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 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

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衡阳县卫生健康局


           评价单位: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日期:2021723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一)项目概况  2

(二)项目绩效目标  2

二、绩效报告情况  3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3

(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管理情况  3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5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6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6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6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方法  6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8

四、绩效指标分析  9

(一)政策制定情况分析  9

(二)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10

(三)政策产出情况分析  12

(四)政策效益情况分析  14

五、综合评价结论  15

六、存在问题  16

七、有关建议  16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6

九、附件  16

附件1  18

附件2  19

附件3  23






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

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湘德立审字〔2021〕第2374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蒸政办发〔2019〕1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0〕2号)等文件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4月21日至5月20日,对衡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实施的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产出与政策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为更高质量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衡阳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县卫健局积极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严格把控、积极防范、认真落实,扎实摸排外来人员,建立村级防控值守点及落实群防群治制度;采购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用品、诊断用品、继续药品以及筛查治疗专用设备;对于确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由财政给予部分补助;对参加一线防疫的医务人员给予临时工作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心全意、全神贯注、全员发动、全面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面联控机制,部署防控工作全天候。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具体目标

阻断传播途径、控制和消灭传播源、隔离易感人群和感染者;加强参与社区防控,排查疑似,严防死守;企业加紧生产防疫物资、应急物资;加快推广行之有效的诊疗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优先用疗效明显的药物、先进管用的仪器设备救治重症患者。

二、绩效报告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4日成立衡阳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县委书记曾秀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鹏伟任指挥长,指挥部设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指挥部下设"一办七组"(即办公室、疫情排查监测组、疾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宣传教育舆情组、重点场所整治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稳定组、纪律督查组),县委常委或副县长担任办、组负责人,分管具体事项。

疫情防控资金由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度负责,接受纪检、审计和财政等部门与群众监督。

(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管理情况

1.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县卫健局2020年收到中央、省级疫情防控资金2,589.89万元,获衡阳县财政局批复的2020年度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260.00万元。

县卫健局为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秉承科学立项的原则,合理分配专项资金,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行动资金专款专用。

2.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中央、省级防控资金支出2,589.89万元,该资金直接分配到26个乡镇卫生院、县直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教育局、湖南船山技工学校等相关防疫单位。

县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2,194.39万元。分别为:

(1)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20.00万元。

(2)参加一线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贴38.51万元,其中直接接触的疫情防控人员按照300元/天/人,累计发放163人次,26.08万元;间接接触的疫情防控的人员按照200元/天/人,累计发放295人次,12.43万元。

(3)采购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用品、诊断用品、急需用品以及筛查治疗专用设备经费1,315.09万元。

(4)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粮食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联防联控单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前后对各乡镇、街道公共环境消杀、管控,对集中医学观察点、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便利店、居民小区、物资供应点、办公场所、主次干道等重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消毒消杀工作。

在重要公共场所食堂、洗手间等重点部位设置个人防护提醒,张贴个人防护提示、正确洗手法等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向全县人民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知识。

搭建多处疑似病例临时留观区;承租宾馆、酒店用作疫情防控隔离点等支出相关费用815.79万元。

(5)西渡镇方舱接种点购买办公用品5.00万元。

截至现场评价日,县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尚有结余资金65.61万元在财政专户内。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评价人员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收集,查阅了县卫健局的工作计划、分配方案、工作档案等资料,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了项目情况,县卫健局按照工作计划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蒸卫计财函〔2016〕2号)、《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分配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工作。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县卫健局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和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完成项目初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道联动防线,实施网格化管控,以精准的管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输入、不输出、不扩散,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坚持抓常抓细,推进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全面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充分了解衡阳县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县卫健局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成效,发现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应的改进措施,为保障相关财税政策取得实效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方法

1.评价原则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3)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2.评价指标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主要参照了财政部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根据县卫健局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调整细化,形成《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4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主要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产出和政策效益四个维度,满分100分。其中:

(1)政策制定10分:政策设定4分、政策目标6分。

(2)政策执行25分:政策任务实施程序3分、政策目标实现3分、政策实施过程3分、预算执行和监管16分。

(3)政策产出35分:产出数量10分、产出质量10分、产出时效10分、产出成本5分。

(4)政策效益30分:社会效益10分、生态效益5分、可持续影响5分、满意度10分。

评价等级分为四档: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1)基本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和公众评议法等。

(2)方法的选用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方法选择遵循简便有效原则,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及公众评判法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前期准备阶段

(1)接到《衡阳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标通知》,参与该项目投标。

(2)中标该项目,签订业务约定书。

(3)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4)明确绩效评价基本事项,包括:

项目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相关要求;

绩效评价的目的;

委托方及绩效评价报告使用者;

其他重要事项。

(5)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1)根据项目特点,按照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案卷研究、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

(2)对数据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

(3)结合所收集和分析的数据,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3.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阶段

(1)根据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2)与委托方就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充分沟通。

(3)事务所内部三级审核。

(4)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政策制定情况分析

1.政策设立

立项依据充分性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指示:湖北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要全力救治患者,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传播原因,加强病例监测,规范处置流程。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衡阳县本级安排2,26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部门职能、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

2.政策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总目标,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强化应对处置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疫情防控项目属应急突发的建设项目,县卫健局在项目执行中未编报细化且量化的绩效目标。

(二)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1.政策任务实施程序

实施程序合理性

衡阳县政府常务会、衡阳县委常委会多次组织指挥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分阶段、分时段调度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衡阳县纪委对疫情期间多起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置并通报全县;衡阳县工信部门牵头设立一个全县物资储备仓库,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使用等。

2.政策目标实现

政策执行有效控制

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并执行疫情相关政策,防控政策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均达到预期效果。

3.政策实施过程

实施有效保障

政策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经项目组现场查阅,相关配套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分配意见,财政部门相关股室收集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衡阳县县委、衡阳县政府审批后按程序拨付。

4.预算执行和监管

(1)预算资金到位率

衡阳县财政局于2020年1月分批次划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经费指标至县卫健局共计2,26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

根据县卫健局项目工作台账,项目专项经费均已及时拨付至各项目单位。

(3)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预算&times;100%

衡阳县财政安排的2020年度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26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支出2,194.39万元,结余65.61万元。预算执行率97.10%。

(三)政策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1)核酸检测执行数量

截至2020年5月底,为做好入县人员健康管控,衡阳县坚持严防死守,在县境内的高速路口、高铁站、汽车站设立9个健康监测点,对入县车辆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体温监测,做到不漏一车一人。结合大数据对辖区内的武汉返乡人员及境外入县人员进行摸排、登记,累计摸排6,050人,全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组织2,471名村(社区)干部、1,493名干警辅警,对小区厂区、车站路口、集市超市严防排查,做到不漏一栋一户,一厂一人。免费检测发热病例、新入院病例、陪护人员、医务人员115,036人次,落实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1,872人次,重点场所外环境和相关食品监测采样1,272份。

(2)二代病例数

衡阳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疑似病例33例,未发生二代病例和死亡病例。

2.产出质量

(1)健康码注册率

衡阳县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注册率100%。

(2)核酸检测执行速度

衡阳县完成了衡阳县疾控中心、衡阳县人民医院、衡阳县中医医院、衡阳县二人民医院、衡阳县三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常态化检测日检测能力约2,000人次,应急状态下日检测量可完成10,000人次,能完全满足县域内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及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需要。

3.产出时效

(1)病例救治时间

根据2020年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严格落实"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一时间抽调20名防疫专家、300余名医务人员组建医疗救治团队,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救治。截至12月24日,衡阳县累计报告5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和33例疑似病例,均于2月20日前痊愈出院,未发生二代病例和死亡病例。

(2)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

2020年1月23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衡阳县于2020年1月24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报送、沟通机制,设立咨询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备勤。

4.产出成本

减税降费执行力

衡阳县认真分析疫情形势,第一时间制定出台《衡阳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复工指引》,实行一企一策、分类指导,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确保成熟一个、开复工一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措施,累计减免企业各项社会保险3,845.35万元,减免税费7,374万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四)政策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1)疫情防控成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网站查询结果,自湖南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复工复产日至现场评价日,衡阳县无感染疫情人员。

全力稳定地方经济秩序。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顾问服务,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精准匹配;大力推行驻企联络员制度,累计组建27个工作组、选派408名驻企联络员分赴各中小微企业进行驻企帮扶,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危局;优先保障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用工和物流,做好援企稳岗,确保运转有序。

(2)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衡阳县疫情指挥部充分利用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内政务新媒体平台和户外LED屏等宣传平台向全县人民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知识;县卫健局编印并发放《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手册》12万余份。

2.生态效益

污染物处理合规性

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看与询问分析,相关资金实施单位均建立相应的医疗物资集中处理场所;未发生废弃物资泄露污染事件;所有相关医疗均处理完善。    

3.可持续影响

疫情复发应对能力

衡阳县组织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了疫情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变化特点,及时对《衡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5版)进行修订;5家二级医院、26家乡镇卫生院全部按照"三区双通道"的要求,对发热门诊进行了改造县人民医院建成5间负压病房;县乡医疗机构均建立采样队并组织了业务培训,共计培训采样队伍2,147人;县疾控中心按期业务用房提质改造,添置应急处置车1台。全县卫生应急能力和疫情复发应对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4.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加权满意度为95.28%

五、综合评价结论

衡阳县政府高度重视下,经过卫健局联防联控单位的共同努力,按期完成年度疫情防控工作目标。在2020疫情防控工作中,125万衡阳县人民互帮互助,取得了疫情防控战的最终胜利。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卫健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根据《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评分,得分98分,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六、存在问题

绩效管理有待规范

疫情防控项目属于年底突发性项目,县卫健局第一时间响应,积极进行疫情防控部署,联合相关单位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项目完成度较高,但仍存在绩效管理不足:未编报细化且量化的绩效目标,未对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进行公示。

七、有关建议

1.建议县卫健局等单位明确规范绩效管理相关流程,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专职负责,按规定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2.建议县卫健局将疫情防控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专项,继续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建议保留专项资金,非必须暂不调节到其他资金方向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县卫健局要对照评价报告加强整改;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件

1.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3.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衡阳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二一二十三


附件1

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

评价基础数据表

评价采集项目

数量

项目完成时间

1.改造发热门诊室

32个

2020年11月底

2.新建间负压病房

5间

2020年底(县人民医院)

3.添置应急处置车

1台

2020年3月27

4.发放一线防疫工作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贴

458

2020年1-5

5.培训采样人员

2147人

2021年2月

6.检测对象

115,036人

2021年5月

其中: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1872人


   重点场所外环境和相关食品监测采样

1272份


7.重点监控社区

6个

2020年1月27日-2月3日

8.发现疑似病例

33人

2020年2月11日

9.报告疑似病例

33人

2020年2月11日

10.发现确诊病人

5人

2020年1月27日-2月3日

11.报告确诊病人

5人

2020年1月27日-2月3日

12.治愈出院

5人

2021年2月20日

13.疫情防控宣传

65万余份

2020年全年

其中:出动宣传车

290余台次

2020年全年

     粘贴宣传标语

13500余条

2020年全年

    发放宣传册

12万余份

2020年全年

14.应急演练场次

1次

2020年10月27日

15.参与应急演练人数

270人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2

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

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政策制定(10)



政策设立

4

立项依据充分性

年度目标

4

项目是否能够支持部门目标实现;是否符合发展政策和优先发展重点。

项目支持目标实现2分;符合发展政策各优先发展为重点2分。

4


政策目标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目标设定

合理

3

政策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政策绩效目标与政策实施的相符情况。

项目设定的目标依据充分1.5分;目标与实施情况相符1.5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明确

符合实际

3

政策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政策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指标清晰明确1分;指标细化1分;指标量化1分。

1


政策执行(25)







政策任务实施程序

3

实施程序合理性

管理制度

执行力

3

反映和考核政策执行的规范运行。

政策任务分解为各具体事项1分,明确相关实施机构1分,流程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1分。

3


政策目标实现

3

政策执行有效控制

政策执行力

3

反映政策执行是否有效控制。

疫情相关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防控政策和资金达到预期效果3分。出现一例政策执行和效果有折扣扣1分,扣完为止。

3


政策实施过程

3

实施有效保障

实施的

有效保障

3

政策实施过程有效保障措施。

政策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1分;相关配套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1分,否则0分。

3


预算执行和监管




4

预算资金到位率

项目资金

到位完整度

4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对政策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项目资金到位率100%,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资金到位及时率

项目资金

到位及时性

4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项目资金及时到位4分,每发现一例应到未到资金扣1分,扣完为止。

4


4

预算

执行率

资金拨付

情况

4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预算*100%。

预算执行率&ge;95%,4分;95%>预算执行率&ge;60%,得分=预算执行率/95%*4;预算执行率<60%,不得分。

4


4

资金使用合规性

支出合理性

4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资金支出符合规定4分,每发现一例支出依据不合规或超标准扣1分。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不得分。

4


政策产出(35)







产出数量


10


核酸检测执行数量

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数量

5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数量。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达到1500人次5分,每降低100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二代

病例数

衍生二代

病例数量

5

全县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疑似病例是否衍生二代病例。

未衍生二代病例5分,每衍生一例二代病例扣1分,扣完为止。

5


产出质量


10


健康码

注册率

健康码

注册率

5

全县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注册数量。

全县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注册率100%5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5


核酸检测执行速度

核酸检测

及时性

5

全县核酸检测能力是否改善。

全县核酸检测能力能完全满足县域内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及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需要5分;基本满足2.5分;不能满足0分。

5


产出时效


10


病例救治时间

病例救治

时间

5

全县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疑似病例出院时间与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对比。

出院时间早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得5分,每晚于15日扣1分,扣完为止。

5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时效

5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时间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成立时间对比。

在成立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15日内成立5分,每晚于5日扣1分。

5


产出成本

5

成本

控制率

减税降费执行力

5

疫情期间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措施。

疫情期间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累计帮助企业减税降费共计1亿元5分,每降低1000万扣1分,扣完为止。

5


政策效益(30)





社会效益


10


疫情防控成效

疫情防控

成效

6

是否稳定保持零疫情状态;是否稳住地方经济秩序。

湖南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复工复产日至现场评价日,衡阳县无感染疫情人员、地方经济秩序稳定,得6分,否则得0分。

6


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疫情防控

宣传力度

4

是否在县内相关平台或通过其他途径向全县人民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宣传平台或其他途径共四个及四个以上4分,每少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4


生态效益

5

污染物处理合规性

环境污染物处理

5

是否建立相应的医疗物资集中处理场所,未发生废弃物资泄露污染事件,所有相关医疗均处理完善。

建立相应的医疗物资集中处理场所2分;未发生废弃物资泄露污染事件1.5分;所有相关医疗均处理完善1.5分,每发现一例不合规扣0.5分。

5


可持续影响

5

疫情复发应对能力

长期抗疫

5

是否健全完善疫情突然复发应对政策,提高医护专业技能,准备充足物资应对。

健全完善疫情突然复发应对政策2分,否则0分;提高医护专业技能2分,否则0分;准备充足物资应对1分,否则0分。

5


满意度

10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

10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满意情况,数据通过向有关对象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获得。满意度得分=&Sigma;问卷调查评分得分/(有效份数*100)*100%。

满意度&ge;95%,得10分;95%>满意度&ge;60%,得分=满意度/95%*10;满意度<60%,不得分。

10


合计


100



100



98



附件3

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调查组向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发放问卷,对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组向社会公众和参与疫情相关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其他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等)发放问卷41份,收回有效问卷40份。调查结果选项有3项: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明显改善、有一定改善、没什么改善,等组合选项,加权分值依次为:10分、8分、5分等组合分数。汇总调查对象相应问题的分值后,除以总分值(调查对象人数*满分100分),得出整体满意度。

 根据调查结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评100分的8人;80(含)-99分的31人;80分以下的2人。通过加权平均计算,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衡阳县2020年度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绩效的满意度为95.28%。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