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情况
(一)工作职能
(二)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及规范性文件;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及相关技术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综合管理工作;承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及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落实机关工勤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负责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工勤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推动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县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和省市在本县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机关工勤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园区)人社站的人、财、物、事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14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所属事业单位10个,除信息中心及乡站管理中心纳入局本级预算编制范围外,其余8个所属事业单位均为一级独立预算单位。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行政法规与审批服务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职工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政工股、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湘南船山技校、乡站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社局本级、信息中心及乡站管理中心纳入局本级预算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 80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08.88万元(经费拨款 808.88万元),上年结余2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39.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39.66万元,上年结转减少2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 833.58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3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99 万元,住房保障 59.67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4.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42.0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88万元,上年结余2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1.68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万元,是指单位为2021年三支一扶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31.9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费、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及26个乡镇人社站及信息中心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20.8万元,因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大等原因导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9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1.46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82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66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16万元),下降1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833.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01.68万元,项目支出31.9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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