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拟定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和服务;负责统筹外待遇的经办管理和支付;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四)负责全县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归集、经办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负责或协助缴费基数核定;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权益记录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六)配合做好全县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待遇标准的确定和支付。
(七)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的相关社会化管理服务。
(八)制定和完善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相关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内部稽核和风险防控工作。
(九)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应用、维护及数据管理工作;推动养老保险大数据应用及"互联网+"工作。
(十)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和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档案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同时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适时将企业职工档案移交县人社局。
(十一)负责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外的参保人员死亡的核实、待遇测算和支付工作。
(十二)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
(十三)负责与税务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十四)制定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机制,负责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23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法规股、人事政工股、档案室、行政财务股、基金财务股、稽核内控股、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股、企业职工参保登记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股、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管理股、企业职工个人账户管理股、城乡居民个人账户管理股、机关事业单位待遇核定股、企业职工待遇核定股、城乡居民待遇核定股、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发放股、企业职工待遇发放股、城乡居民待遇发放股、城乡居民待遇发放股、统筹外待遇管理股、职业(企业)年金管理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社保服务中心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119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97.28万元(经费拨款50997.28万元:本级预算安排3526.38万元;专项转移支支付47470.9万元),上年结余201.6万元。由于机构合并原社会劳动保险所、原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所、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较去年增加26079.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26311.54万元,上年结转减少232.3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1198.8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731.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6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9万元。由于机构合并原社会劳动保险所、原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所、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较增加260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0.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808.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97.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1.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467.35万元,是指本单位代发企业社保基金各项统筹外待遇资金;企业社保同级财政补助;代发城乡居保各项统筹外待遇资金;新农保乡镇工作经费;城乡居保生存调查稽核工作经费;城乡居保县级基础养老金;城乡居保县级缴费补贴;城乡居保中央基础养老金;城乡居保省级基础养金及省级缴费补贴;机关社保2020年基金收支预计缺口;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息;2014年10月至2019年12月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2014年10月30日后辞职人员职业年金补记;机关事业单位省部级以上劳模工作人员退休一次性补贴等方面。上年结转201.6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底部分专项下达较晚,年底无法支出形成的部分结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08万元,由于机构合并原社会劳动保险所、原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所、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合并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比2019年预算增加9.31万元,提高36.13%。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9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2.3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66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26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0%。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1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53万元,项目支出50467.3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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