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
衡阳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20年度 )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预算编码:315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2021年 5月 13 日
衡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度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建设工作;配合物价部门管理房地产价格;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中的开发项目转让、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书的管理工作。
(2)、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和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核发;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
(4)、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5)、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受理初审、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6)、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共有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股;市场管理股;资质管理股;销售管理股。
3、人员编制情况。
我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1个;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1人,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计划和有关政策,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广告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中的开发项目转让、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核发;协调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执法稽查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各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房地产咨询、估价、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负责全县商品房销(预)售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文件;负责全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动态考核,并实施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度部门总收入为11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99.28万元,其他收入11.87万元),年初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0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0万元),全年总支出为99.28万元,年末总结转为11.84万元,全部为基本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1.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22万元)。
(二)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行政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99.28万元,上年结转3.07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11.1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02.38万元,结转未拨付11.8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6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0.22万元)。
2020年决算基本支出98.99万元,项目支出3.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4万元。
②"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0万元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专项支出
2020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38万元,收支平衡。
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1】1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綦正元主任任组长,曾林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兼财务)、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主要绩效如下:
(一)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企业稳步增长。2020年新成立了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发展4家"四上企业"任务指标。截至目前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有70家,其中三级资质14家,四级资质31家,暂定资质25家。全县开发项目45个,总面积383.4万平方米(新建项目10个,面积47.2万平方米,续建项目32个,面积318.4万平方米),总投资额60.5亿元,商品房总套数25676套。已竣工项目3个,竣工面积17.8万平方米,竣工套数1310套。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场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下发《关于做好我县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圆满召开了衡阳县2020金秋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有力化解了房地产市场库存,确保了全县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行业监管到位。对全县40家企业开发的46个项目纳入监管系统,监管面积达到333.1万平方米,累计监管商品房总套数为27307套,监管项目总投资52.6亿元。全年办理完成商品预售许可23个,累计已签约商品房14124套,合同总价86.8亿元,预售监管资金累计74.2亿元,累计审核拨付资金69.9亿元,商品房去库存周期27.39月。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职工提前结束春节休假,先后3次组织人员到各相关企业员工进行调查摸底。积极为企业排扰解难,经多方筹措抗疫物资,免费向企业发放了消毒药水1650升,预防中药453份;帮助其订购口罩38000个,通过微信群、QQ平台等网络平台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点》150余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1000余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并组织企业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捐赠活动,共筹集企业捐赠资金40余万元,单位干部职工自愿捐款1100元。
(四)脱贫攻坚扎实有效。为搞好驻村帮扶工作,今年到东田村、石头桥社区实地调研解决问题7次,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六个一"活动,入户走访慰问27次,帮扶的3户贫困户已实现了脱贫。扶持贫困户搞养殖业,增加家庭收入,及时解决生活困难,保障正常农业生产。并帮助解决自来水安装问题,方便日常生活。我们还把脱贫攻坚作为党日活动的主阵地,相互促进、相互推动,通过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等一系列扶贫举措,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万元。
(五)扫黑除恶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持续开展。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按照《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本"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县房地产行业、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开展。对35个开发企业和39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未发现建设领域存在黑恶现象和非法集资。在房地产企业和房建项目等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和打击非法集资横幅120条,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六)禁毒工作扎实有效。坚持把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对本单位禁毒工作负主要责任。同时,与所属干部职工签定了目标责任状和承诺书,全面压紧压实了禁毒工作政治责任。制定了《禁毒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禁毒工作奖惩制度》、《关于开展"无毒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了禁毒工作走向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开发企业在售楼部等显要位置设立禁毒宣传栏、张贴悬挂禁毒警示标语、LED显示器滚动播放禁毒标语,营造禁毒氛围,提高全民毒品防范意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保障:由于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削减10多万元的项目经费,使房地产资质及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情况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等大部分工作经费支出都在上级部门拨款和非税返回中开支。为确保工作运转,我办在项目监管和资质管理工作时,压缩开支,才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衡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1年 5月13日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阳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填报时间:2021-5-13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11 | 8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0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一、部门基本支出 | 102.38万元 | 111.15万元 | 84.73万元 |
其中: 1、压缩一般性支出 | |||
2、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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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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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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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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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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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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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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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工作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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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38万元 | 3.38万元 | 0 |
…… |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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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县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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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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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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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县级专项资金等。
附件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5.13
部门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7.35万元 | 111.15 | 102.38 | 92% | 10 | 9.2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99.28 | 基本支出 | 98.99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其中:人员经费 | 76.53 | |||||||
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公用经费 | 22.46 | |||||||
其他资金 | 11.87 | 项目支出 | 3.3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预期(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在本年度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发展房地产企业目标,年内争取新发展5家以上企业,促进县经济发展。 目标3:预售资金管理,确保企业商品房销售款项100%入库,维护购房合法权益。 目标5:确保我中心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五险一金及时到位。 目标4:预售许可证及时发放。 目标5:信访稳定:及时处理房地产信访问题。 目标6:确保我中心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五险一金及时到位。 | 全年完成实际情况: 1.2020年新成立了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发展4家"四上企业"任务指标。 对全县40家企业开发的46个项目纳入监管系统,监管面积达到333.1万平方米,累计监管商品房总套数为27307套,监管项目总投资52.6亿元。 全年办理完成商品预售许可23个,累计已签约商品房14124套,合同总价86.8亿元, 对35个开发企业和39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未发现建设领域存在黑恶现象和非法集资。 4、及时依法对房产开发信访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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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发展房产企业 | ≥5家 | 10 | 50 | 50 | |||
预售资金入库 | 应入尽入 | 86.8亿元 | |||||||
预售许可证发放 | 应发尽发 | 23个 | |||||||
房产企业合格 | 符合法规要求 | 10 | |||||||
质量指标 | 房产企业合格 | 符合法规要求 | 10 | ||||||
预售资金入库率 | 100% | 100% | |||||||
预售许可证发放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时限 | 年度内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年度资金投入 | 不突破预算数 | 99万元 | ||||||
绩效指标 | 效益 指标 (30分) |
| 30 | 3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税收增长 | >4.8亿元 | ||||||
解决就业 | 缓解就业压力 | 就业人数>7000人员>7000 | |||||||
住房保障 | 供需平衡 | 成交1.41万套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98% | 98% | 9.8 | 9.8 | |||
综合评定等级 | 优秀 | 总 分 | 100 | 99 | |||||
说明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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