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委编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情况
(一)工作职能
(二)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单位情况
县委编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部署,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下同)、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党政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乡两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管理县乡两级人员编制总量。
(三) 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四) 研究提出县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县直单位与乡镇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核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县直科级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审定县乡两级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五) 审核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正科级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县乡副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方案。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科级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县乡两级股级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拟订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县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市委编办授权管理的市垂直管理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信用监管和年度报告公开,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县直单位执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和相关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承担受理、审核、报批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十二)完成县委、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综合股。负责办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印信、安全、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综合性文稿。组织指导机构编制开展综合调研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办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印鉴制作的规范管理。
(二)机构编制业务股。 牵头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牵头审核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牵头协调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之间、县本级与乡镇之间的职责调整与分工。负责拟订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办法。拟订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使用行政编制计划,审核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使用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人员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县直机关、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用编计划,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录入审核和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核报批事项。承担协助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清理调整权力清单等相关工作。
牵头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分类改革总体方案。负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拟订加强和规范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办法。拟订全县统一的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编制分配方案。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使用事业编制计划,审核县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使用的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确认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负责审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用编计划。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录入审核和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工作。
(三) 法人登记管理股(衡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授权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负责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信用监管和年度报告公开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负责组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章程、账户印鉴的备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注销的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算、移交、划转工作。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和有关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调查研究、法规宣传、情况综合和统计工作。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四)监督检查与法规股。负责拟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章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对县直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牵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和相关考核工作。参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业务的监督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访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及处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承办涉及机构编制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编办本级。
我单位编制人数13人,在职13人,退休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2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61万元(经费拨款96.61万元,上年结余为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2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6.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85万元,住房保障9.37万元,其它支出为0。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降1.8万元,下降10%。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3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3万元,下降1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编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_26134编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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