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旅游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情况
(一)工作职能
(二)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县委、县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决定和意见,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协助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推进旅游业体制机制改革。
(二)参与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参与拟订全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加强全县旅游行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力度,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三)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发布;负责全县旅游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发布,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点)及其他旅游业经营单位的创星评级、品牌创建及行业归口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工作;参与全县旅游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对全县财政投资旅游项目进行具体经营管理和服务。
(五)负责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推荐、评定与复核工作;国内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向上申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合同有关部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参与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六)负责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统筹社会导游的统一管理;联系和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七)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及行风建设;指导全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旅游娱乐文化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县旅游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市场推广股、行业服务股、产业发展股。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衡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属副科级公益Ⅰ类事业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3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24万元(经费拨款116.24万元),上年结余41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3.01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32.74万元,其中,旅游宣传89.55万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2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85万元,住房保障8.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年初预算数416.5万元,均为上年结转,其中,2020年湖南省旅游项目资金120万元,用于夏明翰故居项目智慧旅游建设;2019年衡阳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已建旅游厕所质保金及在建旅游厕所建设;2020年衡阳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39.5万元,用于旅游节会奖励、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湖南省四星级乡村旅游服务区点补助、乡村旅游发展及旅游厕所奖补;2020年衡阳市旅游发展专项项目资金35万元,用于旅游文创产品研发及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旅游工作经费12万元,用于旅游品牌创建、旅游行业招商引资、旅游重点项目对接和服务、旅游宣传营销市场推广、旅游安全生产、旅游资源普查、党建、四城同创、综治、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运转。
结转原因:一是由于上年底部分专项下达较晚,年底无法支出形成的部分结转;二是由于项目尚在建设中,未进行竣工结算,因此未进行资金拨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6万元,因办公经费调整,比2020年预算增加2.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96%。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74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3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土地、房屋、车辆、在建工程等重点资产,无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4万元,项目支出416.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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