 | 133,403.11 | |
6 | 横江村 | 5,685,495.06 | 5,360,341.72 | 325,153.34 | |
7 | 金门村 | 3,147,818.55 | 3,038,880.81 | 108,937.74 | |
8 | 金溪村 | 5,620,005.55 | 5,541,535.22 | 78,470.33 | |
9 | 聚福村 | 1,142,514.27 | 1,036,728.70 | 105,785.57 | |
10 | 兰泉村 | 1,394,613.52 | 1,377,674.90 | 16,938.62 | |
11 | 隆兴村 | 1,392,381.53 | 1,169,784.50 | 222,597.03 | |
12 | 上峰村 | 1,168,098.60 | 759,499.99 | 408,598.61 | |
13 | 石榴村 | 1,586,183.45 | 982,064.00 | 604,119.45 | |
14 | 柿竹村 | 1,278,376.00 | 1,002,378.89 | 275,997.11 | |
15 | 小寨村 | 1,569,507.73 | 1,538,552.10 | 30,955.63 | |
16 | 新中村 | 1,202,234.81 | 996,803.47 | 205,431.34 | |
17 | 杨柳村 | 1,036,052.43 | 781,064.39 | 254,988.04 | |
18 | 联合社区 | 498,157.00 | 399,182.51 | 98,974.49 | |
小 计 | 34,699,976.50 | 31,600,953.18 | 3,099,023.32 |
说明:金溪镇所管辖的村及社区的账目由溪镇镇农经站代管,由农经站安排财务人员对村账进行独立核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组织及管理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组织情况
为推进金溪镇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金溪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金溪镇设立了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由单位法人洪桥任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由财务部门牵头建设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
2.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收入、支出、资产等管理,金溪镇政府制定了《业务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明确了各项费用报销内容及范围、程序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制度规定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建设项目进度,控制建设项目成本,防范商业等舞弊行为,金溪镇根据《衡阳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衡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员岗位的通知》要求,确定了一名财政资金监管联络员,制定了2020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计划,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结论
2020年,金溪镇人民政府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通过随机发放调查问卷,金溪镇员工满意度问卷调查得分94.6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为99.06分。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金溪镇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结果,对照《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等方面27项具体指标综合评分(详见附件1),得分为86.50分,其中投入绩效为14分,过程绩效为19分,产出及效果绩效为53.50分。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二)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投入指标情况分析(分值为15分,评价得分14分)
本次评价设定的投入指标包括目标设定、预算编制、预算配置三个二级指标,其中目标设定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个三级指标;预算编制包括预算编制科学性一个三级指标;预算配置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三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100.00%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3 | 100.00% | ||
预算编制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2 | 66.67%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2 | 2 | 100.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2 | 100.0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2 | 100.00% | ||
合 计 | 15 | 14 | 93.33% |
2020年金溪镇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发展目标及绩效目标,总体而言,设定目标较为合理、清晰,基本符合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实施规划,与本部门工作任务基本相符,但在目标设定上不够全面,如横江村路灯工程、道路沥青工程、安全饮水工程、磻青村的村部建设工程、河道建设工程等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无绩效目标申报。
金溪镇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本年度预算,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金溪镇2020年编制人数为93人,其中行政编37人,事业编56人。2020年末金溪镇实有在职人数69名,在职人员控制率=69/93×100%=74.19%,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2020年度预算支出金额为6.67万元,2020年度决算支出金额为6.6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67-6.67)/6.67=0.00%,该变动率指标得分为2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金溪镇2020年度通过代管资金安排重点各项支出。
2.过程指标情况分析(分值为25分,评价得分19分)
过程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二级指标。预算执行包括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结转结余率、"三公经费"控制率、一般性支出压减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六个三级指标;预算管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三个三级指标;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二个三级指标。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调整率 | 2 | 0 | 0.00% | |
支出进度 | 2 | 2 | 100.00% | |||
结转结余 | 2 | 1 | 50.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2 | 100.00% | |||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2 | 2 | 100.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2 | 100.00%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2 | 66.67%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3 | 60.00% | |||
预决算和基础信息公开性 | 2 | 2 | 100.00%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2 | 2 | 100.00%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1 | 100.00% | |||
合 计 | 25 | 19 | 76.00% |
预算执行分析
①预算调整率。2020年年初预算1,268.20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预算545.11万元,预算调整率=(521.47/1022.61)×100%=53.31%,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②支出进度。金溪镇2020年度支出进度根据有关规定,按进度要求拨付资金。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③结转结余率。年末有结转结余390.35万元,该项指标得分为1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金溪镇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67万元,决算支出6.6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6.67/6.67)×100%=100%。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⑤一般性支出压减率。金溪镇2020年度决算支出236.72万元,2019年度决算支出272.65万元,压减率=(236.72-272.65)*100%/272.65=-13.17%,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⑥政府采购执行率。金溪镇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小额购置通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报经主管部门(衡阳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及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符合相关规定。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预算管理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金溪镇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待提高。该项指标得分为2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金溪镇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拨付资金,该项指标得分为3分。
③预决算和基础信息公开性。金溪镇2020年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较真实、准确,该项指标得分2分。
资产管理分析
①资产管理安全性。金溪镇相关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该项指标得分2分。
②固定资产利用率。金溪镇相关资产得到全部利用,无闲置资产,该项指标得分1分。
3.产出及效果指标情况分析(分值60分,评价得分53.5分)
产出及效果指标包括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两个二级指标,职责履行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三级指标,履职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行政效能、满意度五个三级指标。
产出及效果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产出及效益 | 职责履行 | 各村(社区)财政拨款 | 4 | 4 | 100.00% | |
各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建设工作合格率 | 8 | 6 | 75.00% | |||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6 | 6 | 100.00% | |||
各村(社区)财政拨款经费发放 及时合规率 | 6 | 6 | 100.00% | |||
2020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率 | 6 | 6 | 100.00% |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18 | 15 | 83.33%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2 | 1.5 | 75.00% | |||
员工满意度 | 5 | 4 | 80.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5 | 100.00% | |||
合计 | 60 | 53.5 | 89.16% |
职责履行情况
2020年,金溪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县委"产业兴县、生态立县、文化强县"布局,举全镇之力,坚持学习与实践兼顾,发展与民生并行,力争为"十三五"收好关、结好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①各村(社区)财政拨款经费发放率。评价发现,单位已向所管辖的18个村(社区)发放2020年度财政拨款经费,该项指标得4分。
②各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建设工作合格率。评价发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善情况。如金溪村茶油基地日常护理,除草除杂,山坪塘清淤,淤泥堆放在池塘周围,等春天雨水旺季冲洗淤泥又回到池塘影响清淤效果,该项指标得6分。
③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评价发现,单位对民生保障、教育工作、医疗卫生事业、文化惠民工作、森林防火工作等方面一定效果,群众生活满意度问卷得分为99.06,该项指标得6分。
④各村(社区)财政拨款经费发放及时合规率。该项指标得6分。
⑤2020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率。经查阅单位脱贫攻坚相关资料,金溪镇在帮助贫困户危房改造、公益性岗位补贴、边缘户结队帮扶、易地搬迁对象后扶措施、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等方面完成程度较好,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贫困人口957户3,193人已全部脱贫。该项指标得6分。
(2)履职效益情况
①经济效益:2020年全镇投入资金154.06万元,除兜底户及全家整户外出的,实行产业帮扶全覆盖。贫困户养黑猪468头,养鸡12,780羽,种优质稻320亩,养鱼58亩,人均增加收入500元以上。
②社会效益:打造特色产业,让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强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及金溪镇三个湖南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大力加强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利用金溪的山地优势,大力发展黑猪、野鸡、小龙虾等特色养殖,增强"造血"功能,拓宽致富渠道、增强致富能力。
③生态效益:组织金溪镇国土所、规划所,对全镇乱搭乱建、空心房、废旧棚房进行全面摸排,对于乱搭乱建、空心房、废旧棚房做到应拆尽拆;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专项行动,镇村干部入组入户发动宣传,全镇今年已完成农村厕所新(改)建703个;全面开展清除卫生死角、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工作,金溪镇环境进一步优化。
④行政效能:金溪镇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⑤服务对象、社会公众、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2020年度金溪镇满意度调查,员工满意度为得分为94.6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为99.06分。
综上,金溪镇较好的完成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该项指标得分53.5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将2019年末结余结转资金421.84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该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没有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单纯地制定了年度总金额,另项目支出无编制预算。预算编制定额不切实际,项目支出部分安排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且内容细化不到位,单位在一年中所需资金未能在编制中详细体现,一些难以预计的费用在预算中没有给予考虑。
(二)会计核算欠规范
1.现金管理不合规。
金溪镇2020年度结余现金230,654.40元,经查均为白条抵库。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永久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2.原始凭证不规范
金溪镇12月15号记账凭证支付租车费1,172.00元及石碑款4,800.00元、4月2号记账凭证支付劳务费2,100.00元等收款人都为李见华,收款人和发票不符,发票为衡阳县金溪镇味觉电商服务站,而从该公司营业执照得知其均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
(三)村级财务不规范
1.分类核算不明细。村账对于村级建设专项资金并未按建设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只是对收入和支出进行了分类,账面无法反映各项村级建设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
2.存在大量现金支付业务,资金脱离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横江村2月8号、9号记账凭证取现2,518,196.00元到汤芝香,再由汤芝香现金支付各种款项(如:29号凭证支付村广场道路硬化212,800.00元、31号凭证支付路灯490,800.00元、39号凭证支付路面沥青工程748,600.00元等);潘青村4月10号凭证大量取现1,179,125.00元至周兴旺,再由周兴旺现金支付各项费用(其中现金支付增福至红星桥河段清淤611,700.00元),村级付款资料不完善,大部分没有做到"四流合一";金门村5月12号凭证大额取现1,430,493.00元至朱秋生,再由朱秋生现金支付各项费用。
3.村级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不完备。横江村的路灯工程支出490,800.00元,无结算财评资料,合同、发票、收据名称不一致(合同为衡阳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发票是*伟华,收据为涂宏来,现金支付);横江村的沥青路面工程支付748,600.00元,无结算财评资料,合同与发票的名称不一致(合同为熊义,发票是衡阳鑫路环保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现金支付)。金门村同心组大唐提质改造工程支付150,000.00元,现金支付,未见合同结算资料,发票和收款人不一致。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细化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镇政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预算编制项目要到最后一级,与财务核算明细尽量一致,及时进行对接,越细越好;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财政资金效益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作为任期指标进行考核,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建议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预算需和绩效目标挂钩,可根据往年数据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并细化预算编制。一年中所需资金在编制中应详细体现,一些难以预计的费用在预算中应给予考虑。
(二)完善资金管理,提高支付方式严肃性
镇政府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使用现金。出纳、会计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账款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现金管理要做到十不准:会计员和出纳员责任分明,钱账分开,不准一人兼管;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因私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用现金;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另外存款,私设小金库;不准坐支各种收入;不准有价证券抵顶现金。保证现金安全,发生长款或短款,要认真、及时查清原因,应严格按会计制度处理,不得相互抵补。现金取送数额较大的,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必要时要有保卫人员护送。
(三)强化村账核算,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
镇政府一要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监管责任,对村级项目建设资金,应按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据实反映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严格监督村统一收款收据的开具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二要严格执行各村委费用控制制度,要求各村委严控支出,杜绝超支,对存在历史亏损的村委,要求将一定比例预算经费用于消赤减债;对离任的村委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同时对村委开展年度审计。三要加强对大型工程各环节的监督和后续管理,减少乃至杜绝村级大型工程无招投标文件、财评结算文件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做到合规、合法、公开、透明。四要对村级大量现金支付业务加强监管和管理,首先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制度规范文件及专业知识,其次加强审批的制度管理,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业务发生。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金溪镇政府要对照评价报告加强整改;要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报告附表
附件1: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2:金溪镇人民政府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评分(扣分)依据 | |
投 入 (15分) | 目标设定 | 6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3 |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0.5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0.5分。 | 3 | 绩效目标合理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3 |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0.5分;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0.5分 | 3 | 绩效指标明确 | ||||
预算编制 | 3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3 | ①收支活动全部纳入编制,1分;②支出预算编制符合政策和标准,1分;③项目申请附有可行性论证资料和政策依据,1分。 | 2 | 未将上年结转结余纳入本年预算 | ||
预算配置 | 6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3.1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变动率为:(6.67-6.67)/6.67=0.00%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5分;70%(含)-80%,计1分;低于70%不得分。 | 2 | 通过代管资金安排 | ||||
过 程 (25分) | 预算执行 | 12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0,计2分;每超出10%扣0.5分,超出30%不得分。 | 0 | 预算调整率为53.31% | |
支出进度 | 2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根据有关规定,按进度要求拨付资金 | ||||
结转结余 | 2 | 无结余,2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1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有结转结余,但不超过上年,得1分。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2 | 控制率=(6.67/6.67)×100%=100% | ||||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2 | 压减率≤10%,计2分。每少1%扣0.2分。 | 2 | 压减率(236.72-272.65)*100%/272.65=-13.17%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执行率100% | ||||
预算管理 | 10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3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2 |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瑕疵,村级资金使用缺乏后续监管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情形,视情节扣分,扣完为止。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 3 | 村级资金的支出大部分为现金支付存在风险,支付手续、流程大部分不合规。 | ||||
预决算和基础信息 公开性 | 2 | ①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时限合规,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1分。 | 2 | 信息公开及时合规 | ||||
资产管理 | 3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2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 | 2 | 固定资产及时登记,保管完善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充分利用,无闲置资产 | ||||
产出及效果(60分) | 职责履行 | 30 | 各村(社区) | 4 | 各村(社区)财政拨款经费发放率=2020年财政拨款经费实际发放村(社区)数量/应发放村(社区)数量。发放率=100%,计满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单位已向周边全部所管辖的19个村(社区)发放2020年度财政拨款经费,未扣分。 | |
各村(社区)基础设施 建设及项目 建设工作 合格率 | 8 | 经现场抽看4个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完成情况,每发现一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达标或后期使用损坏后维修不及时的项目,扣1分。 | 6 |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善情况。如金溪村茶油基地日常护理,除草除杂,山坪塘清淤,淤泥堆放在池塘周围,等春天雨水旺季冲洗淤泥又回到池塘,响清淤效果,故该项扣2分。 | ||||
社会事务 | 6 |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每发现一起居民投诉或上访事件扣1分并结合群众满意度问卷相关问题综合扣分。 | 6 | 单位对民生保障、教育工作、医疗卫生事业、文化惠民工作、森林防火工作等方面一定效果,群众生活满意度问卷得分为99.06,未扣分。 | ||||
各村(社区)财政拨款 经费发放 及时率 | 6 | 财政拨款经费发放的延迟性和合规性,每超过一天扣0.1分,不合规每笔扣1分。 | 6 | 各村经费及时发放 | ||||
2020年度 脱贫攻坚 任务完成率 | 6 | 根据现场检查2020年单位脱贫攻坚相关佐证资料,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得分 | 6 | 贫困户危房改造、公益性岗位补贴、边缘户结队帮扶、易地搬迁对象后扶措施、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等方面完成程度较好,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贫困人口957户3193人已全部脱贫。未扣分。 | ||||
履职效益 | 30 | 经济效益 | 18 | 金溪镇财政运行平稳,投入资金实行产业帮扶全覆盖。帮助大部分农户改善生活,增加收入。 | 15 | 投入资金154.06万元实行产业帮扶,贫困户养黑猪468头,养鸡12780羽,种优质稻320亩,养鱼58亩,人均增加收入500元以上。但在后期饲养指导和销售对接上须加大支持力度,该项扣1分。 | ||
社会效益 | 打造特色产业,让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强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利用金溪的山地优势,大力发展黑猪、野鸡、小龙虾、中草药种植等特色养种殖,增强"造血"功能,拓宽致富渠道、增强致富能力。 | 在振兴经济及产业现代化建设中,通过发展产业黑猪、野鸡、小龙虾、中草药种植等特色养种殖,但都没有特色和自己可推广品牌后期须针对性,该项扣1分。 | ||||||
生态效益 | 组织金溪镇国土所、规划所,对全镇乱搭乱建、空心房、废旧棚房进行全面摸排,对于乱搭乱建、空心房、废旧棚房做到应拆尽拆;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专项行动,镇村干部入组入户发动宣传,全面完成下达的农村厕所新(改)建任务;全面开展清除卫生死角、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使金溪镇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 | 利用新农村建设资金改善了危房、空心房等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全镇今年已完成农村厕所新(改)建703个,但对改厕的后续管理于督导上须加强,该项扣1分。 | ||||||
行政效能 | 2 |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1.5 | 效果一般 | ||||
满意度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 4 | 94.6分 |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 5 | 99.06分 | |||||
总分 | 100 | 100 | 86.5 |
附件2:
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2021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我们对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具体情况及调查结果如下:
一、调查问卷情况说明
调查对象分别为服务对象(A)、社会群众(B)、部门内部员工(C)。并以这些对象的加权得分作为衡量公众满意度的标准。
问卷样本量要求: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各10份。
本次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1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题目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
最终得分计算:单一对象有的最终得分取所有问卷得分的平均得分,最终总得分的计算以如下公式计算
最终得分=A类得分×50%+B类分得×40%+C类得分×10%
评价标准:最终总得分共划分四个区间标准,分别是: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调查组向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各发放问卷10份,共计40份,收回问卷40份,有效问卷40份。对
衡阳县金溪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
随机从金溪镇服务对象与中社会群众抽取30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十项评价指标综合起来看,通过加权平均计算,2020年度金溪镇服务对象对金溪镇满意度调查中得分为99.06分。
随机从金溪镇部门内部员工中抽取10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十项评价指标综合起来看,通过加权平均计算,2020年度金溪镇部门内部员工对金溪镇满意度调查中得分为9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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