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衡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衡阳县公路管理局,于2019年4月更名衡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公路改建与养护、公路灾害抢修、公路绿化以及公路巡查、超限运输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本单位下设公路养护大队、农村公路管理所、治理公路超载工作站三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股、计划统计股、工务股、质量监督股、安全监督股、桥梁隧道股、路政股等部门。
(二)人员情况:174共有人员编制350名,其中事业编制350名;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82人,退休人员174人。
(三)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本级、衡阳县公路养护大队、农村公路管理所、治理公路超载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838.95万元,总收入26645.62万元,支出2058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3417.66万元,支出增加5549.2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晋级进档经费增加,往年项目工程付款及今年工程项目增加。年末结余7898.6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64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27.057万元,约占81%,其中非税执收返回173.653万元,约占1%;;上级补助收入1949.28万元,约占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69.28万元,约占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09万元,约占14%;非税返回项目支出173.653万元,约占项目支出的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7603.81万元,占8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27.0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1798.448万元,同比增长118%,主要是因为往年项目工程付款及今年新建工程项目增加,人员工资晋级进档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63.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22.304万元,约增长38%,主要是因为往年项目工程付款及今年新建工程项目增加,人员工资晋级进档经费增加。财政拨款年末结余7708.5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63.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0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71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4785万元;项目支出12868.108万元,其中专项治超支出530.493万元,公路建设支出10390.536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支出1011.941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35.1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35.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6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3.77%,其中:
1、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为249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89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进档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年初预算为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8.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项目建设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5.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00.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5万元,占54.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45.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5元,主要是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执法,巡查车辆日常维护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8分,评价级次为良好。
于2020年7月已经在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60.9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754万元,增加51.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维修费用成本增加;物业管理费及劳务费用增加;因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增加,人员出外勤次数增加;办公室及食堂整体维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地、房屋及构筑物 628.32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68.88 %(其中,房屋 455.52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49.94 %);通用设备 112.55 万元,占 12.34 %(其中,车辆 71.7 万元,占 7.86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 万元,占 0.00 %);专用设备 125.47 万元,占 13.76 %(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97.67 万元,占 10.71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0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5.84 万元,占 5.03 %。
第三部分 2019年度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019年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评分依据 或扣分原因 |
投 入 (15分) | 目标设定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 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1分。 | 3 | ||||
预算配置 | 9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3 | 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3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 4 | ||||
过 程(40分)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3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超出30%不得分。 | 3 | |
支出进度 | 3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完成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结转结余 | 3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
公务卡刷卡率 | 2 | 公务卡刷卡率达60%以上的,计2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务卡刷卡率=公务消费刷卡支出/授权支付额度×100%) | 2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3 | 以100%为标准。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 1.8 | ||||
预算管理 |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7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4分。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 7 | ||||
预决算和基础 信息公开性 | 5 | ①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合规,1分;时限合规,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完整,1分;准确,1分。 | 5 | ||||
资产管理 | 9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3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1分;②资产配置合理,1分;③资产处置规范,1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1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及 效 果(45分) | 职责履行 | 20 | 实际完成率 (产出数量) | 10 | 方案一:按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计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按县考核办考核结果,优18~20分、良12~17分、合格6~11分、不合格0~5分。
方案二:按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计分。未进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以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为预期目标,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预期目标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达到设定目标值计18~20分,低于设定目标值,酌情扣分。 | 17 | |
完成及时率 (产出时效) | 5 | ||||||
质量达标率 (产出质量) | 5 | ||||||
履职效益 | 25 | 经济效益 | 15 | 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各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5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2 |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2 | ||||
社会满意度 | 3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员工满意度≥95%计3分;每低5%扣0.5分,满意度<75%计0分。 | 3 | ||||
5 |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计5分;每低5%扣1分,满意度<75%计0分。 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 | 5 | |||||
总 分 | 100 | 100 | 94.8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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