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18-2019年度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单位: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日期:2020年12月XX日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一)项目概况 2
(二)项目绩效目标 2
二、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4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4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方法 4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6
三、 项目绩效 评价 情况 7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7
(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管理情况 7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8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9
(五)项目抽查情况 9
四、绩效 评价 指标 情况 分析 10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2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4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6
五、综合评价结论 17
六、存在问题 17
(一)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17
(二)项目管理有待规范 18
(三)资金管理有待改善 18
七、有关建议 18
(一)强化绩效理念 18
(二)规范项目管理 18
(三)加强资金管理 18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9
九、附件 19
附件1 21
附件2 22
附件3 27
衡阳县2018-2019年度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湘德立审字〔2021〕第2076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蒸政办发〔2019〕1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0〕2号)等文件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对衡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与绩效目标设立、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项目产出与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关乎中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一直将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全面发展和农民全面进步。
为进一步响应党的号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立足改善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营造绿色、生态、环保、美丽、宜居乡村,造福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衡阳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制订《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蒸振兴〔2019〕2号)文件,通过整合原美丽乡村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在衡阳县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理念,以农村稳定脱贫、全面小康为基本目标,以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特别是产业扶贫、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加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高品质生活,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具体目标
依据《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蒸振兴〔2019〕2号)文件,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如下: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采取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最大限度降解分类可利用,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
(2)突出抓好村庄规划,今年新增或改建户用卫生厕所4.3万所,全县改厕坚持"五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改厕质量,同时尽量降低改厕成本;推进空心房拆除进度。
(3)积极在乡镇开展"厚德同心积分银行"试点,将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等进行有机结合,导入银行管理理念,利用积分鼓励机制,引导村民养成做好事、行善举的文明行为习惯,将无形的文明道德建设变得可量化、可触摸,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
(4)硬化农村公路,改善村民出行问题,公共区域种植花草美化出行道路。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充分了解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成效,发现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方法
1.评价原则
(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3)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2.评价指标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主要参照了财政部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根据农业农村局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调整细化,形成《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主要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维度,满分100分。其中:
(1)决策15分:项目立项7分、绩效目标6分、资金投入2分。
(2)过程25分:资金管理15分、组织实施7分、绩效管理3分。
(3)产出35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情况10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5分、县级领导示范村"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建设及挂牌情况5分、县级领导示范村建设情况5分、村道建设、村庄美化绿化10分。
(4)效果25分:项目实施效益15分、满意度10分。
评价等级分为四档: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3、评价方法
(1)基本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和公众评议法等。
(2)方法的选用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方法选择遵循简便有效原则,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及公众评判法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前期准备阶段
(1)接到《衡阳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标通知》,参与该项目投标。
(2)中标该项目,签订业务约定书。
(3)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4)明确绩效评价基本事项,包括:
①项目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②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③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相关要求;
④绩效评价的目的;
⑤委托方及绩效评价报告使用者;
⑥其他重要事项。
(5)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1)根据项目特点,按照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案卷研究、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
(2)对数据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
(3)结合所收集和分析的数据,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3.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阶段
(1)根据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2)与委托方就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充分沟通。
(3)事务所内部三级审核。
(4)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协调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积极配合。2018年度乡村振兴安排专项资金700万元,即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资金700万元;2019年度乡村振兴安排专项资金1,770万元,其中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00万元、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资金200万元、县整治攻坚办工作经费5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编制经费20万元。
(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管理情况
1.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2019年度县财政局批复的专项经费总预算2,470万元。其中,2018年度专项经费预算700万元,2019年度专项经费预算1,7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县农业农村局为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秉承科学立项的原则,合理分配专项资金,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行动资金专款专用。
2.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评价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已支出2,469.95万元,结余0.05万元。其中,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支出9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支出1,500万元,县整治攻坚办工作经费49.95万元,乡村振兴战略编制经费20万元。
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情况表
类别 | 村庄清洁 | 农村改厕 | 厚德银行 | 示范点 | 村道 | 合计 | |||
项目情况 | 项目计划数 | 443 | 43000 | 36 | 30 | 1203 | - | ||
验收计划数 | 443 | 43000 | 36 | 30 | 1203 | - | |||
验收合格数 | 443 | 43000 | 36 | 30 | 1203 | -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计划 | 280 | 1290 | - | 900 | - | 2470 | ||
财政拨付 | 280 | 1290 | - | 900 | - | 2470 | |||
实际到位 | 项目经费 | 210 | 1290 | - | 900 | - | 2400 | ||
工作经费 | 49.95 | - | - | - | - | 49.95 | |||
编制经费 | 20 | - | - | - | - | 20 |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评价人员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收集和查阅了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计划、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工作档案等资料,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了项目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为做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县委县政府先后8次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全县成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指挥部,分别组织专门的力量全力推进、狠抓落实。基本按照工作计划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专项工作。
(四)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和资金的使用情况,积极完成项目初期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项目抽查情况
评价组按"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0%"要求随机抽查了台源镇、栏垅乡、西渡镇、三湖镇、井头镇五个乡镇。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资金(万元) | 项目名称 | 安排拨付 | 实际到位 | 到位率 | ||||||
台源镇 | 镇政府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3.00 | 3.00 | 100.00% |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62.10 | - | - | ||||||||
东湖寺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台九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紫霞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磐江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花滩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5.00 | 5.00 | 100.00% |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25.00 | 25.00 | 100.00% | ||||||||
长塘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15.00 | 15.00 | 100.00% | |||||||
群向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师民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福溪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前进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江山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栏垅乡 | 乡政府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24.00 | 24.00 | 100.00% | ||||||
贞一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栏市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6.00 | 6.00 | 100.00% |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关庙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4.00 | 4.00 | 100.00% |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13.00 | 13.00 | 100.00% | ||||||||
均龙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三和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寺松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4.00 | 4.00 | 100.00% | |||||||
东井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4.00 | 4.00 | 100.00% | |||||||
枫树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西渡镇 | 镇政府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184.20 | 184.20 | 100.00% | ||||||
豆陂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新桥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振兴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5.00 | 5.00 | 100.00% | |||||||
清江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清平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 | 2.00 | 100.00% | |||||||
咸中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4.00 | 4.00 | 100.00% | |||||||
梅花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184.20 | 184.20 | 100.00% | |||||||
盆龙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0 | 30.00 | 100.00% | |||||||
三湖镇 | 镇政府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7.90 | 57.90 | 100.00% | ||||||
永安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群信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2.00 | 2.00 | 100.00% | |||||||
杨林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8.00 | 8.00 | 100.00% | |||||||
鼓峰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祥丰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西树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3.00 | 3.00 | 100.00% | |||||||
塘坳村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5.00 | 5.00 | 100.00% | |||||||
联洋村 | 2019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3.00 | 3.00 | 100.00% | |||||||
井头镇 | 镇政府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71.82 | 71.82 | 100.00% | ||||||
东山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4.00 | 4.00 | 100.00% | |||||||
盆山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8.00 | 8.00 | 100.00% | |||||||
大云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3.00 | 3.00 | 100.00% | |||||||
龙潭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8.00 | 5.00 | 62.50% | |||||||
青山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4.00 | 4.00 | 100.00% | |||||||
福岭村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4.00 | 2.00 | 50.00% | |||||||
合 计 | 820.22 | 753.12 | 91.82% |
四、绩效评价指标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1)项目目标适应性
县农业农村局在相关项目文件中列示明确的绩效总目标为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加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高品质生活,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项目的实施既能支持县农业农村局目标的实现,又符合"十四五"规划农业发展政策和农业优先发展重点。
(2)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符合相关要求。
(3)立项依据充分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发展我县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县域经济能力,衡阳县2018年农业工作规划中明确总体思路:全县农业工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总目标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大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农村改革、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绩效目标明确可行,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设定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乡村振兴项目是持续发展的建设项目,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蒸办发〔2018〕16号)附件二 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表中依目标设立的绩效指标按年度细化量化,项目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项目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资金投入
根据《2019年度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方案》和相关凭证及银行回单,资金分配及发放符合《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蒸政兴〔2019〕2号)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
(1)预算执行率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到位金额24,700,000元,实际支出24,699,521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实际到位预算*100%=24,699,521/24,700,000*100%=100%。
(2)预算资金到位率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工作台账,项目专项经费均已拨付至各镇财政所。
评价组按"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0%和资金总额的40%"要求随机抽查了部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项目专项经费在落实到具体项目村组时存在不及时现象。
其中台源镇财政2020年3月份所收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62.1万元,该笔资金暂未拨付至各村。
井头镇财政所收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新农村建设资金23万元,其中龙潭村专项资金8万元,实际只拨付5万元,另3万元暂未拨付;福岭村专项资金4万元,实际只拨付2万元,另2万元暂未拨付。
款项拨付到村后,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有项目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暂未发现专项资金用于还欠款和白条支付等情况。
(3)资金到位及时率
根据相关凭证及银行回单,项目专项经费大部分已拨付到位,但发现台源镇财政所62.1万元和井头镇财政所5万元暂未拨付到位。
(4)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均满足《2019年度衡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安排方案》第三条要求: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凡是发现违规使用、截留、挪用、贪污资金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合法、合规且完整;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预算支出无调整,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较齐全并及时归档,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3.绩效管理
(1)资料报送
未及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应用等绩效资料。
(2)信息公开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未全面、及时、准确在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村庄清洁行动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看,井头镇、台源镇、栏垅乡、西渡镇、三湖镇均已完善政府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机制,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美丽庭院创建,但台源镇福溪村暂未完成垃圾分类工作,资源无法得到最大利用。
2.农村厕所革命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完成农村改厕4.3万户,实际完成4.3万户,其中:樟木乡987户、集兵镇1404户、岣嵝乡8321户、杉桥镇860户、板市乡509户、樟树乡463户、西渡镇6140户、岘山镇2416户、井头镇2394户、栏垅乡801户、演陂镇1482户、库宗桥镇1679户、金兰镇2670户、曲兰镇1777户、大安乡1506户、洪市镇2026户、金溪镇1401户、溪江乡1353户、界牌镇1192户、石市镇1790户、渣江镇2330户、三湖镇1930户、台源镇2070户、长安乡637户、关市镇1810户、界牌园区541户。任务完成量100%;质量均验收合格。
3.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建设
近年来,衡阳县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在各行政村和社区中导入银行管理理念,推广建设厚德同心积分银行,以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利用积分鼓励机制,引导村民养成做好事、行善举的文明行为习惯,每户基础分为100分,按照"忠孝、友善、诚信、勤劳、节俭、优美"6大项进行积分评审,实行加分,违反者则扣分。同时,计入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储蓄存折的积分,可按规定在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兑换实物或者兑换服务。将无形的文明道德建设变得可量化、可触摸,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优化乡村文明创建和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经抽查,衡阳县30个县级领导示范村均进行了"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建设,并进行了相应的挂牌。
4.县级领导示范村建设情况
根据中共衡阳县委 衡阳县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衡阳县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结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完成空心房拆除年度任务,全县拆除"空心房"3.65万处、1.78万亩,拆除补偿款到位率100%;完成农村改厕4.3万户,改厕完成率100%。其中县级领导示范村2018-2019年共完成改厕2903户,拆除"空心房"1745处。
5.村道建设、村庄美化绿化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查看,井头镇、台源镇、栏垅乡、西渡镇、三湖镇所有村均已通水泥路,但台源镇长塘村水泥路硬化不到位;所有村沿村公路、村组公共区绿化率均高于8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实施效益
(1)经济效益
改厕与"空心房"的拆除工作的深入推进,带动乡镇、村组安置了闲散劳动力,有效促进了经济收入提升。
(2)社会效益
"厚德同心积分银行"通过开展月评分、季评星、年评模,设立善行义举榜、道德星级榜、道德红黑榜,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不仅让村民们改掉了之前的陋习,也让乡村治理更加有序和谐,让乡村振兴的基石更加牢固。是党中央"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保障和改善村民民生举措的生动落实。
(3)生态效益
沿村公路、村组公共区域的种植许多花草,绿化程度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评价组通过调研,在对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质量、专项资金的补助额度、信息公开、办事服务、项目效益等方面设置调查问卷,经在行政村、乡镇发放问卷调查显示,调查结果满意度为95.14%。
五、综合评价结论
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专项工作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年度目标按期完成。通过随机发放调查问卷,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加权满意度为95.14%;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根据《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详见附表)评分,得分91.5分,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六、存在问题
(一)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评价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绩效观念不强,没有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信息资料。
(二)项目管理有待规范
1.管理制度方面。业务管理等制度不健全,项目的实行缺少有效的制度监管。
2.项目实施方面。未监管末级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与实际执行情况,未督促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资金管理有待改善
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的时效发挥有待提高。其中台源镇财政所2020年3月份收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62.1万元,暂未下拨到村。井头镇财政所应拨付龙潭村专项资金8万元,有3万元暂未拨付;应拨付福岭村专项资金4万元,有2万元暂未拨付。
七、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理念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树立绩效管理观念,按时归纳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绩效资料,及时公开绩效管理信息。
(二)规范项目管理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资产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订立力度,使得项目的实施有明文可依。
(三)加强资金管理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明文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保证每笔专项资金用途清晰合理。加大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运行情况的双监控,及时纠偏,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完工,确保每笔项目资金均全额按时到村,及时反映资金绩效。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县农业农村局要对照评价报告加强整改;要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件
1.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湖南德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衡阳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 内 容 | 预算数 | 执行数 | 是否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是否完善政府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机制 | 是否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美丽庭院创建 |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数 | 空心房拆除数 | 是否挂牌"厚德同心积分银行" | 是否通水泥路 | 沿村公路、村组公共区域绿化率 |
1 | 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700万元 | 700万元 | 是 | 是 | 是 | 150户 | 125处 | 是 | 是 | 100% |
2 | 2019年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 200万元 | 200万元 | 是 | 是 | 是 | 2753户 | 1620处 | 是 | 是 | 100% |
3 | 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 | 1570万元 | 1569.95万元 | 是 | 是 | 是 | 40097户 | 34755处 | 是 | 100% | |
4 | |||||||||||
5 | |||||||||||
合 计 | 2470万元 | 2469.95万元 | 43000户 | 36500户 |
附件2
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评分(扣分)依据 | |
决策 | 15 | 项目立项 | 7 | 项目目标适应性 | 2 | ①项目是否支持目标实现,1分; ②项目符合发展政策各优先发展为重点,1分。 | 2 |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①项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1分; ②立项资料齐全,1分; ③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1分。 | 3 |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立项的项目充分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充分2分,否则0分。 | 2 | ||||||
绩效目标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预期目标明确具体,合理可行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0分; ②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设定合理,1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①依目标设立的绩效指标细化,0.5分;量化,0.5分; ②项目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1分; ③项目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 3 | ||||||
资金投入 | 2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①符合申报目标,1分; ②符合相应的分配办法,1分。 | 2 | ||||
过程 | 25 | 资金管理 | 15 | 预算执行率 | 3 | 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3分。未达按比例计分。 | 3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3 | 按预算规定计划拨付资金,3分,每发现一例未拨付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 0 | 发现三例未拨付到位资金。 |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2 | 到位及时,2分;不及时但项目进度影响不大或未造成影响,1分,不及时且严重影响项目进度,0分。 | 1 | 财政所拨付资金不及时但项目进度影响不大或未造成影响。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7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4分。 以上出现一例支出依据不合规或超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 | 7 | ||||||
组织实施 | 7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酌情扣分。 | 2 | 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①项目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②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1分; ③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 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1分。 | 4 | ||||||
绩效管理 | 3 | 资料报送 | 2 | 按规定报送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应用等绩效资料,2分。每缺一项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5 | 未按规定及时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应用等绩效资料。 | |||
信息公开 | 1 | 按规定及时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1分。 | 0 | 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 | |||||
产出 | 35 | 项目产出 | 35 |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情况 | 10 | ①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4分,每一项未达标的扣1分; ②完善政府投入和群众投工投劳机制,3分,每一项未达标的扣1分; ③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美丽庭院创建,3分,每一项未开展或未达标的扣1分。 | 9 | 发现一例未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 5 | 以县里下达的2019年任务为基数,5分,每少完成1%扣1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每1户扣0.1分。 以上最多扣5分。 | 5 |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年度任务100%完成。 | |||||
县级领导示范村"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建设及挂牌情况 | 5 | 示范村建有"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并挂牌的,5分;未挂牌,扣2分;二者都没有的,0分。 | 5 | 示范村均建有"厚德同心积分银行"并挂牌。 | |||||
县级领导示范村建设情况 | 5 | ①"空心房"拆除率100%,3分; ②改厕完成率100%,2分。 否则按比例扣分。 | 5 | ①"空心房"拆除率100%; ②改厕完成率100%。 | |||||
村道建设、村庄美化绿化 | 10 | ①村均通水泥路,5分。抽查的村没有通水泥路或硬化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②沿村公路、村组公共区域绿化,5分。绿化率80%,以上满分,每发现一例绿化率60%-80%扣1分,低于60%扣2分,无绿化面积扣3分。 | 9 | 共抽查41个村,发现一例公路硬化不到位。 | |||||
效益 | 25 | 项目实施效益 | 15 | 经济效益 | 5 | 改厕和"空心房"拆除项目的实施是否雇佣周围闲散劳动力工作,5分。 | 5 | 改厕和"空心房"拆除项目的实施雇佣周围大量闲散劳动力。 | |
社会效益 | 5 | "厚德同心积分银行"是否按时评优评级,设立优秀榜单,5分。 | 5 | "厚德同心积分银行"通过开展月评分、季评星、年评模,设立善行义举榜、道德星级榜、道德红黑榜。 | |||||
生态效益 | 5 | 沿村公路、村组公共区域绿化是否得到改善,5分。 | 5 | 经抽查,各村沿村公路、村组公共区域绿化得到改善。 | |||||
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立项、实施、结果和影响等的满意度≥95%,10分;满意度每低5%扣2分,满意度<75%,0分。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立项、实施、结果和影响等的满意度为95.14%。 | |||
总 分 | 100 | 100 | 100 | 91.5 |
附件3
2018-2019年衡阳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调查组向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发放问卷,对衡阳县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组向调查时在村人员(村民、村干部、学生、工人等)共发放问卷42份,收回有效问卷42份。调查结果选项有3项: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明显改善、有一定改善、没什么改善,等组合选项,加权分值依次为:10分、8分、5分。汇总调查对象相应问题的分值后,除以总分值(调查对象人数*满分100分),得出整体满意度。
根据调查结果,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衡阳县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评100分的8人;80(含)-99分的32人;80分以下的2人。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衡阳县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满意度为95.1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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